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2024年广安市级(含广安经开区),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106.37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减少37.8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75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686.01万元,较2023年减少25.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0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5.36万元,较2023年减少11.87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事项,从严从紧把好各项支出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