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救护队职能简介
1.负责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处理井下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3.参加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
4.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5.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矿井搞好安全、消除事故隐患;
6.负责辅助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7.协助矿井搞好职工救护知识教育;
8.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9.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市政府授权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并负责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参加事故抢救;
10.组织、指导、参与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等。
(二)救护队2021年重点工作
1.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党员为重点,在广大的指战员中持续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确保队伍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抓好业务技术工作
围绕煤矿、非煤矿山和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原则,大力开展技术练兵、技术服务、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努力提高指战员抢险救灾的技术水平和实战能力,为实现广安社会稳定、经济繁荣贡献力量。
(1)完善规章制度争创一流救援队伍
按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及《煤矿安全规程》、《救护规程》制定可行性、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在学习训练中全面记录指战员学习训练情况,以便及时修正训练计划,同时坚持“以制度管人、按章办事”的原则,建立规范的学习训练制度,全面提升队伍业务技术水平,打造一流救援队伍。
(2)加强体能训练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为更好地完成救援任务,满足救援需求,以保证在救援中有充沛的体能支撑,强化队伍的体能训练是至关重要的,为此必须坚持每日五公里的中长跑的耐力训练后,再按照质量标准化考核要求超负荷加量训练,按照“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原则将队伍的身体素质提升到新的台阶,同时战训科及中队每月每季度进行测试,检验训练效果。
(3)熟悉各种仪器掌握急救知识
设备是救护人员的第二生命,是我们战时的武器,只有对武器的性能全面了解掌握,才能更好地完成各项救援任务,为此必须要求每名指战员均要对各种设备进行了解掌握,做“三会教练员”即会讲解、会操作、会维护保养,同时亦加强现场急救的普及学习,掌握最基本的包扎固定、止血技能。
(4)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搞好队员再培训工作
理论知识的学习是对大脑进一步充电,是我们作战时的指导方针,只有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才能在救援过程中处理好一个又一个的灾害事故;为此,必须制定措施强化灌输理论知识,使其牢记掌握处理各种事故的行动准则;同时搞好再培训工作,更新救援理念,熟练掌握新装备的性能。
(5)开展业务技术竞赛掀起技术练兵热潮
业务技术竞赛是检验平时训练效果,是为参加省救援技术竞赛选拔竞赛选手,掀起练兵热潮,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态势,激励训练斗志,激发拼搏精神,并对取得优异成绩的进行表彰,计划在春夏及秋冬之际开展业务技术竞赛练兵活动。
(6)积极开展预防性检查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预防检查是矿山救护队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大队应有计划的组织人员对煤矿进行预井熟巷工作,掌握煤矿灾害情况,熟悉煤矿采掘机通运的流程及巷道布置情况,为煤矿查找排除安全隐患,及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7)开展一般技术训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一般技术是处理灾害事故时的战术手段,只有灵活运用战术手段才能更好地处理各种灾害事故,积极开展一般技术全面磨合小队人员,使整个小队形成一个完整的作战体系方能达到“战之必胜。”为此看来培养团结协同作战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8)深入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拟定各类突发事故,积极开展救援演练,及时总结讨论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在处置过程中存在的突发问题进行推演,达到训演结合,全面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9)开展质量标准化建设确保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工作是救护队日常训练的指导方针,质量标准化的开展能促进矿山救护队专业化、正规化、标准化的建设,同时也能提高救护队的装备管理及业务技术水平。为此我们将以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为中心,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地进行自查整改,确保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是广安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大队设置有办公室、总工室、战训科、直属中队,现有事业编制8人和救护队员33人定额临聘岗位,均纳入市财政全额拨款。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矿山救护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03万元,上年结转300万元。市矿山救护队2021年收支总预算642.03万元,较2020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增加551.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临聘救护队员经费249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和上年结转应急救援装备储备资金30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矿山救护队2021年收入预算642.0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0万元,占46.7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03万元,占53.2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矿山救护队2021年支出预算64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3万元,占14.49%;项目支出549万元,占85.5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市矿山救护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2.03万元,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51.5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临聘救护队员经费249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和上年结转应急救援装备储备资金30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03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3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2.0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28.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矿山救护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2.03万元,加上上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300万元,2021年实际可用资金比去年增加551.5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6万元,占1.37%;卫生健康支出4.64万元,占0.7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28.63万元,占97.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021年预算数为302.67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25.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矿山救护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公用经费2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市矿山救护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49万元,其中:
上年结转300万元,主要包括应急救援装备储备支出;
本年项目支出249万元,主要包括临聘33名救护队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矿山救护队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1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6万元。
(一)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所必要的接待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数保持不变。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救险车4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矿山救护大队日常工作开展。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矿山救护队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市矿山救护大队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42.03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551.5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矿山救护大队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矿山救护队共有办公楼1栋,队员标准化宿舍1栋,训练场地1处,救援专用车6辆,办公家具用品92件,专用设备806件等。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矿山救护大队整体支出共642.03万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矿山救护队定额补助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9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 2021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
2021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