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年争取到位涉农转移支付资金29.12亿元,较2022年增加0.92亿元,其中争取到各类试点项目13个,获得项目资金2.42亿元,居全省前列。财政考核指标的圆满完成,为我市成功创建乡村振兴先进市贡献了财政力量。
2024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围绕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持续做好“聚财、用财、管财”三篇文章,更大力度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健全多元投入机制,提高资金总量。全力做好对上争取工作,确保2024年涉农转移支付资金总量再上新台阶。本级财政优先保障,确保一般公共预算乡村振兴投入占比和实际支出均高于上一年度,同时让债券资金成为乡村振兴重要资金渠道。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领域。
聚焦重点支出方向,优化支出结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有限的财力更加精准有效地配置到乡村振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统筹重点打造,聚焦环主城区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带等重点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大任务,集中财力办实事。对标政策足额配套,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中省明确要求地方有支出责任的事项,足额保障到位。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注重绩效监督。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在涉农资金分配过程中凸显绩效导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指导各县(市、区)结合财力实际,在涉农项目的选取和准备上做好统筹,严禁挤占、挪用涉农资金。落实综合监督举措,充分运用预算“一体化”、直达资金监控等信息化平台,持续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资金有序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