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重庆都市圈消费维权大联盟成立大会在广安召开。该联盟由广安市与重庆都市圈内其他22个区县消委会联合组成。联盟的成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消费维权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趋势所在,是整合资源、凝聚力量的崭新途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要“推动跨国跨地区经营的市场主体为消费者提供统一便捷的售后服务,进一步畅通商品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提升消费者售后体验。”《重庆都市圈发展规划》指出,要“以改善民生为导向,统筹考虑各类消费需求,提升供给水平、改善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国内需求、服务国内大循环”。
联盟的成立对改善两地消费环境有何益处?联盟未来将如何开展工作,推动跨区域消费维权一体化合作走深走实?为此,记者专访了首届联盟轮值秘书长,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健。
记者:为什么要成立重庆都市圈消费维权大联盟?成立联盟有什么作用?
刘健:近年来,消委组织虽然工作各有特色和亮点,并在各自侧重方向上取得了良好成效,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但是,广安市与重庆市22个区县消委组织在以往的工作中,跨区域交流合作不足,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还远远没有形成。成立重庆都市圈消费维权大联盟,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重庆都市圈发展规划》,进一步密切重庆都市圈经济往来、消费联系,改善圈内消费环境,构建消费维权共治共享新格局,实现重庆都市圈消费者权益高质量保护一体化,推动重庆都市圈消费市场繁荣稳定发展。
记者:联盟是一个怎样的组织?主要任务是什么?
刘健:消费维权大联盟由广安市与重庆都市圈内其他22个区县消委会联合组成,基本架构就是设立轮值秘书长和联络组,轮值秘书长负责牵头召开大联盟工作会议,联络组负责沟通协调以及组织开展联合体察、培训、交流等活动。大联盟的主要任务有:一是经验信息互享互通,畅通沟通渠道,互推消费投诉数据,交流经验做法;二是社会监督共建共治,不定期轮流组织开展消费体察或消费调查,充分展示特色消费资源,共同发布体察结果,形成社会监督合力;三是知识宣传走深走实,围绕各地消费投诉热点、难点问题,联合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提示警示等,营造一体化宣传引导的声势和氛围。
记者:接下来,联盟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以实现重庆都市圈内消费维权一体化合作的深化与落实?
刘健:下一步,包括广安在内的重庆都市圈23个成员单位密切沟通、紧密合作,具体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开展重庆都市圈特色伴手礼、消费体验馆、消费新场景评选活动,每季度分批展示重庆都市圈各地特色消费资源,激发消费活力;二是每年针对消费者关切、消费纠纷频发的行业领域联合开展至少一次专项治理活动,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三是共同推进消费教育宣传引导工作,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每年至少策划一次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建立联盟消费纠纷共同处理机制,联动提升维权能力和水平,提高投诉处理效率,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共同推动消费投诉纠纷化解;五是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数据库共建共享工作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盟交流座谈会,交流分享本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验。(广安日报记者 夏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