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降低招投标成本 让市场主体“轻装上阵”

发布日期:2024-11-11 08:48 来源:广安日报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今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实施“三优化”措施,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不断优化保证金管理,着力盘活沉淀资金,降低市场主体招标投标交易成本,保障招标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优化交易制度,降低工程担保成本。全面取消收取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项目业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对国有企业担任项目业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由2%降为1%,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价的10%降为5%。开展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清理行动,截至今年11月,全市共清理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329.1万元、履约保证金1821.38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1092.52万元。

优化交易服务,降低电子保函成本。通过公开征集银行、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为投标人提供电子保函服务等方式,简化交易担保办理流程,进一步降低担保和服务手续等费用。督促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宣传力度,丰富产品供给,优化金融担保服务,促进招标投标交易担保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截至今年11月,共引入13家金融机构提供保函服务,累计出具20091份电子保函,广安市电子保函费率已由10‰-8‰降为5‰-3‰,为投标企业节约保函手续费2110万元,释放流动资金41.31亿元。

优化退还程序,降低系统应用成本。按照“清旧账不产新账”要求,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在严格执行法定的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和制度的基础上,优化退还程序,对保证金退还情形进行分类处置,对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时联系招标人,了解中标合同签订情况,实现保证金及时退还,彻底解决保证金滞留问题,从源头上控“增量”。共计退还现金保证金13888笔,金额15.709亿元。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添加收藏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