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广安市公安局机关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安市公安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安市公安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广安市公安局机关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安市公安局机关职能简介。
一是收集、掌握全市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综合分析、上报有关社情和公安信息,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二是贯彻执行出入境管理政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出入境、居留、旅行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负责对加入、退出中国国籍和确认国籍有关事务的管理;组织、指导和参与涉外案件、事件的处理;承办市对外开放地区的审核报批事宜。
三是掌握全市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以及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及网络犯罪案件,依法管理信息安全行业、工程及产品。
四是贯彻执行有关反恐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研究分析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掌握恐怖活动的特点及动向,及时提出反恐怖工作的意见及建议;根据实际拟定反恐怖工作预案;推动反恐怖斗争的群众性基础防范工作、新闻报道工作和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察、调查,推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恐怖活动的斗争;组织、协调、推动反恐怖斗争的技术手段、技术保障、装备建设等反恐怖基础工作建设;完成上级反恐怖协调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是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情况;指导和承办全市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审批工作;承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是管理全市公安系统无线通信频率资源和其他通信资源;负责全局通讯保障。
七是掌握全市影响国内安全的动态,研究制定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宗教、民族等特殊领域,以及社科文化领域、大专院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规划、指导全市隐蔽力量建设和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负责与市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联系。
八是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参与或直接承担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九是贯彻实施有关治安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导和参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工作;组织、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和治安防范工作;贯彻实施有关户政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工作。
十是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安康医院等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公安监管部门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贯彻看守所条例工作;规划、组织和指导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管理广安市看守所、强制戒毒所。
十一是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禁毒缉毒工作;指导并直接参与重大毒品案件的侦破工作;按期收存并组织销毁全市毒品;承办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是承担对重特大案件适用技侦手段的工作;负责对全市技侦手段获取的危害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和整编上报。
十三是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收集、报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和参与跨地区刑事案件的侦破、重要案犯缉捕和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大要案件;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刑事技术建设,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刑事技术支撑;规划指导全市刑事侦查秘密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加强全市警犬业务建设,开展警犬追踪、嗅源鉴别、繁殖及训养等工作。
(二)广安市公安局机关2024年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按照“红色广安·五四公安”总体思路,持续弘扬“五拼五比”精神,以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系列活动安保为主线,以公安机构改革为牵引,以深耕善治为载体,高标准推进法治公安、智慧公安和平安广安建设,深化川渝警务合作,全力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安做出新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广安市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1.广安市公安局机关、2.广安市看守所、3.广安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等3个单位。其中广安市看守所、广安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分别单独作预算公开。
广安市公安局机关内设33个科室,主要包括:政治部、纪委、机关党委、局办公室、警务指挥部、改革办、队伍建设指导处、人事处、教育处、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处、审计处、信访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与信息通信支队、政保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食药环森中心、监所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禁毒缉毒支队、法制支队、反恐怖工作支队、情报信息支队、警务督察支队、巡察办、特巡警支队、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
第二部分 广安市公安局机关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安市公安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广安市公安局机关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7284.4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2.1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安市公安局机关2024年收入预算7284.4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84.43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安市公安局机关2024年支出预算728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4.43万元,占98.08%;项目支出140.00万元,占1.9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安市公安局机关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284.43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2.1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84.4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298.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7.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9.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安市公安局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84.4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12.1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5935.42万元,占81.48%;执法办案支出5.00万元,占0.07%;事业运行支出257.69万元;占3.54%;其他公安支出100.10万元,占1.3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7..03万元,占9.7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2.20万元,占2.78%;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6.98万元,占1.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935.42万元,主要用于:全局民警工资、津贴补贴及其它工资福利、市局机关运行等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安局机关大要案办理。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57.69万元,主要用于:全局事业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其它工资福利。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1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表彰奖励。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07.03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安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行政运行(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2.2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安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行政运行(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76.98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安局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公安局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44.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11.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础绩效奖、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1433.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安市公安局机关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6.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1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23%。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压减“三公”经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其他市州等来访公务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0.67%。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压减“三公”经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5辆(在编),其中:小轿车9辆,旅行车(含商务车)4辆,越野车7辆,大型客、货车3辆,特种车2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13万元,用于2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运行、执法办案、安保维稳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公安局机关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广安市公安局机关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广安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284.4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2.1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安市公安局机关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安市公安局机关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5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0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00万元。拟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广安市公安局机关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5个,涉及预算7284.4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5711.22万元;运转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433.2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4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四部分 广安市公安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