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汇总表(第三批)

发布日期:2024-03-22 17:22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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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信访编号 举报县市区 举报内容 重点关注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理备注
1 SD20LX0317GA01 广安区 1、广安川能能源有限公司是广安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特许经营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具有处置医疗废物的公益性?公司以收运医疗废物要亏损、没有规划基层医疗机构的运输路线,医疗废物暂存点已确定,不与广安区的基层医疗机构(医务室、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签医疗废物处置协议,也不依法收运医疗废物。 2、广安区的基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何时依法建立长效机制依法处置拭目以待?何时才不乱象众生?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9日,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杨东南组织广安区卫生健康局和广安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相关人员对群众反映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广安区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99个,其中个体诊所192个,卫生服务站1个。目前广安区各诊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产生的医疗废物上送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存管理,并与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办理了交接手续(实行清单、台帐制),上级医疗机构与广安川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合同,医疗废物交由该公司统一处置。川能公司每2天使用危险废物转运车到上级医疗机构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同时定期将医疗废物的“五联单”交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问题核查情况: (一)关于“广安区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不知是否公开招标”问题。由于广安区多数医疗机构开放床位较少,每年产生的医疗废物有限,处置费用金额较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可不需公开招标。川能公司是距离广安区最近的一家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且愿意按市场标准收取相关费用,而邻水县及其他市州的处置单位因考虑到运输成本均不愿意到广安区收集医疗废物。故广安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未进行公开招标,与川能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合同,医疗废物交由川能公司集中处置。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广安区的基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何时依法建立长效机制”问题。经查,广安区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向上级医疗卫生机构上送医疗废物,再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的方式符合上级相关规定,符合广安区医疗废物处置实际,并形成了长效机制。同时,广安全市医疗废物处置模式基本一致。经咨询省内相关市州,目前自贡、德阳、乐山等市也是采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上送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处置的管理模式。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副区长杨东南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纪委监委 责 任 人: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刘志军、区发改局局长凌云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医废管理及宣传和人员培训,保障我区生态安全,同时强化监管工作。二是责成发改部门配合市发改委做好医疗废物收费标准动态调整工作。三是责成区卫生健康局及时听取诊所、门诊部等基层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医疗废物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坚决防止医疗废物外溢行为,保障人体健康。下一步广安区将持续做好医疗废物相关管理工作。
2 SD20LD0317GA02 武胜县 广安市武胜县昌平壹品江山小区于2023年8月份交付,业主周末装修(砸墙、电钻声)噪音大,影响了居民休息,自诉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周末可静音装修,不能噪音装修。并曾多次与小区物业沟通协调,但物业仅张贴了静音装修告示,没有去协调处理,周末装修噪音仍较大,希望能切实解决周末装修噪音大的问题。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昌平·壹品江山小区位于武胜县沿口镇龙山路218号,该小区于2023年8月交付,共有900余户业主,目前已接房500余户、入住100余户,另有100余户正在进行室内装修。2024年3月19日,武胜县综合执法局联合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广安市武胜县昌平·壹品江山小区于2023年8月份交付,业主周末装修(砸墙、电钻声)噪音大,影响了居民休息”的问题。 武胜县综合执法局和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通过询问走访,了解到小区5栋1单元刘某、13栋1单元胡某、8栋2单元曹某等10余户业主,在周末时间段集中进行砸墙、钻洞等室内装修项目,产生较大的噪声。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自诉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周末可静音装修,不能噪音装修”的问题 经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内容为“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声污染”,第六十六条“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并非自诉人反映的“周末可静音装修,不能噪音装修”内容。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曾多次与小区物业沟通协调,但物业仅张贴了静音装修告示,没有去协调处理,周末装修噪音仍较大”的问题 经查,2024年3月16日,昌平·壹品江山物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在小区公示栏和每栋楼入户大厅张贴了公告,提醒业主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午间、夜间等时段进行产生噪音的装修作业,物业管理人员虽进行了巡逻、监督、提醒,但效果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武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冠宇 责任单位: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雷浚、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镇长舒海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武胜县综合执法局联合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通过公告公示、入户宣传等方式,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业主在规定时间内装修,防止装修噪音扰民。 (二)武胜县综合执法局督促物业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发现有违规施工行为及时制止,做好协调处理。 (三)强化部门联动,武胜县综合执法局、武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执法监督,对不听劝阻、严重扰民的,依法进行查处。
3 SD20LD0317GA03 广安区 广安区四方街西溪尚品3号门的垃圾中转站,臭气熏天,影响了居民生活,且垃圾站距离西溪尚品只有100米,自诉人认为该垃圾站修建不合理,曾一直投诉,但没有得到重视,希望现场实地查看。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8日,广安市城管执法局立即派出专人会同作业承包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广安区四方街西溪尚品3号门的垃圾中转站,臭气熏天,影响了居民生活”问题。经查,因岳池普安垃圾焚烧厂3月15日至3月27日设备检修,垃圾限量转入,城区生活垃圾未能及时转运,造成异味严重,臭气熏天,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垃圾站距离西溪尚品只有100米,自诉人认为该垃圾站修建不合理”问题。经查,西溪西区垃圾中转站,位于我市主城区万盛街道四方街(兔儿山公园东侧),于201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当初位于城乡结合部,随着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张,现已处在城中心,由广安市市政环卫处管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曾一直投诉,但没有得到重视,希望现场实地查看“问题。经查,接到群众举报或投诉,广安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均派专人到达现场或电话进行了沟通解释,启动了广安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因垃圾站短期内无法搬迁,问题不能短期内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市政环卫处处长黎文松 责任单位: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市政环卫处黄文鹏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每周安排水车冲洗垃圾中转站两次以上,并在转运车辆倾倒垃圾后及时对垃圾池和压缩设备进行消杀清洗,同时加强对垃圾中转站、转运车辆的消杀,尽量减少臭味。二是待3月底岳池普安垃圾焚烧厂检修完成后,立即对城区积压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转运清理,做到日产日清。三是要求金沙田公司3月底完成厨余处置中心喷淋除臭等设施新增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根据《2022年广安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文件,启动广安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由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负责在广华大道车管所旁边建设一座处理能力500吨/天的大型垃圾中转站,目前已取得立项文件、方案批准通知书、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完成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设备采购前期准备和工程项目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正开展项目用地平场、完善用地相关手续等工作。该项目建成后,城区现有垃圾中转站将停止运行。预计2025年5月底建成投入使用。
4 SD20LD0317GA04 广安区 广安区西溪尚品一期后门垃圾中转站已建成十几年了,现在金沙田垃圾处理公司在垃圾站内建了2个棚用来存储垃圾,且进行垃圾分拣、制成肥料。垃圾堆放味道臭,影响居民生活,曾进行多次投诉,等待解决。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广安市城管执法局立即派出专人会同作业承包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金沙田垃圾处理公司在垃圾站内建了2个棚用来存储垃圾,且进行垃圾分拣、制成肥料,垃圾堆放味道臭,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经查,西溪西区中转站是一个生活垃圾收集点,位于我市主城区万盛街道四方街(兔儿山公园东侧),由广安市市政环卫处管理。主要负责万盛、广福、枣山等区域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转移。2023年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广安府办函﹝2020﹞74号),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了广安市城南片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采用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处置的模式。2023年11月在该中转站建成垃圾分类末端处理中心(2个棚),包括厨余处置中心和可回收物集散中心等,中标企业为:无锡金沙田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住址为: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前洲配套区宝露路,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746848745N)。异味来源于该中转站厨余处置中心集料仓口堆放的厨余垃圾,因未及时处理,散发难闻气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曾进行多次投诉,等待解决“问题。经查,接到群众举报或投诉,广安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派专人到达现场或电话进行了沟通解释,因广安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还未建成,垃圾分类末端处理中心(2个棚)短期内无法搬迁,问题不能短期内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市政环卫处处长黎文松 责任单位: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市政环卫处黄文鹏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金沙田公司清理了厨余处置中心内的厨余垃圾,并进行全面消杀清洁工作,目前,现场环境整洁无异味。二是已对金沙田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并严格落实“日产日清”“封闭管理”“定期消杀清洁”等要求,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要求金沙田公司3月底完成厨余处置中心喷淋除臭等设施新增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四是加强对该中转站的日常监管,增加巡查频次,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并适时增加冲洗频次,保持每周2次以上,以维护垃圾中转站整洁规范运行。五是根据《2022年广安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文件,启动了广安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由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负责在广华大道车管所旁边建设一座处理能力500吨/天的大型垃圾中转站,目前已取得立项文件、方案批准通知书、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完成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设备采购前期准备和工程项目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正开展项目用地平场、完善用地相关手续等工作,预计2025年5月底建成投入使用。该项目建成后,垃圾站内建成的2个棚即垃圾分类末端处理中心将进行整体搬迁。
5 SD20LD0317GA05 广安区 自诉人称广安区西溪尚品的垃圾中转站很臭,认为垃圾中转站设置在距离居民住宅门口20米的位置不合理,且现在该垃圾中转站进行垃圾分离处理,垃圾集中堆在垃圾站,影响生活,希望给业主一个合理的处理方式,要求现场实地查看。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广安市城管执法局立即派出专人会同作业承包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自诉人称广安区西溪尚品的垃圾中转站很臭“问题。经查,岳池普安垃圾焚烧厂3月15日至3月27日设备检修,垃圾限量转入,城区生活垃圾未能及时转运,造成异味严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认为垃圾中转站设置在距离居民住宅门口20米的位置不合理“问题。经查,西溪西区垃圾中转站,位于我市主城区万盛街道四方街(兔儿山公园东侧),于201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当初位于城乡结合部,随着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张,现已处在城中心,由广安市市政环卫处管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现在该垃圾中转站进行垃圾分离处理,垃圾集中堆在垃圾站,影响生活,希望给业主一个合理的处理方式,要求现场实地查看“问题。经查,2023年,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广安府办函﹝2020﹞74号),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了广安市城南片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采用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处置的模式。2023年11月在该中转站建成垃圾分类末端处理中心,包括厨余处置中心和可回收物集散中心等,中标企业为:无锡金沙田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住址为: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前洲配套区宝露路,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746848745N)。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市政环卫处处长黎文松 责任单位: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市政环卫处黄文鹏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一是每周安排水车冲洗垃圾中转站两次以上,并在转运车辆倾倒垃圾后及时对垃圾池和压缩设备进行消杀清洗,同时加强对垃圾中转站、转运车辆的消杀,尽量减少臭味。二是待3月底岳池普安垃圾焚烧厂检修完成后,立即对城区积压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转运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二)根据《2022年广安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文件,启动了广安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由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负责在广华大道车管所旁边建设一座处理能力500吨/天的大型垃圾中转站,目前已取得立项文件、方案批准通知书、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完成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等前期工作,正开展项目用地平场、完善用地相关手续等工作。该项目预计2025年5月底建成投入使用,城区现有垃圾中转站将停止运行。 (三)一是已督促金沙田公司清理了厨余处置中心内的厨余垃圾,并进行全面消杀清洁工作,目前,现场环境整洁无异味。二是已对金沙田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并严格落实“日产日清”“封闭管理”“定期消杀清洁”等要求,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要求金沙田公司3月底完成厨余处置中心喷淋除臭等设施新增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四是广安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成后,该垃圾分类末端处理中心将进行整体搬迁。
6 SD20LD0317GA06 广安区 广安区上甲山水后门垃圾中转站凌晨4、5点就开始作业,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垃圾中转站负责人说要搬迁,但一直未搬走,还修了2个集装箱式的棚子,曾多次向12315、110投诉,希望能重视,给业主准确答复。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广安市城管执法局立即派出专人会同作业承包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广安区上甲山水后门垃圾中转站凌晨4、5点就开始作业,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经查,西溪西区中转站是一个生活垃圾收集点,位于我市主城区万盛街道四方街(兔儿山公园东侧),主要负责万盛、广福、枣山等区域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转移,由广安市市政环卫处管理。因岳池普安垃圾焚烧厂设备检修,垃圾限量转入,3月15日-3月27日,垃圾转运车需凌晨5点开始转运至岳池普安垃圾焚烧厂排队等候倾倒垃圾。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垃圾中转站负责人说要搬迁,但一直未搬走,修了2个集装箱式的棚子“问题。经查,广安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现处于建设期,该项目建设后,城区现有垃圾站将停止运行。2023年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广安府办函﹝2020﹞74号),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了广安市城南片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采用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处置的模式。2023年11月在该中转站建成垃圾分类末端处理中心(2个棚子),包括厨余处置中心和可回收物集散中心等,中标企业为:无锡金沙田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住址为: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前洲配套区宝露路,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746848745N)。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三)关于”曾多次向12315、110投诉,希望能重视,给业主准确答复”问题。经查,相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或投诉后,均派专人到达现场或电话进行了沟通解释。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市政环卫处处长黎文松 责任单位: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市政环卫处黄文鹏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一是3月底岳池普安垃圾焚烧厂检修完成后,垃圾站作业时间恢复到早上6点。二是已督促金沙田公司清理了厨余处置中心内的厨余垃圾,并进行全面消杀清洁工作。三是扩大宣传力度,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疏导工作,协调通知社会垃圾清运人员在垃圾站外安静等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减少噪音对周围住户的影响,并及时发现,制止噪音扰民现象。 (二)根据《2022年广安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文件,启动了广安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由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负责在广华大道车管所旁边建设一座处理能力500吨/天的大型垃圾中转站,目前已取得立项文件、方案批准通知书、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完成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等前期工作,正开展项目用地平场、完善用地相关手续等工作。预计2025年5月底建成投入使用。该项目建成后,城区现有垃圾中转站将停止运行,垃圾分类末端处理中心(2个棚子)将整体搬迁。
7 SD20LD0317GA07 广安区 广安东南片区前进美好家园旁工地施工时灰尘很大,早上5、6点就开始施工,晚上11、12点结束,影响学生休息。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带队组织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查,广安市广安区东南片区前进美好家园旁为方坪大道北延段土石方项目,石材切割施工单位为四川省广安宏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3年开始动工,目前土方基本完成,正在进行石方处理。 (一)关于“施工方施工时灰尘很大”问题, 经查,施工现场设有降尘措施,但降尘设备部分时段未开启,施工时灰尘较大。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早上5、6点就开始施工,晚上11、12点结束,影响学生休息”问题。 经查,前进美好家园土石方工程施工方为加赶工期,施工时间过长,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 责任单位: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勇、广安区中桥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河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关于“施工方施工时灰尘很大”问题; 1.加强现场湿法作业,增加现场雾炮、水车等降尘设备,严格落实一机一炮等措施。 2.禁止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造成工地及道路泥石散落。 (二)“早上5、6点就开始施工,晚上11、12点结束,影响学生休息”问题。 责成施工方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期间),尽量避免施工噪声对周边群众产生影响; (三)广安区人民政府将举一反三,组织力量对辖区各建筑工地开展排查,督促其严格落实噪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8 SD20LD0317GA08 岳池县 从广安岳池县苟角镇垃圾中转站前的弯桥过去右边数第三家门市,疑似加工地沟油,白天不作业,晚上10点以后就能闻到加工后产生的味道,气味很重很大,影响居民生活,希望去现场核实。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7日,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苟角镇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唐某受广安恒远生物能源加工厂委托收购废弃动、植物油(工业用),并将其住房一楼作为餐厨垃圾临时存放点。唐某使用电动三轮车在苟角镇五家餐馆装载餐厨垃圾运输至其住房内存放。未发现唐某在其住房一楼从事加工地沟油行为。待存放量达到1000公斤左右,通知广安恒远生物能源加工厂负责餐厨垃圾收运的工作人员运走,唐某没有直接参与处置餐厨垃圾,也未发现向外排放餐厨垃圾的行为。广安恒远生物能源加工厂最近一次收运餐厨垃圾的时间是2月18日,双方有《废弃油脂处理记录表》记录。截至目前,唐某再次收集了900公斤左右餐厨垃圾存放在住房一楼,导致存放地有异味。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谭锦华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彭强军 责任单位: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 任 人: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江维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和参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计算基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计算规则》,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唐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唐某本人承诺并签署承诺书,表示不再从事餐厨垃圾回收。二是唐某已于3月19日将存放的餐厨垃圾交由广安绿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将存放点清洗消毒,消除异味。三是岳池县将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餐厨垃圾回收的监督管理,保障岳池县生态安全,同时加强宣传及加大日常巡查频率,坚决防止加工地沟油和餐厨垃圾污染的行为。
9 SD20LD0317GA10 广安经开区 位于广安经开区枣山玉皇观社区村口的广安路鲲建材有限公司,距离村里很近,加工沥青时味道重,之前反映很多年,希望能够尽快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自诉人。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8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组织了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产业发展局、广安经开区公安分局、枣山街道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广安路鲲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MA62B3P31M),地址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大沟村3组。该企业建成1条沥青混合料搅拌生产线,2016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广枣环审批〔2016〕3号),2017年12月17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水稳拌合生产线,202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区环审〔2020〕7号),2022年1月1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碎石生产线,2022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市环审批〔2022〕6号),未投产。2020年8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按环评建设了粉尘、废气、噪声等污染治理设施,2023年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和噪声排放等进行了4次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一)关于“距离村里很近,加工沥青时味道重”问题。经查,企业存在沥青料下料口集气罩负压风量过小,沥青烟气收集效果差,无组织排放;3个沥青罐后端有敞口,预热烟气无组织排放;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无收集管道等问题。企业距离附近村民150米以上。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之前反映很多年,希望能够尽快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自诉人”问题,经查,广安经开区对每次投诉均积极开展了调查核实,督促企业持续完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及时进行了回复。企业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齐全,合法生产。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蒲靖、王骜宇 责任单位: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产业发展局、枣山街道 责 任 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局长王伟平,产业发展局局长杨建军,枣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蔡云龙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广安经开区管委会督促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增加沥青料下料口负压风量,密闭3个沥青罐后端敞口,增加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收集管道接入环保处理设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二)2024年3月19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气进行了检测。 (三)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服务指导,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开展夜间排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引导,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10 SD20LD0317GA11 岳池县 位于广安市岳池县九龙大街701号的小区内,有一家御捷电动车专卖店,在小区院内修车,卫生差,且把修车机油、防冻液等污水倒入小区下水道,导致夏天味道臭、蚊虫多,曾多次与店主沟通,店主不理会。要求店主不要再倒入下水道,及时清理垃圾。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朝阳街道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御捷电动车专卖店,地址为九龙大街701号的小区内,为个人独资企业。九龙大街701小区内下水道未发现有倾倒修车机油、防冻液的痕迹,但下水道存在污水、垃圾、淤泥等现象。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易鹏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唐浩恩 责任单位: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汤兵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3月18日,御捷电动车专卖店经营业主已组织工人对下水道中的垃圾、污水、淤泥等进行清理,并将周边污染路面冲洗干净。二是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御捷电动车商家将污水倒入小区下水道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处罚款500元。三是岳池县将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1 SD20LD0317GA12 广安区 广安市疾控中心疫情期间修的实验室的两个换气系统噪音大,曾多次协商后,疾控中心采取用板子隔音的方式,但没有效果,做实验时声音仍然很大,希望能得到切实解决。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0日,广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疾控中心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举报件中涉及产生噪音的部位是市疾控中心新修建理化实验室楼顶排风系统风机,投诉人是市疾控中心院内家属楼住户。 (一)关于“广安市疾控中心疫情期间修的实验室的两个换气系统噪音大”问题。 经查,2023年市疾控中心曾收到该群众反映噪音大问题,市疾控中心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帮助测量实验室排风管道附近环境音量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反映问题群众家中敏感点超标7分贝。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曾多次协商后,疾控中心采取板子隔音的方式,但没有效果,做实验时声音仍然很大,希望得到切实解决”问题。 经查,市疾控中心在收到监测报告后,第一时间联系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排风系统生产厂家、理化实验室设计公司等共同商讨解决问题,最终采取加装隔音墙和隔音板等措施减少风机噪声。加装隔音措施后,噪声较前减小。市疾控中心当时未联系上投诉群众,询问家属楼其他住户,反馈未听到噪声,因此未再对噪声进行监测。收到举报交办单后,再次联系该群众,反映噪声仍偏大,要求市疾控中心进一步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兼)何斌 责任单位:广安市疾控中心 责 任 人:广安市疾控中心党委书记唐爱军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由市疾控中心再次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对目前加装隔音墙和隔音板等措施后风机噪音进行再次检测。二是由市疾控中心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对实验室三楼楼顶和五楼楼顶的风机安装实地情况进行勘察,采取妥善措施进一步加强隔音处理。三是结合该居民只有夜间在家的实际情况,督促市疾控中心在新的隔音措施落实前,下班后及时关闭抽风系统,待第二日上班前再对需要排风的实验室提前进行抽排风处理,尽量降低排风系统产生噪声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四是督促市疾控中心完善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实验室监督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2 SD20LD0317GA13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龙湖观澜小区外的龙湖大道马路上,有人用音响唱歌,声音大,且持续到晚上10点,严重扰民、影响生活,多次投诉,一直未得到正面处理。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7日晚,岳池县公安局联合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朝阳街道办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龙湖观澜小区外的龙湖大道位于龙凤路三段,因龙凤路系新修建道路,地处城郊,夜晚车辆、行人相对较少,部分城区居民选在此处唱歌,演唱过程中音响音量开得较大,声音传播较远,对周边小区特别是临近此路段的小区居民有一定的影响。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龙军华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唐浩恩 责任单位:岳池县公安局 责 任 人:岳池县公安局政委周长明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3月17日、3月18日晚,岳池县公安局、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组到龙凤路开展联合执法。对4起露天KTV组织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法制宣传,督促其降低音量、缩短唱歌时间,并将活动地点搬迁至无人区,远离居民区,避免噪音扰民、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二是通过近期持续巡逻管控,目前龙凤路露天KTV组织者已采取远离居民区、降低音量、缩短时间等方式降低对周边小区群众影响,龙凤路噪音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三是岳池县将督促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巡防,加大全县露天KTV噪声整治宣传力度,倡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减少噪声排放;及时发现、劝阻、查处噪音扰民行为,确保噪音扰民现象得到遏制。
13 SD20LD0317GA14 广安区 广安市广安区城北街道很多商户将油污污渍倒入下水道,经常引起下水道堵塞,无人管理,环境脏乱差。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组织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广安区浓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到广安区城北辖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目前,广安区餐厨垃圾主要通过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收运,2023年9月以来,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广安市利世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协议》,广安市利世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免费投放餐厨垃圾专门收容器,对广安城区餐厨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一是通过随机走访城北辖区群众,询问了解相关情况,部分群众称,有商户将油污倾倒进下水道;二是组织力量对管网进行排查,发现建华路、建设路等街道的部分下水道篦子有油污倾倒痕迹,逐一溯源倒查,发现个别商户确实存在偷倒厨余油污的现象。综上,广安区城北街道存在商户将厨余油倒入下水道现象,但只是个别商户偷倒厨余油行为。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 责任单位: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广安区浓洄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川,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广安区北辰街道党工委书记张讯,广安区浓洄街道办事处主任贾小慧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由广安区人民政府已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辖区内商户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其文明经营;二由责成辖区各街道加大巡查力度,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是责成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堵塞管道检测、疏通;四是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广安市利世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合理增加清运频率;五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解决群众疑难问题。
14 SD20LD0317GA16 广安区 广安市广安思源中学对面(滨江东路西溪峡大桥处)的入河排污口,自诉人怀疑晚上10点以后流入渠江的水未经过处理直排到渠江,因为水里有很多污秽物。之前反映过相关情况,但相关部门未查到,请求到现场核查。 不属 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024年3月18日中午,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率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广安区浓洄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该入河口位于滨江路思源中学段西溪峡大桥下方。 经查,该入河口未见“未经处理的水直排渠江”现象,专班人员对流域附近企业、施工场所等进行摸排调查,也未发现有排污现象;2024年3月18日晚10时20分专班人员再次到该位置现场调查,仍然未见“未经处理的水直排渠江”的情况;2024年3月19日晚10时30分,专班人员到现场再次核实,未见“未经处理的水直排渠江”现象。 通过对周围群众开展实地走访调查,也未发现未经处理的水直排入渠江情况。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 责任单位: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广安区浓洄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勇,广安区中桥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河,广安区浓洄街道党工委书记蒋恒 处理情况: 1.广安区政府将督促相关单位对西溪河沿线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实施城市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2.强化宣传引导,提升辖区居民环保意识,共同推动辖区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15 SD20LD0317GA18 邻水县 广安市邻水县袁市镇新房2组袁某强占耕地建成了一个养猪场(面积约二三百平方),无养猪场手续,曾多次拨打12345热线,但一直未得到处理,需要给本人反馈处理结果。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袁市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群众反映的袁某养猪场,实为邻水县袁市镇黄某蔬菜生猪生产家庭农场(以下简称“黄某家庭农场”),2019年11月25日注册,位于邻水县袁市镇沙堰村8组(行政规划调整后为新房村2组),主要从事蔬菜种植、生猪养殖,占地385平方米(其中圈舍381平方米),2020年8月开始建设,2021年1月建成投产,系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623MA698JCD49),设计存栏量180头,现存栏生猪3头,配套建有2个共约160立方米沼气池。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袁市镇新房2组袁某强占耕地建成了一个养猪场(面积约二三百平方),无养猪场手续”问题 经查,通过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现场勘测表明,黄某家庭农场所占385平方米土地均为建设用地(非耕地);因其养殖规模较小,属规模以下养殖户,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3号)文件规定,需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后方可修建,但建场至今业主未办理备案手续。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曾多次拨打12345热线,但一直未得到处理,需要给本人反馈处理结果”问题。 经查,涉及“黄某家庭农场强占土地、无手续”等问题的信访投诉,自2020年12月10日起共有25次,由于袁市镇人民政府个别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投诉不上心,工作上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情况,导致该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汪洋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袁市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魏洪军、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吴远兵、袁市镇人民政府镇长侯钦瀚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袁市镇人民政府于3月18日向黄某家庭农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袁府责改〔2024〕1号),责令业主在2024年3月20日前予以改正,消除违法状态;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拆除。目前,业主黄某已主动将养殖圈舍拆除完毕。 (二)由袁市镇纪委对黄某家庭农场未办理相关手续修建养猪场问题、“12345”相关信访处理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的工作人员开展追责问责。 2024年3月20日,袁市镇纪委已就“黄裕中家庭农场未办理相关手续修建养猪场”和“黄裕中违建猪场有关‘12345’信访处理”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新房村党支部书记廖润明、袁市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李族刚予以诫勉处理,对袁市镇群工办负责人李义平予以免职处理。
16 SD20LD0317GA20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荣耀城10栋楼下有一堆建渣,无人清理,尘土飞扬,影响居民生活,希望及时处理建渣。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7日,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环委会办公室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荣耀城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地下车库未封顶,中庭处于露天状态,10栋楼下空旷处为物业服务企业设置的建渣堆放点,主要为室内住宅装修产生的砖块、水泥块、泡沫、编织袋等,约有80m³建渣未及时清理,小区10栋楼下建渣堆积的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易鹏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姜辉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由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荣耀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车辆清运建渣,并在建渣堆放点设置铁皮围栏和指示标牌,加强建渣堆放点的日常管理。二是岳池县将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小区建渣堆放的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清运建渣,减少扬尘污染,保障小区生态环境安全舒适。
17 SD20LD0317GA21 武胜县 广安市武胜县南环路71号主干道下水道被堵,粪污流到迎宾大道上,气味很臭。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进行现场核查。 经查,武胜县南环路71号居民小区,系2007年建设的单体建筑小区,涉及居民7户,属于居民自治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未建设化粪池和检查井。因部分居民将毛巾、塑料袋和纸巾等生活垃圾弃置下水管道,导致管道堵塞,生活污水无法正常排放甚至溢流,影响居民生活。 责任领导:武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冠宇 责任单位: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谭高明、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镇长舒海 处理和整改情况: 3月18日,武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武胜县沿口镇政府到所涉小区进行现场踏勘,制定了整改方案:一是由武胜县沿口镇政府负责落实工作人员做好小区居民宣传引导工作;二是由武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施工队伍,清理路面污水,并对该处管道内的杂物、粪便进行清理疏通;三是新建检查井2座,以便后期维护。截至3月19日,2座检查井已建成,管道堵塞和污水溢流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18 SD20LD0317GA22 华蓥市 华蓥市华龙街道办事处柏木杉村山上有几个水池,怀疑山上养猪场排便水流到水池里,几年未得到解决,请求现场核查情况。 不属 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024年3月18日,华蓥市农业农村局、华龙街道开展了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 经查,群众反映的水池系华蓥市泰奕养殖家庭农场种养循环配套建设的沼液储存池。该养殖场位于四川省油樟现代林业园区内,地址在华蓥市华龙街道柏木山村车心湾,为个体经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81MA64FUU22A), 该养殖场配套建有粪污贮存池(水泡粪)、沼气池、沼液储存池和干粪堆码场等环保设施,设施运行正常。信访人反映的水池位于华龙街道柏木山村山上油樟现代林业园区内,园区内共有储存池15口,其中3口储存沼液(即信访者所提到的粪便水),养殖业主利用污水泵将沼液水提灌至3口储存池内,后续用于油樟灌溉。规划建设沼液储存池时,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已对该环评文件进行专家评审,满足水气土等各项污染防治的控制要求。现场核实发现3口沼液储存池与养猪场间均有山相隔,距离最近居民户约1千米,同时未发现沼液储存池周围没有被污染的痕迹。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华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波 责任单位:华蓥市农业农村局、华龙街道 责 任 人:华蓥市农业农村局王丽,华龙街道办事处彭柏华 处理情况: 2024年3月19日,华蓥市农业农村局与华龙街道工作人员调查询问了华龙街道柏木山村干部2名,该养殖场自2020年9月修建以来,均未收到群众到村上反映养殖场排便水流到水池里的问题;调查询问了柏木山村群众代表2名,也未发现养殖场排便水流到水池问题;经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华蓥市信访局、华蓥市农业农村局、华龙街道办事处、华龙街道柏木山村等相关单位查询核实,2020年9月以来,相关单位均未收到反映华龙街道柏木山村养殖场排便水流到水池里的来信、来访、网上信访、12345热线等信访问题。 同时,现场要求养殖业主一是加强常态化巡查,确保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二是持续坚持合理利用沼液灌溉油樟,防止过量使用沼液而影响周边环境;三是做好周围群众相关解释工作。
19 SD20LD0317GA23 广安区 广安市天一广场小区3栋业主反映楼上有水流下来,烟头、瓜果等垃圾也往下丢,严重影响生活,曾多次向社区、12345和物业反映,一直没得到解决。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9日,由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带队,组织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立即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正泰天一广场位于广安区建安北路316号,2015年建成交付,共有582户,2023年11月广安铭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接该小区物业服务。 1.关于“楼上有水流下来”问题。 通过对该栋楼住户进行走访,均表示未见“楼上有水流下来”。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此类情况,社区和物业调查推测为室内下水道流水产生的声音。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关于“烟头、瓜果等垃圾往下丢”问题。 经查,发现3栋楼下有少量烟头、瓜果等垃圾。调阅物业公司《报事报修登记表》,2024年3月8日一业主反映楼上有丢烟头、瓜果等垃圾,当地办事处和物业进行了调解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3.关于“曾多次向社区、12345和物业反映,一直没得到解决”问题。 经查,当地办事处和物业近期接到过有相关投诉,并及时进行了处理。物业公司于今年2月15日和3月11日开展了两次上门宣传。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 责任单位: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广福街道党工委书记李艳辉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关于“楼上有水流下来”问题。 广安区责成属地办事处和物业公司与业主进行沟通,对相关情况进行解释。 (二)关于“烟头、瓜果等垃圾往下丢”问题。 广安区责成属地办事处和物业公司,加强宣传,通过上门宣传等方式,讲明高空抛物的危害,组织人员加强该类问题的巡查检查。 (三)关于“曾多次向社区、12345和物业反映,一直没得到解决”问题。 广安区责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法局等单位,按照《广安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街道物业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指导街道做好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对居民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做到投诉有回复,问题有解决,同时加强宣传,引导业主遵守社会公序良知,养成良好风气。
20 SD20LD0317GA24 广安区 广安市加德小区附近吾悦广场(生态火锅)旁,广发集团工地通宵施工,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无夜间施工证,曾多次拨打12345都未解决,同时,加德天街ktv、摊贩噪音大。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一) 关于“广发集团工地通宵施工,噪声大,影响居民休息,无夜间施工证,曾多次拨打12345都未解决”问题。经查,广安市加德小区附近吾悦广场(生态火锅)旁,广发集团工地为“广发·四月天”项目工地,该项目位于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与皂角路交叉路口,毗邻加德小区,建设单位为广安金熙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3年11月底开工建设,目前进行地基基础施工,因施工需要存在夜间施工行为,共办理了9次《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证》。批准17个夜间施工,出现过3次夜间施工未办理《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证》。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加德天街KTV、摊贩噪音大”的问题。 2024年3月19日,广安区副区长罗诚组织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广安区综合执法局、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关于“加德天街商业中心夜市一条街,夜市声音大,KTV营业到半夜4点左右,影响居民休息。”问题 。 经查,4楼KTV偶尔有超时营业的现象,夜市一条街部分夜市经营时,部分消费人员处于酒后情绪较为亢奋的状态,交流、娱乐动静较大,且该夜市商户均为露天大棚经营,隔音设施效果差,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曾多次给物业、110打电话,都未得到实际解决”问题。 经走访询问加德金融广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及辖区派出所,均表示接到附近群众举报或报警,物业及公安派出所均派出人员或警力到达现场对当事人员进行了制止、教育、劝导,在相关人员撤离后,有恢复原状的情况,举报问题属实。 (一)关于“广发集团工地通宵施工,噪声大,影响居民休息,无夜间施工证,曾多次拨打12345都未解决”问题 责任领导: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石元斌 责任部门: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李春桃、蒋小云、谭泽忠、徐光华 处理和整改情况: 该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7日、2024年3月12日对施工单位进行了3次约谈并责令其采取整改措施,并对该项目2024年1月15日夜间违规施工的行为,作出了行政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落实专人加强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规施工行为。该项目目前已合理安排工序,调整施工计划,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作业。截至目前,该项目未再发生夜间施工行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该项目的夜间施工作业巡查管控,从严夜间施工许可,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降噪措施,避免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适时商请广安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夜间施工边界噪声进行监测。 (二)关于“加德天街KTV、摊贩噪音大”的问题。 责任领导:广安区人民政府提名副区长罗诚; 责任单位: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综合执法局、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中桥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党副局长王玲波、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冯锐、广安区综合执法局局长李建川、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周叶林、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徐迎宾、中桥街道办事处主任肖华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关于“加德天街商业中心夜市一条街,夜市声音大,KTV营业到半夜4点左右,影响居民休息。”问题 ①联合现场整治。责成物业加强对夜市的巡查监管,要求“潮派空间”ktv完善场所隔音设施,4月5日前整改完成,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 ②强化宣传。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网格员、物管人员、民辅警等人员,深入广场商户宣传,提高广场商户素质,提升噪声整治氛围; ③限时营业。督促业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限时营业制度,在营业期间需注意音量,不得打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派出所、物业加强对广场的常态化巡查。 ④联合约谈。3月20日上午,广安区公安分局、文广旅局、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导及人员对“潮派空间 ”KTV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⑤日常监测。3月20日起,由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广旅局、中桥派出所等部门组织人员、携带专业设备对该区域噪音分贝进行实时监测,直至该区域整改完成为止。 2.关于“曾多次给物业、110打电话,都未得到实际解决”的问题。 ①严格落实巡查制度,重点时段加强对周边商户的巡查、劝导和监督。 ②派出所在重点时段加强对广场周边的巡逻防控及显警,及时发现、制止噪声扰民现象。 ③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督促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21 SD20LD0317GA25 广安经开区 广安市枣山街道路鲲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沥青,生产时气味很大,气味呛人、刺鼻,影响身体健康,希望到现场查看核实。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组织了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产业发展局、广安经开区公安分局、枣山街道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广安路鲲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MA62B3P31M),地址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大沟村3组。该企业建成1条沥青混合料搅拌生产线,2016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广枣环审批〔2016〕3号),2017年12月17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水稳拌合生产线,202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区环审〔2020〕7号),2022年1月1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碎石生产线,2022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市环审批〔2022〕6号),未投产。2020年8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按环评建设了粉尘、废气、噪声等污染治理设施,2023年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和噪声排放等进行了4次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经查,企业存在沥青料下料口集气罩负压风量过小,沥青烟气收集效果差,无组织排放;3个沥青罐后端有敞口,预热烟气无组织排放;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无收集管道等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蒲靖、王骜宇 责任单位: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产业发展局、枣山街道 责任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局长王伟平,产业发展局局长杨建军,枣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蔡云龙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广安经开区管委会督促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增加沥青料下料口负压风量,密闭3个沥青罐后端敞口,增加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收集管道接入环保处理设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二)2024年3月19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委托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气进行了检测。 (三)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服务指导,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开展夜间排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引导,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22 SD20LD0317GA26 广安区 加德天街商业中心夜市一条街,夜市声音大,ktv营业到半夜4点左右,影响居民休息。曾多次给物业、110打电话,都未得到实际解决,希望引起重视,得到解决。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广安区副区长罗诚组织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广安区综合执法局、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一)关于“加德天街商业中心夜市一条街,夜市声音大,KTV营业到半夜4点左右,影响居民休息”问题 。 经查,4楼KTV偶尔有超时营业的现象,夜市一条街部分夜市经营时,部分消费人员处于酒后情绪较为亢奋的状态,交流、娱乐动静较大,且该夜市商户均为露天大棚经营,隔音设施效果差,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曾多次给物业、110打电话,都未得到实际解决”问题。 经走访询问加德金融广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及辖区派出所,均表示接到附近群众举报或报警,物业及公安派出所均派出人员或警力到达现场对当事人员进行了制止、教育、劝导,在相关人员撤离后,有恢复原状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区人民政府提名副区长罗诚; 责任单位: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综合执法局、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中桥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党副局长王玲波、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冯锐、广安区综合执法局局长李建川、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周叶林、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徐迎宾、中桥街道办事处主任肖华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关于“加德天街商业中心夜市一条街,夜市声音大,KTV营业到半夜4点左右,影响居民休息”问题 1.联合现场整治。责成物业加强对夜市的巡查监管,要求“潮派空间”ktv完善场所隔音设施,4月5日前整改完成,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 2.强化宣传。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网格员、物管人员、民辅警等人员,深入广场商户宣传,提高广场商户素质,提升噪声整治氛围; 3.限时营业。督促业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限时营业制度,在营业期间需注意音量,不得打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派出所、物业加强对广场的常态化巡查。 4.联合约谈。3月20日上午,广安区公安分局、文广旅局、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导及人员对“潮派空间 ”KTV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5. 日常监测。3月20日起,由区生态环境、区文广旅局、中桥派出所等部门组织人员、携带专业设备对该区域噪音分贝进行实时监测,直至该区域整改完成为止。 (二)关于“曾多次给物业、110打电话,都未得到实际解决”的问题。 1.严格落实巡查制度,重点时段加强对周边商户的巡查、劝导和监督。 2.派出所在重点时段加强对广场周边的巡逻防控及显警,及时发现、制止噪声扰民现象。 3.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督促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23 SD20LD0317GA27   邻水县城北镇达邻大道下水道堵塞,造成粪水流到街上,上级检查时才处理,城管和富全美食街物业相互推诿,曾多次拨打12345反映,无人处理。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邻水县委常委、副县长提名人选朱洺新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富全美食天街物业公司,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群众反映的邻水县城北镇达邻大道下水道,实际为邻水县鼎屏镇达邻大道下水道。 (一)关于“邻水县城北镇达邻大道下水道堵塞,造成粪水流到街上”问题。 经查,达邻大道长约1.5公里,道路两侧共有12个生活小区,排查发现共有200余个下水道检查井。其中,在达邻大道与黄桷西路交界处,由于位于高处的黄桷西路雨水沟出口未接通,只能和公园王府小区生活污水一同通过污水检查井就近接入美食天街内部排污管道,平时排水不会外溢,在暴雨天气时,因雨水排放量大,超过美食天街内部排污管道排污负荷,处于低洼处的达邻大道840号井盖存在部分生活污水外溢路面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上级检查时才处理,城管和富全美食街物业相互推诿,曾多次拨打12345反映,无人处理”问题。 经查,涉及“达邻大道下水道生活污水外溢”类似问题投诉共有6次。其中,2022年7月28日(2次)、2023年7月21日、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8日群众向“12345便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2345”)反映问题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处理,2023年8月7日群众向“12345”反映问题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相关部门在接到群众反映问题后,均立即采取清掏冲洗等方式进行了处置,以上投诉“12345”回访结果均为“基本满意”。2024年3月上旬(收到市政府交办SD20LD0317GA27举报件前),达邻大道与黄桷西路交界处检查井出现非暴雨天气污水外溢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现场初步判定为美食天街内部管道堵塞所致,于2024年3月11日向富全美食天街物业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清理内部管道;3月15日,经过进一步排查,挖开检查井后发现,污水汇入口被水泥封堵,经了解,系富全美食天街物业公司所为。3月16日、17日,打通了封堵处水泥,清理了排水检查井。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蒋仁林 邻水县委常委、副县长提名人选 朱洺新 责任单位: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鼎屏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蒲双银、鼎屏镇人民政府镇长黄小龙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富全美食天街物业公司私自将达邻大道与黄桷西路交界处检查井汇入口封堵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于2024年3月11日、16日、17日,对该处溢出污水进行了清掏冲洗,并打通了达邻大道与黄桷西路交界处检查井汇入口;3月18日、19日,对黄桷西路雨水沟沉积物及外溢的污渍进行了清理。三是为彻底解决该处污水溢流问题,邻水县将采取工程措施改变黄桷西路雨水沟排放走向,将公园王府小区生活污水排放路径进行分离,雨水接入达邻大道车行道下的市政主管道,该工程力争在2024年6月底前启动,9月底前完成。在工程未完工之前,我县将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污水外溢情况及时处理,确保达邻大道环境持续整洁。
24 SD20LD0317GA28 邻水县 遇到暴雨天,邻水县柑子镇御临河上游的达州大竹县麻纺厂直排,污水流到御临河。请求到现场走访调查。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8日,邻水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熊纬组织县经济信息化局、邻水生态环境局、柑子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邻水县柑子镇御临河上游的达州大竹县麻纺厂直排”问题 经查,邻水县境内仅有1户麻纺企业,即邻水县精泰麻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泰麻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5534890617,位于邻水县柑子镇原春和村9组(行政规划调整后为菜垭村9组),于2009年租用原邻水县宏达麻业有限公司厂房实施技改,在原址建设年产2000吨精干麻生产线;2010年10月完成建设,主要经营面料纺织加工及棉、麻销售。精泰麻业于2009年11月17日取得环评批复(邻环建函〔2009〕76号);2011年9月取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5116235534890617001P)。公司采取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措施,锅炉烟气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精干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煮炼废水、脱胶废水和清洗废水,采用“两级厌氧+好氧”工艺,于2011年建成处理能力2500m³/d的污水处理站。2020年9月,公司对其污水末端处理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新增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公司为重点排污单位,其废水排放口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对厂区外排口废水进行24小时在线监测,并委托第三方公司运维。该公司废水排放在线监控数据显示,2023年1月至2024年2月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和《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8-2012)表2标准;该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停产至今,但废水在线监控正常运行,废水排放均达标。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邻水县柑子镇御临河上游的达州大竹县麻纺厂污水流到御临河”问题。 经查,精泰麻业《环境影响报告书》显示,公司排污口最初设在肖家沟河(御临河支流),为支持柑子镇农旅产业发展,该公司于2022年12月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论证报告显示:“污水在正常排放及事故排放下,本功能区均能快速纳污,经过500米混合长度后,下游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不会对水生生物造成明显影响”,并于2023年1月9日,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批复(广环邻审批〔2023〕1号),获批将排污口迁移至御临河。2023年5月,该公司启用了新御临河排污口,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经500米(混合长度)排放水渠排放至肖家沟河旁的集水池,再经管道排放至御临河,暴雨天气时存在达标污水和部分雨水进入集水池,造成集水池溢流现象。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 熊纬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贺永斌 责任单位:邻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柑子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黄永刚、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局长范建川、柑子镇人民政府镇长张洋 关于“遇到暴雨天,邻水县柑子镇御临河上游的达州大竹县麻纺厂污水流到御临河”问题 为确保精泰麻业污水达标排放,避免暴雨天气造成集水池外溢,由县经济信息化局牵头,邻水生态环境局配合,柑子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责令该公司立即完善污水管网,重新安装排水管网至集水池,防止雨水流入集水池造成外溢,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目前,精泰麻业已完成国道G210道路破损报备,已采购排水管网,预计2024年3月22日动工建设。 同时,经现场排查,发现该公司存在1台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未完成、雨污分流不完善、废水排污口处加药池设置不规范3个问题,相关单位现场责令其立即整改。一是2024年3月21日完成燃煤锅炉拆除工作。二是已于2024年3月20日拆除废水排污口处加药池。三是全面排查雨水沟渠,完善雨污分流系统,杜绝雨污混排,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四是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强化在线监控设备运维和污水管网排查,坚决防止出现污水跑冒滴漏和直排等问题。五是加密对该公司流入御临河排污口水质的监测频次,一旦发现企业出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5 SD20LD0317GA29 邻水县 广安市邻水县车管所围墙外30米处堆放垃圾,无人处理。希望有人管理,放置垃圾桶。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邻水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朱洺新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鼎屏镇人民政府、林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邻水县车管所围墙外30米处,实际为邻水县鼎屏镇林业小区外围绿化带。 (一)关于“邻水县车管所围墙外30米处堆放垃圾,无人处理”问题。 经查,车管所围墙外30米处实际为林业小区外绿化带,林业小区停车位紧邻此处绿化带。部分居民车辆停放后将生活垃圾丢往该绿化带,由于该绿化带四周均设置有防护栏且坡度陡峭,故物业公司长期未对绿化带内垃圾进行清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希望有人管理,放置垃圾桶”问题。 经查,林业小区共有499户住户,于2016年起物业公司在小区内设置4个垃圾桶,由于小区内部分居民环保意识淡薄,垃圾随地乱丢、未能入桶,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异味较重,部分居民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小区内垃圾异味问题。2018年,物业公司将小区内的4个垃圾桶移至约50米外的环城路边,由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定期对垃圾桶内垃圾进行转运,小区内未设置垃圾桶。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蒋仁林 邻水县委常委、副县长提名人选 朱洺新 责任单位: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鼎屏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蒲双银、鼎屏镇人民政府镇长黄小龙 (一)关于“邻水县车管所围墙外30米处堆放垃圾,无人处理”问题 林业小区物业公司已于2024年3月19日将林业小区外绿化带垃圾进行收集,并由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将垃圾转运处理。 (二)关于“希望有人管理,放置垃圾桶”问题 一是强化保洁。林业小区物业公司已在小区内增设1个垃圾桶,并加大小区及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力度。二是及时清运。由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增加该区域垃圾清运频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三是加强宣传。由鼎屏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大对居民环保意识的宣传力度,引导形成良好生活习惯。
26 SD20LD0317GA30 广安区 广安区石笋镇政府将下水道的水排入农田,遇到下雨时会淹死农作物;石笋镇小学生活污水也流入农田。曾向12345、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反映,均未得到解决,希望到现场查看。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组织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笋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立即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关于“广安区石笋镇政府将下水道的水排入农田,遇到下雨时会淹死农作物;石笋镇小学生活污水也流入农田”问题。 经查,“广安区石笋镇政府将下水道的水排入农田,遇到下雨时会淹死农作物,”与“石笋镇小学生活污水也流入农田”实为同一问题,因石笋镇第一小学内雨污管网分流不彻底,下雨时,部分污水溢流,通过校内雨水沟排入外部灌溉排水沟渠,导致外溢至投诉人农田,对农作物造成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曾向12345、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反映,均未得到解决,希望到现场查看”问题。 经查,石笋镇政府有关人员曾接到群众反映,由于沟渠清淤用时较长,故问题未及时得到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 责任单位: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石笋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志洪、石笋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邓大为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关于“广安区石笋镇政府将下水道的水排入农田,遇到下雨时会淹死农作物;石笋镇小学生活污水也流入农田”问题。 3月19日,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石笋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排查后拟定整改方案:一是石笋镇第一小学组织施工单位,从厕所化粪池内沿操场绿化带新建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内,实现雨污分流,预计新建污水管网400米,工期90天,2024年6月18日前整改到位。二是石笋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清理沟渠底部淤泥,保障雨季时沟渠排水畅通,工期90天,预计2024年6月18日前整改到位。 2.关于“曾向12345、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反映,均未得到解决,希望到现场查看”问题。 一是广安区人民政府责成石笋镇人民政府对问题点位周边群众进行宣传解释,讲明问题整改的难度和整改计划,争取群众理解;二是广安区将在辖区各乡镇开展雨污管网排查,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积极响应,做好整改工作,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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