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汇总表(第四批)

发布日期:2024-03-23 18:16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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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信访编号 举报县市区 举报内容 重点关注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理备注
1 SD20LX0318GA01 邻水县 邻水县石永镇邓家坡村8组的混凝土搅拌站,建立以来,没有取得相应的合法手续,没有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定,厂区开放,设备简单陈旧,私搭乱拉动力电,无环评手续,乱排乱放,生产污水直排农地。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邻水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胡斌韬,县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石永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位于邻水县石永镇邓家坡村8组,2024年2月初,邻水县两河镇对角村1组(原荆坪乡对角村5组)村民冯某、唐某租用邓家坡村8组村民集体晒坝建设。该搅拌站设置有容量100吨的水泥粉料筒仓1个、60型搅拌主机1台、砂石配料斗1个、拌台操作室1间,设计生产能力每小时约60立方米。2024年3月1日,因该搅拌站非法生产作业,石永镇人民政府已对该搅拌站进行了断电关停处理;3月9日,冯某、唐某擅自接通电源恢复生产,石永镇人民政府再次对其进行了断电关停处理。 (一)关于群众反映“搅拌站没有取得相应的合法手续,没有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定”问题。 经查,该搅拌站于2024年2月由冯某、唐某私自设立,未办理混凝土搅拌经营营业执照、未获批广安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规划核准、未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搅拌站厂区开放,设备简单陈旧,私搭乱拉动力电”问题。 经查,该搅拌站厂区未打围封闭,料场无封闭措施,配料仓仅有1个水泥筒仓,搅拌主机开放,各项设施设备陈旧简陋;搅拌站所用动力电未到供电部门申请立户,由石永镇邓家坡村8组村民唐某违规提供,场内存在私搭乱拉电线情况。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群众反映“搅拌站无环评手续,乱排乱放,生产污水直排农地”问题。 经查,该搅拌站未办理环评手续,厂区污水无循环使用设施,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旁边乔木林地(污染面积约0.1亩)。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汪 洋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永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谢孔志、石永镇人民政府镇长董春宏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拆除并搬离设施设备。清理该搅拌站水泥筒仓内存留水泥(约100吨),切割分离筒仓与搅拌主机,拆除筒仓,并于2024年3月27日前将所有设施设备搬离现场,将晒坝清扫干净。 二是彻底切断电力供应。石永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3月9日对违规提供动力电的唐某进行了警告教育,由于拆除设施设备需用电,待2024年3月27日设施设备全部搬离现场后,由国网四川供电有限公司袁市供电所在系统内关闭该场地动力电供应,并拆除现场私搭乱拉电线。 三是恢复土壤环境。由石永镇人民政府负责,于2024年3月25日前完成对污染林地板结土壤的清运处理。  
2 SD20LD0318GA02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中和镇新南街40号街道有一五保户,把捡来的垃圾堆放于他家门市左边的巷子,并主要用于焚烧煮饭。垃圾堆积气味很臭,容易引起火灾,存在安全隐患,要求镇上工作人员将垃圾运走。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岳池县中和镇人民政府联合县残联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段某系智力三级障碍残障人士,不能管控自己捡垃圾的行为,经常在深夜捡来垃圾堆放在其房屋周边,并不准任何人触碰。因其智力残障,偶尔会发生焚烧垃圾做饭的行为,黎梓卫社区不定期为其清理周边环境。由于露天堆积生活垃圾、木材、树枝,导致气味较臭。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龙军华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彭强军 责任单位:岳池县中和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岳池县中和镇人民政府镇长程小耘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2024年3月19日,岳池县中和镇人民政府对段某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是段某系智力障碍的独居人员,不适合使用小家电煮饭,经岳池县中和镇人民政府与其亲属多次沟通,其亲属同意段某入住中和镇敬老院,以此解决段某的生活问题。 三是岳池县将督促中和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垃圾堆放、焚烧现象的监督管理,保障岳池县生态安全,同时加强宣传,坚决防止垃圾乱堆乱放、焚烧现象行为。  
3 SD20LD0318GA03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皂桷树村有一个大型养鸡场,养鸡场发酵粪便后排放的气体味道很臭,蚊虫多,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岳池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白庙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举报件中涉及的大型养鸡场为广安高垭口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为白庙镇皂角树村5组(原皂角树村3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1327081252F。2015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10月20日通过环评验收。该养殖场占地150余亩,圈舍面积9000余平方米,现存栏蛋鸡20余万羽。 (一)关于“养鸡场发酵粪便后排放的气体味道很臭”的问题 配套建设有机肥生产车间,鸡粪经过两次堆肥发酵处理,第一次发酵覆有分子膜,第二次未覆膜,导致鸡粪在发酵过程中产生一定的臭气,有机肥生产区域能闻到明显臭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蚊虫多”的问题。养殖场采取在饲料中添加了除虫添加剂等措施,抑制蝇蛆生长繁殖、杀灭粪池内蝇蛆。但粪污消纳不及时,日常保洁不够,导致蚊虫较多。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龙军华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钧 责任单位:岳池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舒联华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养殖场周边臭气浓度进行监测,已于2024年3月20日完成采样。 二是改进生产工艺,督促业主不能在有机肥生产车间开展第二次未覆膜堆肥发酵,减少恶臭源的产生。 三是异地处理,将有机肥生产车间内正在二次发酵的2000余吨鸡粪由四川强卫三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并在鸡粪转运装车时做好除臭、消毒、清扫,严防造成二次污染,计划于2024年4月11日前完成。 四是搞好环境卫生,做好养殖场周边消杀工作,保持养殖场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减少臭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4 SD20LD0318GA04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齐福镇与罗渡镇交界处顺和家庭农场(养猪场)气味很臭,影响生活。曾向市政府、12345多次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岳池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罗渡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广安市岳池县齐福镇与罗渡镇交界处顺和家庭农场(养猪场)气味很臭,影响生活”的问题。 经查,举报件中涉及的养猪场为岳池县罗渡镇顺和农场,地址在罗渡镇河畔沟村12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621MA6BCXNF2L,2016年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养殖场存栏生猪1100头,配套建设沼气池200立方米,沼液沉淀池1200立方米,养殖粪污通过干湿分离后用于农田消纳。因养殖场采用水泡粪工艺,粪污存积在圈舍下方,堆放粪污过多,消纳不及时,存在臭味重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曾向市政府、12345多次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要求养猪场不臭”问题 。 经查,岳池县相关部门未接到市政府信访交办件,2024以来共接到市12345热线2次(2月3日、3月3日)关于顺和农场臭味影响生活的信访交办件,岳池县罗渡镇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顺和农场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要求业主尽快将生猪出栏,并对圈舍的排风口进行改造,同时要求养殖业主搞好环境卫生,减轻了臭味影响。该养殖场已于2024年3月2日将生猪全部出售,目前处于空场状态,恶臭味已明显减轻。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龙军华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钧 责任单位:岳池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舒联华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2024年3月20日,罗渡镇顺和农场业主对养殖场内外进行全面清扫并消毒。 (二)督促业主在2024年3月31日对前圈舍风机出风口加装挡风墙,增添喷淋除臭设施等措施减少恶臭产生。 (三)督促业主加强平时内外部环境卫生打扫,及时消纳粪污,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四)岳池县督促相关部门持续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和服务,持续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引导畜禽养殖业主强化环保意识,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5 SD20LD0318GA05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科伦药业、莲桥米粉厂机器运作时噪音大,夜间影响休息,影响周围居民生活。执法机关监测时设备运行声音就变小,执法机关走后音量就变大,要求实地暗访调查。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9日,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联合岳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四川岳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举报件中涉及的四川省银丰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为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科伦路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17758070887;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地址为广安市岳池县朝阳街道科伦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1777916536P。联合工作组现场检查时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四川省银丰食品有限公司当晚未生产,因拆迁问题,两企业之间现仅有一家住户,距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约50米,距离四川省银丰食品有限公司约10米。 (一)关于“广安市岳池县科伦药业、莲桥米粉厂机器运作时噪音大,夜间影响休息,影响周围居民生活”问题。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生产时间段为白天和夜间,其噪声主要来源于三处,包括楼顶风机噪声、空压机房噪声、L线灭菌抽风排气口噪声;四川省银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时间主要集中在夜间,其噪声主要来源是抽湿机生产作业时产生。2024年1月29日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对该问题进行过企业排查并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企业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但是会有一定程度的低频噪声不时发生。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执法机关监测时设备运行声音就变小,执法机关走后音量就变大”问题。2024年1月29日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进行过夜间噪声监测,监测时企业正常生产,噪声源稳定。2024年3月19日夜间联合工作组进行了实地暗访调查,企业生产状况正常。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易鹏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红云 责任单位: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责 任 人: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局长黄佑勋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2024年3月21日夜间(10点后),岳池县环境监测站分别对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和四川省银丰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厂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为科伦药业厂界北45.6dB(A),莲桥米粉厂厂界46.4dB(A);敏感建筑物南面47.1dB(A),敏感建筑物北面44.4dB(A),达到了国家技术规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二)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通过采取对屋顶排气风机排气口调整方向,空压机房密封一侧百叶窗,L线灭菌抽风排气口制作风管支架等措施,四川省银丰食品有限公司采取对车间进行车间分离、物流门加装隔音墙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目前已整改到位。 (三)岳池县将督促相关部门对周边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工业噪声排放的监督管理,保障噪声生态安全。  
6 SD20LD0318GA07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园田路与新东街交界处周围商店用于宣传的音响设备噪音大,影响居民生活,反映多次无人解决。要求整改。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公安局和九龙街道办事处,对群众反映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广安市岳池县园田路与新东街交界处周围商店用于宣传的音响设备噪音大,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经查,举报件中涉及的商店和游商,地址在园田路与新东街交界处,具体为岳池县辉阳鞋店、岳池膳优堂食品经营部、岳池县苏二妹海鲜店。岳池县园田路与新东街交界处三家商店和游商使用小喇叭、音响等设备进行宣传、促销,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反映多次无人解决,要求整改”的问题。 经查,园田路与新东街交界处属于交通要道,车流量和人流量较大,流动摊贩常在此处进行售卖,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但该处摊贩,流动性大,易出现反弹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易鹏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唐浩恩 责任单位: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汤兵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2024年3月19日,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公安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对园田路与新东街交界处三家商户(岳池县辉阳鞋店、岳池膳优堂食品经营部、岳池县苏二妹海鲜店)和游商进行了现场教育,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在经营过程中控制使用音响设备。3月20日,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再次进行巡查,未发现有使用音响设备的情况。 (二)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岳池县公安局和九龙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对商户和游商宣传、促销产生的噪音扰民现象进行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坚决防止噪音扰民行为。  
7 SD20LD0318GA09 邻水县 广安市邻水县天成名都(名都苑)护城河水体发黑、气味很臭,因为护城河上游有部分生活污水没有进入管网,直接排入护城河。请求实地走访并排查沿线生活污水是否进入管网,治理天成名都护城河该段臭水。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县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鼎屏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邻水县护城河实际为小西河,其中流经县城区6.2公里,上游为关门石水库,河道径流主要来源于降雨、地下水,自然径流量低,河道自净能力弱。为加强护城河河水整治,邻水县于2018年实施了护城河综合整治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护城河主河道及其支流灌沟河、范家河河道截污干管建设及县城区雨污主管网改造。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天成名都(名都苑)护城河水体发黑、气味很臭”问题。 经查,护城河天成名都(名都苑)段河床为整块岩石,下游河床比上游河床略高,河水不能正常顺流形成水凼,河道淤泥长期堆积,导致水质较差,水体有一定异味,部分底泥呈黑色。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护城河上游有部分生活污水没有进入管网,直接排入护城河”问题。 3月19日,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鼎屏镇人民政府派出工作人员,对护城河沿线(含灌沟河、范家河)约8.8公里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范家河6号井处还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现象。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汪洋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鼎屏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谢孔志、鼎屏镇人民政府镇长黄小龙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天成名都(名都苑)护城河水体发黑、气味很臭”问题 3月20日,邻水县已通过降低下游河床疏浚河道、平整沉积淤泥、消除水凼等方式,使护城河天成名都(名都苑)段河水正常顺流,解决了水体发黑及异味现象。 (二)关于“护城河上游有部分生活污水没有进入管网,直接排入护城河”问题 3月20日,邻水县已通过疏通污水管网、修建截污沟的方式,将范家河6号井直排入河的生活污水接入河道截污干管,直排问题已整改完成。  
8 SD20LD0318GA12 武胜县 广安市武胜县飞龙镇木井村9组长虹水库周围有很多白色垃圾,无人清理。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武胜县飞龙镇联合武胜县水务局,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长虹水库位于广安市武胜县飞龙镇木井村9组,为小二型水库,建于1970年,库容59万立方米,灌溉面积3200亩。 现场检查时,水库沿岸散落有垂钓者丢弃的矿泉水瓶、塑料袋等白色垃圾。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武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朱伟 责任单位:武胜县飞龙镇人民政府 武胜县水务局 责 任 人:武胜县飞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江密 武胜县水务局局长 李隆林 整改和处理情况: 武胜县飞龙镇与武胜县水务局赓即安排人员对水库周边垃圾进行清理,并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河坡垃圾,捞清水面漂浮物。下一步,武胜县飞龙镇联合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河流、水库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维护,保障河湖水库生态环境健康安全,坚决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9 SD20LD0318GA13 邻水县 广安市邻水县丰禾镇永兴村的古井被丰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染,古井旁的河水变黄。政府另外打了一口井供村民饮用,但水有咸味,请求化验。希望可以解决饮水问题,安装自来水。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9日,邻水县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县水务局、邻水生态环境局、县疾控中心、丰禾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群众反映污染丰禾镇永兴村古井的丰源水务有限公司,实为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属国企)所属的供水工程——丰源水厂,位于丰禾镇永兴村7组,2007年6月开始建设,2009年12月建成投产,设计日制水0.6万方,供给袁市镇、两河镇、丰禾镇、九龙镇(共约5万人)。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丰禾镇永兴村的古井被丰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染,古井旁的河水变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古井位于丰禾镇永兴村7组漂江嘴大塆,处于丰源水厂下游。2019年8月,丰源水厂废水管道因建设通村公路被损坏,导致本应进入沉淀池沉淀后排放的废水从管道破损处直排下游小溪沟,受损管道于当年修复。古井位于小溪沟右侧,为避免汛期溪沟水位上涨进入古井,2022年6月,丰源水厂将原古井进行了加高,并在河道靠近原古井旁进行培土,改变小溪沟水流走向使其远离古井。2024年3月19日,经现场踏勘,丰源水厂废水流入小溪沟处水质清亮,县疾控中心、县环境监测站分别对古井井水进行采样监测,县疾控中心监测结果表明符合饮用水质标准,邻水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水质达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经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丰源水厂所排废水监测,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政府另外打了一口井供村民饮用,但水有咸味,请求化验”问题。经查,邻水县2022年降雨远低于日常降水量,全县普遍干旱,丰禾镇永兴村7组漂江嘴大塆古井无法满足该塆村民饮水需求。当年6月,丰禾镇人民政府组织永兴村委会在漂江嘴大塆打井一口(距该村古井及小溪沟约30米),解决了此处村民饮水问题。2024年3月19日,邻水县疾控中心、邻水县环境监测站分别对该井井水进行采样监测。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表1中Ⅲ类浓度限值要求,邻水县疾控中心监测结果不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自来水安装和使用都要收费”问题。经查,丰源水厂对自来水的安装和使用均按照《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辖乡镇自来水价格的批复》(邻发改价格〔2013〕10号)《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新发展用水户安装服务费的通知》(邻丰投〔2021〕27号)等文件收取费用。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四)关于“长期反映但未得到解决,希望可以解决饮水问题,安装自来水”问题。经查,2022年12月14日,群众向“12345便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2345”)反映:“永兴村7组用水是依靠一口侵水井,因为最近一直没有下雨,导致水井里没有水源了,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很久了,故来电求助解决没有饮用水源的问题;其家自行挖掘了一口水井,但是味道是咸的,希望有相关检测部门检测一下水质是否有问题,不然不敢饮用,故来电求助检测水质的问题”。经丰禾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2022年12月20日向群众回复:“因今年极端天气造成缺水,您户自打井,可到疾控中心、中医院或者环保局进行水质检测”。2022年12月22日“12345”回访群众“基本满意”。此外未收到类似问题反映,但该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彭云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水务局、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邻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丰禾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水务局党组书记黄全、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局长范建川、邻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刘健、丰禾镇人民政府镇长沈丹枫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丰禾镇永兴村的古井被丰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染,古井旁的河水变黄”问题。 一是严格追责问责。由邻水县农发集团纪委对丰源水厂废水管道损坏未及时整修、造成废水直排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追责问责。二是优化生产工艺。进一步优化废水处理工艺,加强废水处理,邻水县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4年3月10日启动实施丰源水厂改建项目(其中包括新建回收水池及浓缩池对废水进行处理),该项目将于2024年8月底前完工。 (二)关于“政府另外打了一口井供村民饮用,但水有咸味,请求化验”问题 一是由丰禾镇人民政府负责,已于2024年3月21日向永兴村7组漂江嘴大塆村民告知停止取用新水井水源饮用,并重新启用原古井水供村民饮用。二是加密农村饮水水质监测,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三)关于“自来水安装和使用都要收费”问题 由丰禾镇人民政府、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加大对《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辖乡镇自来水价格的批复》(邻发改价格〔2013〕10号)《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新发展用水户安装服务费的通》(邻丰投〔2021〕27号)等文件的宣传力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四)关于“长期反映但未得到解决,希望可以解决饮水问题,安装自来水”问题 一是丰禾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3月20日组织永兴村群众代表召开院坝会宣传自来水安装事宜,为下一步安装自来水管网创造良好施工条件。二是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4年3月21日在永兴村铺设自来水供水管网,根据工期计划安排,2024年3月底前完成漂江嘴大塆供水管网铺设,2024年5月底前完成永兴村全村供水管网铺设。 2024年3月21日,县农发集团纪委就“丰源水厂废水管道损坏未及时整修,造成废水直排”问题对袁市供水站站长杨川渝作出以下处理:责成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取消2024年评先评优资格;给予警告处分。  
10 SD20LD0318GA14 前锋区 广安市前锋区龙珠村3组(原龙滩村2组)村里龙滩河因挖机采石、采砂等行为,导致河坝垮塌和农田下沉,对周边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实地走访调查,并恢复治理。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9日前锋区委主要领导组织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龙滩镇等单位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一)关于“广安市前锋区龙珠村3组(原龙滩村2组)村里龙滩河因挖机采石、采砂等行为,导致河坝垮塌和农田下沉”问题。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挖机采石、采砂等行为是前锋区水务局通过招投标确定的施工单位(四川亘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龙滩河龙珠村铁路桥至龙头桥河河口处淤塞段进行清淤疏浚,共计700米,龙珠村3组河坝垮塌和农田下沉部位位于清淤疏浚范围内。该项目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正常施工,将河道所清砂石用于堤防回填和本村4处产业便道垫层,采石、采砂行为属实。经核实,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龙滩镇龙珠村3组(原龙滩村2组)河坝已垮塌、农田已下沉,河坝垮塌和农田下沉的原因是该处河道处于回水湾、多年受河流冲刷,未采取相关保护措施,与施工单位的河道清淤疏浚行为无直接关系。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对周边存在安全隐患,(采挖公司的名字当地村民及干部知道)希望实地走访调查,并恢复治理”问题。 经查,其反映的安全隐患主要由于河流历年冲刷,未采取保护措施,自然形成的。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前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崇良 责任单位:前锋区水务局 责任人:前锋区水务局局长邹剑 整改和处理情况: 由前锋区水务局牵头,龙滩镇配合,征求龙滩镇龙珠村3组(原龙滩村2组)村民意见,结合实际,聘请三方单位勘察,设计生态护岸方案,组织力量按照方案对排查走访反映的安全隐患点位进行生态治理。 截至目前,正在对河道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群众反映的问题正在办理,预计3月25日完成整改。  
11 SD20LD0318GA15 邻水县 广安市邻水县丰禾镇永兴村(原丰收2组)古井被谢家岩上的水厂污染,井水浑浊。镇政府另打了一口井,但距离之前的古井近,井水水质未检测,而自来水安装和使用都要收费,要求相关部门检测水是否能饮用,切实解决饮水问题。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9日,邻水县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县水务局、邻水生态环境局、县疾控中心、丰禾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群众反映污染丰禾镇永兴村古井的丰源水务有限公司,实为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属国企)所属的供水工程——丰源水厂,位于丰禾镇永兴村7组,2007年6月开始建设,2009年12月建成投产,设计日制水0.6万方,供给袁市镇、两河镇、丰禾镇、九龙镇(共约5万人)。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丰禾镇永兴村的古井被丰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染,古井旁的河水变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古井位于丰禾镇永兴村7组漂江嘴大塆,处于丰源水厂下游。2019年8月,丰源水厂废水管道因建设通村公路被损坏,导致本应进入沉淀池沉淀后排放的废水从管道破损处直排下游小溪沟,受损管道于当年修复。古井位于小溪沟右侧,为避免汛期溪沟水位上涨进入古井,2022年6月,丰源水厂将原古井进行了加高,并在河道靠近原古井旁进行培土,改变小溪沟水流走向使其远离古井。2024年3月19日,经现场踏勘,丰源水厂废水流入小溪沟处水质清亮,县疾控中心、县环境监测站分别对古井井水进行采样监测,县疾控中心监测结果表明符合饮用水质标准,邻水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水质达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经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丰源水厂所排废水监测,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政府另外打了一口井供村民饮用,但水有咸味,请求化验”问题。经查,邻水县2022年降雨远低于日常降水量,全县普遍干旱,丰禾镇永兴村7组漂江嘴大塆古井无法满足该塆村民饮水需求。当年6月,丰禾镇人民政府组织永兴村委会在漂江嘴大塆打井一口(距该村古井及小溪沟约30米),解决了此处村民饮水问题。2024年3月19日,邻水县疾控中心、邻水县环境监测站分别对该井井水进行采样监测。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表1中Ⅲ类浓度限值要求,邻水县疾控中心监测结果不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自来水安装和使用都要收费”问题。经查,丰源水厂对自来水的安装和使用均按照《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辖乡镇自来水价格的批复》(邻发改价格〔2013〕10号)《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新发展用水户安装服务费的通知》(邻丰投〔2021〕27号)等文件收取费用。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四)关于“长期反映但未得到解决,希望可以解决饮水问题,安装自来水”问题。经查,2022年12月14日,群众向“12345便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2345”)反映:“永兴村7组用水是依靠一口侵水井,因为最近一直没有下雨,导致水井里没有水源了,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很久了,故来电求助解决没有饮用水源的问题;其家自行挖掘了一口水井,但是味道是咸的,希望有相关检测部门检测一下水质是否有问题,不然不敢饮用,故来电求助检测水质的问题”。经丰禾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2022年12月20日向群众回复:“因今年极端天气造成缺水,您户自打井,可到疾控中心、中医院或者环保局进行水质检测”。2022年12月22日“12345”回访群众“基本满意”。此外未收到类似问题反映,但该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彭云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水务局、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邻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丰禾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水务局党组书记黄全、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局长范建川、邻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刘健、丰禾镇人民政府镇长沈丹枫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丰禾镇永兴村的古井被丰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染,古井旁的河水变黄”问题。 一是严格追责问责。由邻水县农发集团纪委对丰源水厂废水管道损坏未及时整修、造成废水直排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追责问责。二是优化生产工艺。进一步优化废水处理工艺,加强废水处理,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4年3月10日启动实施丰源水厂改建项目(其中包括新建回收水池及浓缩池对废水进行处理),该项目将于2024年8月底前完工。 (二)关于“政府另外打了一口井供村民饮用,但水有咸味,请求化验”问题 一是由丰禾镇人民政府负责,已于2024年3月21日向永兴村7组漂江嘴大塆村民告知停止取用新水井水源饮用,并重新启用原古井水供村民饮用。二是加密农村饮水水质监测,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三)关于“自来水安装和使用都要收费”问题 由丰禾镇人民政府、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加大对《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辖乡镇自来水价格的批复》(邻发改价格〔2013〕10号)《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新发展用水户安装服务费的通》(邻丰投〔2021〕27号)等文件的宣传力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四)关于“长期反映但未得到解决,希望可以解决饮水问题,安装自来水”问题 一是丰禾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3月20日组织永兴村群众代表召开院坝会宣传自来水安装事宜,为下一步安装自来水管网创造良好施工条件。二是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4年3月21日在永兴村铺设自来水供水管网,根据工期计划安排,2024年3月底前完成漂江嘴大塆供水管网铺设,2024年5月底前完成永兴村全村供水管网铺设。 2024年3月21日,县农发集团纪委就“丰源水厂废水管道损坏未及时整修,造成废水直排”问题对袁市供水站站长杨川渝作出以下处理:责成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取消2024年评先评优资格;给予警告处分。  
12 SD20LD0318GA17 经开区 再次投诉广安市经开区枣山街道路鲲建材有限公司严重污染环境,持续多年未处理,要求还老百姓公道(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8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广安路鲲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MA62B3P31M),地址在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大沟村3组。该企业建成1条沥青混合料搅拌生产线,2016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广枣环审批〔2016〕3号),2017年12月17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水稳拌合生产线,202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区环审〔2020〕7号),2022年1月1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碎石生产线,2022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市环审批〔2022〕6号),未投产。2020年8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一)关于“再次投诉广安市经开区枣山街道路鲲建材有限公司严重污染环境,持续多年未处理,要求还老百姓公道”问题。经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主要有干燥筒、导热油炉燃烧燃油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沥青储罐和沥青拌合产生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沥青烟等。烘干滚筒加热产生的粉尘,经管道引入沉降室自然沉降和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锅炉废气经收集后经8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沥青在和石料拌合过程中采取全密闭生产设备,拌合过程中无废气排放;沥青储罐和沥青拌合放料口废气通过设置收集罩,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沥青混合料和沥青砼拌合出料口区域采取密闭出料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沥青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2023年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和噪声排放等进行了4次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现场核实时,该企业存在沥青料下料口集气罩负压风量过小,沥青烟气收集效果差,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3个沥青罐后端有敞口,预热烟气无组织排放;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无收集管道;物料仓堆放、作业时未全密闭,喷淋、清扫等防扬尘措施不到位等环境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二)关于“投诉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生态环境局不作为,官商勾结、存在包庇行为和不正确执法”问题。经查,广安经开区对每次投诉均积极开展了调查核实,督促企业持续完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及时进行了回复。企业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齐全,合法生产。未发现官商勾结、存在包庇行为。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宋亚辉 责任单位: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责任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陈圆 整改和处理情况: 1. 由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督促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增加沥青料下料口负压风量,密闭3个沥青罐后端敞口,增加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收集管道接入环保处理设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严格落实物料仓堆放、作业时全密闭,喷淋、清扫等防扬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2. 2024年3月19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委托检测机构对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暂未出具)。 3. 由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服务指导,聘请专业机构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大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引导,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13 SD20LD0318GA19 广安区 广安市广安区锦绣山河4期地下车库,车库内堆放很多建筑垃圾,脏臭差,车库没有做地坪,车辆行驶灰尘大,希望整改时不要关闭车库门。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20日,广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珍组织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中桥街道白塔社区居委会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一)关于“车库内堆放很多建筑垃圾,脏臭差”的问题。 经查,锦绣山河4期地下车库内堆放很多建筑垃圾,脏臭差。出现该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建筑垃圾中夹少量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二是车库内建筑垃圾指定堆放位置,未进行围挡。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车库没有做地坪,车辆行驶灰尘大”的问题。 经查,该地下车库已做地坪,但由于地下车库设置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未进行围挡,清扫频次低,导致该地下车库有灰尘累积,汽车行驶易扬起灰尘。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郭 珍 责任单位:中桥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中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肖 华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车库内堆放很多建筑垃圾,脏臭差”问题。 1.由中桥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增加建筑垃圾清运频次,避免存量过多; 2.责成物业在地下车库建筑垃圾固定堆放点使用篷布进行围挡,实行固定堆放; 3.责成物业加大清洁卫生管理清扫力度,避免脏臭差情况; 预计在2024年4月10日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关于“车库没有做地坪,车辆行驶灰尘大”的问题。 由中桥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加强该小区地下车库日常清扫频次,非必要情况下不关闭车库门,持续做好业主的解释疏导工作。 下一步,广安区将“举一反三”,以“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在辖区开展问题排查整改,着力提升人居环境。  
14 SD20LD0318GA20 武胜县 广安市武胜县金牛镇雷波寨村4组鑫发塑料厂(碎瓶子工厂)机器运作时噪音大,对周围环境有污染。询问当地是农村生活区,为何不到工业园区作业?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金牛镇人民政府联合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对群众反映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举报件中涉及的金牛镇雷波寨村鑫发塑料厂实为武胜鑫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地址:武胜县金牛镇雷波寨村4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2345859566B,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制品加工。主要污染物为:生产废水和噪声,其中生产废水经气浮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噪声采取减震降噪和厂房封闭隔音措施控制,夜间不生产。2015年5月,该企业取得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环审批〔2015〕35号),2020年5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由于行业不景气,企业中途间断性停产近3年,取消了塑料电热熔化工艺。 (一)关于“广安市武胜县金牛镇雷波寨村4组鑫发塑料厂(碎瓶子厂)机器运作时噪音大,对周围环境有污染”的问题 2024年3月19日,武胜县环境监测站对武胜鑫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界及周围农户敏感点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点位布置分别为:公司大门口1#、公司西南方向农户2#、公司北侧厂界3#、公司北侧农户4#,监测时段内破碎机正常作业。3月20日,武胜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监测报告》(武环监字(2024)第27号),公司北侧厂界3#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2分贝,其余点位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排放限值要求。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询问当地是农村生活区,为何不到工业园区作业?需反馈”的问题 经查,2021年5月,武胜鑫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市信访局反映,希望公司入驻街子园区。5月6日,四川武胜经济开发区作出书面答复:因街子产业新城对产业定位、项目规划、用地布局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入驻经开区的项目规模、发展质量、工艺水平、环保排放等有严格限制条件,其中要求新引进项目年亩产税收必须达到8万元及以上,经现场实地考察和综合比较分析,武胜鑫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不符合入园条件。 责任领导:武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李莉 责任单位:金牛镇人民政府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 武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 任 人:金牛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文毅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局长 廖晋 武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谭宇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对武胜鑫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工业噪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二)武胜县经济信息化局、武胜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企业停产整治,对破碎机周围加装隔音棉、隔音板,进行厂中厂封闭,在保证安全条件下,落实封闭隔声、减震降噪措施,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三)责成该公司不得在夜间(21时至次日8时)进行破碎加工,整改完成前不得进行生产。 (四)责成企业于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排污许可登记。 (五)武胜县金牛镇人民政府、武胜县经济信息化局、武胜生态环境局负责,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工作,坚决防止噪声扰民行为。  
15 SD20LD0318GA21 广安区 广安市广安区彭家乡白阳村粮站后面的猪场很臭。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0日,广安区政府副区长王正君组织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彭家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立即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经查,广安市广安区彭家乡白阳村粮站后面共有生猪养殖场3家,其中,有2家已于2023年10月停养,目前在养的有1家(广安市广安区佳锋养殖家庭农场),该场设计存栏规模为1000头,现存栏生猪325头(其中,种猪30头)。2016年11月28日完成环评备案(备案号:广区安环备【2016】71号),根据环评备案要求,该场落实了干湿分离工艺,配备污水收集池300m³,沼气池500m³,沼液储存池600m³,消纳土地85亩,干湿分离机1台,粪污经干湿分离后,干粪用于种植施肥,污水经发酵处理后沼液还田消纳利用。同时该场采取干清分流工艺、及时清理和清扫恶臭源、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减轻恶臭对外环境的影响。现场检查时,场内粪污未及时清理,出粪口边缘有洒落粪污,养殖场存在臭味现象。 责任领导:广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正君 责任单位: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广安区彭家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雍文超,广安区彭家乡人民政府乡长黄江 整改和处理情况: 1.及时清扫粪污。养殖业主刘宗琼已于3月20日完成场内干粪堆码场,场外出粪口洒落粪污的清理,同时,进一步冲洗圈舍,减少粪污堆积,避免臭味的产生。 2.及时消纳处理。督促养殖业主及时转运消纳粪污,并做好消纳台账,减少养殖粪污的堆积,防止粪污臭味影响周边群众。 3.由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彭家乡人民政府等加强对养殖场粪污收集、贮存、清运和消纳利用的监督管理,保障畜禽养殖生态安全,同时加强养殖场环保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止养殖污染环境行为。  
16 SD20LD0318GA22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麻柳河(3号和4号桥之间)两岸唱歌跳舞噪音大、时间长。曾多次给12345投诉,一直未得到改善。能否劝离到非居民住宅区娱乐。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岳池县公安局联合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朝阳街道办对群众反映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广安市岳池县麻柳河(3号和4号桥之间)两岸唱歌跳舞噪音大、时间长”的问题。 经查,岳池县麻柳河3号和4号桥之间两岸的空地有2起广场舞(3号桥工行前的空坝,4号桥农行前的空坝)、1起露天KTV(东方丽都小区前的下沉式小广场)。唱歌、跳舞期间音量较大,加之地处河边空旷地带,声音传播远,回声大,对周边小区的居民有一定的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曾多次给12345投诉,一直未得到改善,能否劝离到非居民住宅区娱乐”问题。 经查,当岳池县公安局近期接到过有相关投诉,多次查处,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组织者、带头人依法进行警告,但执法人员离开后又恢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龙军华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浩恩 责任单位:岳池县公安局 责 任 人:岳池县公安局政委周长明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3月19日、3月20日晚,岳池县公安局、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组到岳池县麻柳河(3号和4号桥之间)开展联合执法。对广场舞、露天KTV组织者、参与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再次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联合执法组现场责成其降低音量、缩短唱歌跳舞时间,督促将活动地点搬迁至无人区,远离居民区,避免噪音扰民、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并告知其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置。通过近期持续巡逻管控,目前岳池县麻柳河(3号和4号桥之间)广场舞、露天KTV组织者已采取远离居民区、降低音量、缩短时间等方式降低对周边小区群众影响。 (三)3月21日,联合执法组再次到麻柳河(3号和4号桥之间)查看广场舞、露天KTV整改情况,发现此处无跳广场舞、露天KTV演唱现象,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四)岳池县将组织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巡防,加大全县广场舞、露天KTV噪声整治宣传力度,倡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减少噪声排放;及时发现、劝阻、查处噪音扰民行为,确保噪音扰民现象得到遏制。  
17 SD20LD0318GA26 邻水县 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金亿屠宰场水池渗漏,水不处理,投诉过但未得到处理。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20日,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广安高新区、鼎屏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金亿屠宰场,实为邻水县金亿屠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亿屠宰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687944306M。公司位于邻水县鼎屏镇大佛寺居委会4组(属广安高新区内企业),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车间面积310平方米,设计日屠宰量1500头,2010年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取得环评批复(邻环建函〔2010〕91号),2021年10月进行排污许可登记(2026年到期)。厂区内建有粪污收集池1个(320立方米)、厌氧池1个(380立方米)、曝气池2个(共950立方米)、沉淀池4个(共250立方米)、加药池1个(150立方米),日处理污水能力100吨。同时,金亿屠宰场位于鼎屏镇太阳湾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已启动该地块征收程序,将于2024年6月底拆除。 (一)关于群众反映“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金亿屠宰场水池渗漏”问题 经查,金亿屠宰场内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其曝气池墙体发现1平方米表面附着有污水痕迹,存在轻微渗漏;同时,核查发现,该屠宰场未将下猪台处车辆清洗消毒产生的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存在环境风险。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金亿屠宰场水不处理”问题 经查,金亿屠宰场已纳入《广安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污水采用“化学+好氧生物处理+絮凝沉淀+杀菌”方式进行处理,设施设备保持24小时运行,排污口安装有24小时自动采样监测系统,采样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省监控平台。据县生态环境局核查平台数据显示,近半年来(2023年10月1日—2024年3月18日)该屠宰场排放口水质日均值未出现超标的情况。同时,根据该屠宰场最新自行监测报告显示:处理后废水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中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符合要求。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群众反映“投诉过但未得到处理”问题 经查,广安高新区管委会于2024年3月11日收到市信访局转交的群众匿名来信,反映“其所居住的安置房不足30米处有一屠宰场,噪音较大,环境较差,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请求拆除”。2024年3月12日,广安高新区管委会进行现场核查,发现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赓即督促企业在拆除前实行错峰生产,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同时将回复意见张贴于广安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栏;但由于征地拆除工作需要时间,因此无法满足群众立即拆除的期望,在企业拆除前仍会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彭云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鼎屏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魏洪军、鼎屏镇人民政府镇长黄小龙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金亿屠宰场水池渗漏”问题 2024年3月19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金亿屠宰场限期完成问题整改。3月21日,经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现场核查,金亿屠宰场已完成渗漏区域防渗漏处理(涂抹防渗漏水泥),下猪台已修建污水收集设施。 (二)关于“投诉过但未得到处理”问题 金亿屠宰场位于鼎屏镇太阳湾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已启动该地块征收程序,将在2024年6月底拆除。下一步邻水县将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确保该屠宰场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在拆除完成前实行错峰生产,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18 SD20LD0318GA27 邻水县 广安市邻水县丰禾镇永兴村7组水务公司(丰源水务公司)把村里的古井污染了,后重新打了口新井,水喝了有咸味,长期反映但未得到解决,请求解决饮水问题。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9日,邻水县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县水务局、邻水生态环境局、县疾控中心、丰禾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群众反映污染丰禾镇永兴村古井的丰源水务有限公司,实为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属国企)所属的供水工程——丰源水厂,位于丰禾镇永兴村7组,2007年6月开始建设,2009年12月建成投产,设计日制水0.6万方,供给袁市镇、两河镇、丰禾镇、九龙镇(共约5万人)。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丰禾镇永兴村的古井被丰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染,古井旁的河水变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古井位于丰禾镇永兴村7组漂江嘴大塆,处于丰源水厂下游。2019年8月,丰源水厂废水管道因建设通村公路被损坏,导致本应进入沉淀池沉淀后排放的废水从管道破损处直排下游小溪沟,受损管道于当年修复。古井位于小溪沟右侧,为避免汛期溪沟水位上涨进入古井,2022年6月,丰源水厂将原古井进行了加高,并在河道靠近原古井旁进行培土,改变小溪沟水流走向使其远离古井。2024年3月19日,经现场踏勘,丰源水厂废水流入小溪沟处水质清亮,县疾控中心、县环境监测站分别对古井井水进行采样监测,县疾控中心监测结果表明符合饮用水质标准,邻水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水质达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经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丰源水厂所排废水监测,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政府另外打了一口井供村民饮用,但水有咸味,请求化验”问题。经查,邻水县2022年降雨远低于日常降水量,全县普遍干旱,丰禾镇永兴村7组漂江嘴大塆古井无法满足该塆村民饮水需求。当年6月,丰禾镇人民政府组织永兴村委会在漂江嘴大塆打井一口(距该村古井及小溪沟约30米),解决了此处村民饮水问题。2024年3月19日,邻水县疾控中心、邻水县环境监测站分别对该井井水进行采样监测。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表1中Ⅲ类浓度限值要求,邻水县疾控中心监测结果不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自来水安装和使用都要收费”问题。经查,丰源水厂对自来水的安装和使用均按照《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辖乡镇自来水价格的批复》(邻发改价格〔2013〕10号)《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新发展用水户安装服务费的通知》(邻丰投〔2021〕27号)等文件收取费用。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四)关于“长期反映但未得到解决,希望可以解决饮水问题,安装自来水”问题。经查,2022年12月14日,群众向“12345便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2345”)反映:“永兴村7组用水是依靠一口侵水井,因为最近一直没有下雨,导致水井里没有水源了,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很久了,故来电求助解决没有饮用水源的问题;其家自行挖掘了一口水井,但是味道是咸的,希望有相关检测部门检测一下水质是否有问题,不然不敢饮用,故来电求助检测水质的问题”。经丰禾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2022年12月20日向群众回复:“因今年极端天气造成缺水,您户自打井,可到疾控中心、中医院或者环保局进行水质检测”。2022年12月22日“12345”回访群众“基本满意”。此外未收到类似问题反映,但该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彭云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水务局、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邻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丰禾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水务局党组书记黄全、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局长范建川、邻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刘健、丰禾镇人民政府镇长沈丹枫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丰禾镇永兴村的古井被丰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染,古井旁的河水变黄”问题。 一是严格追责问责。由邻水县农发集团纪委对丰源水厂废水管道损坏未及时整修、造成废水直排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追责问责。二是优化生产工艺。进一步优化废水处理工艺,加强废水处理,邻水县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4年3月10日启动实施丰源水厂改建项目(其中包括新建回收水池及浓缩池对废水进行处理),该项目将于2024年8月底前完工。 (二)关于“政府另外打了一口井供村民饮用,但水有咸味,请求化验”问题 一是由丰禾镇人民政府负责,已于2024年3月21日向永兴村7组漂江嘴大塆村民告知停止取用新水井水源饮用,并重新启用原古井水供村民饮用。二是加密农村饮水水质监测,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三)关于“自来水安装和使用都要收费”问题 由丰禾镇人民政府、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加大对《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辖乡镇自来水价格的批复》(邻发改价格〔2013〕10号)《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新发展用水户安装服务费的通》(邻丰投〔2021〕27号)等文件的宣传力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四)关于“长期反映但未得到解决,希望可以解决饮水问题,安装自来水”问题 一是丰禾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3月20日组织永兴村群众代表召开院坝会宣传自来水安装事宜,为下一步安装自来水管网创造良好施工条件。二是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4年3月21日在永兴村铺设自来水供水管网,根据工期计划安排,2024年3月底前完成漂江嘴大塆供水管网铺设,2024年5月底前完成永兴村全村供水管网铺设。 2024年3月21日,县农发集团纪委就“丰源水厂废水管道损坏未及时整修,造成废水直排”问题对袁市供水站站长杨川渝作出以下处理:责成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取消2024年评先评优资格;给予警告处分。  
19 SD20LD0318GA28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九龙街道成果街上段116号7栋1单位1-4号(空置房)下水道堵塞,很臭,影响周围邻居,给物业反映未清理。希望21号前反馈处理结果。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联合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群众反映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举报件中涉及的小区,地址在岳池县九龙街道成果街上段116号。该小区由于修建年代过长,加之污水管道及化粪池设计不合理,存在污水管道堵塞、污水溢流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副书记刘永红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岳池县九龙街道党工委书记宋建军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由九龙街道办牵头,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组织岳池发建集团和小区物业对信访举报涉及小区进行整治,安排1辆吸粪车、2名环卫工人对堵塞管道进行疏通,对空置房用高压水枪进行深度清洁,2024年3月20日已对小区下水道进行了疏通,下水道堵塞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是岳池县将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排查老旧小区化粪池堵塞、垃圾清运等民生问题,切实提高小区治理能力,引导群众共创舒适的生活环境。  
20 SD20LD0318GA30 邻水县 广安市邻水县九龙镇寒婆村9组养猪场猪粪排放到无人耕种的地方,臭味大,影响生活,请求实地考察并现场反馈结果。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邻水县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邻水生态环境局、九龙镇人民政府、御临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群众反映的寒婆村9组养猪场实为邻水县远鑫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鑫畜牧”),位于邻水县御临镇沙石村3组(少部分区域在九龙镇新华村6组,行政规划调整前为九龙镇寒婆村9组),2019年6月开始修建,2020年12月建成投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MA69AW3C53,2020年3月进行环评备案登记。设计年出栏量4000头,现存栏生猪2240头,圈舍面积约4500平方米,配套建有异味发酵床1000立方米、粪污收集池2400立方米及干湿分离机等治污设施设备。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九龙镇寒婆村9组养猪场猪粪排放到无人耕种的地方”问题。 经查,远鑫畜牧场内粪污处理设施均能正常运转,粪污通过污水管网进入粪污收集池,再通过干湿分离后经异位发酵床发酵生产成有机肥,配套的治污设施能够满足日常养殖粪污处理需求。通过现场踏勘发现,远鑫畜牧将粪污收集池内粪污用抽水泵抽到距养殖场约100米处的田间农用灌溉蓄水池中,便于周边农户农用灌溉;个别农户在使用田间农用灌溉蓄水池中粪污进行农用灌溉时,由于过度灌溉,粪污通过田与田之间的排水沟流入其他农户农田,导致九龙镇新华村6组与御临镇沙石村3组5户农户的约4亩农田受到污染。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臭味大,影响生活,请求实地考察并现场反馈结果”问题。 经查,由于个别农户过度灌溉,导致粪污通过田与田之间的排水沟流入九龙镇新华村6组与御临镇沙石村3组约4亩农田形成污染,受污染农田附近有明显刺鼻臭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群众反映“大队书记不作为”问题 经查,九龙镇人民政府对新华村党总支书记黄如胜进行了询问调查,黄如胜对远鑫畜牧排污一事提前知晓,但觉得此举能方便周边村民取粪污用于农业灌溉,故未引起重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彭云 邻水县政府副县长 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御临镇人民政府、九龙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魏洪军、御临镇人民政府镇长汪坤、九龙镇人民政府镇长邹波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九龙镇寒婆村9组养猪场猪粪排放到无人耕种的地方”问题。 一是立即转移粪污。远鑫畜牧已于2024年3月20日通过吸粪车,将田间农用灌溉蓄水池及排入农田的所有粪污转运至粪污收集池储存,并将蓄水池清洗恢复原状。二是立即清理受污染泥土。远鑫畜牧已于2024年3月20日将受污染农田泥土通过挖掘机、人工进行清理,并经相关农户同意后转运至其农田作为肥料,有效防止面源污染发生。三是有效改善耕地。远鑫畜牧已于2024年3月20日完成对被污染农田的翻耕,便于农户栽种适宜农作物,逐步降低农田污染,改善农田耕种环境。 (二)关于“臭味大,影响生活,请求实地考察并现场反馈结果”问题 2024年3月20日,通过立行立改,农田污染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臭味问题已得到有效缓解。下一步,邻水县将进一步加强对远鑫畜牧的日常监管,督促业主规范处理粪污;同时,做好对周边农户的宣传教育,指导其科学施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关于“大队书记不作为”问题。 2024年3月21日,九龙镇纪委对新华村党总支书记黄如胜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加强环保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1 SD20LX0318GA31 武胜县 广安市武胜县鑫光铁塔厂生产时烟子大,且带有刺鼻味道,影响身体健康,望严查。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9日,四川武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武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 举报件中涉及的广安市武胜县鑫光铁塔厂,实为四川广安鑫光电力铁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光铁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2771670934W。经查,该企业主要从事输电线路铁塔、通信铁塔结构加工和热镀锌,建有锌烟收集处理装置、盐酸雾收集处理装置、酸洗废水和酸雾碱液吸收废水蒸馏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各类环保设施;安装废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1套,并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10年6月,取得“技改扩能搬迁工程项目”环评批复,2012年3月,完成环评验收;2017年12月,取得“建设机加工生产车间及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环评批复,2021年9月,完成环评验收。2024年2月,其排污许可证进行了更新。目前,企业处于间歇式生产状态,于2024年3月11日暂停了酸洗和热镀锌作业,角钢车间和焊接车间在生产。 (一)关于“广安市武胜县鑫光铁塔厂生产时烟子大,且带有刺鼻味道”的问题 群众反映的“烟子”是指鑫光铁塔生产时排放的锌烟、焊接烟气和盐酸雾,“刺鼻味道”主要是未完全收集处理的盐酸雾导致。锌烟由侧吸式吸风罩+烟尘过滤池处理后(收集效率90%)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气由吸尘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处理,再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盐酸雾(收集效率80%)由侧吸罩通过管道引入主通风管道,然后进入碱液水膜喷淋塔,盐酸雾经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角钢车间和焊接车间正常生产,镀锌车间处于停产状态,锌锅处于保温状态,焊接烟气、锌烟和盐酸雾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碱液水膜喷淋塔注入碱液呈强碱性,厂区内无异味。经企业负责人介绍,因废气不能完全收集处理,酸洗车间运行时厂区周边有盐酸雾导致的“刺鼻味道”。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影响身体健康”的问题 经查,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已由四川武胜经开区组织搬迁,全部安置到街子场镇二、三、四期安置房。该企业镀锌车间员工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均显示身体健康。核查其排污许可证,其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手工监测频次为每半年1次,经查看企业2023年自行监测报告,该企业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未发现超标情况。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武胜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 王国明 武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娇 责任单位:四川武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 武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四川武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徐于慧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局长 廖晋 武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谭宇 武胜县沿口镇镇长 舒海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负责,在鑫光铁塔镀锌车间复产后,对其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武胜县经济信息化局、四川武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督促鑫光铁塔提高废气收集率。该公司自愿在锌锅上沿增设集气罩,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武胜县经济信息化局、四川武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督促鑫光铁塔对其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定期进行清理、检修,提高废气处理率,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执法,确保鑫光铁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四川武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强化常态巡查,明确专人管理,加强鑫光铁塔的环境网格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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