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信访编号 | 举报县市区 | 举报内容 | 重点关注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办理备注 |
1 | SD20LD0319GA01 | 前锋区 | 广安市前锋区观阁镇小良村4、5、6、7组将100多亩果树、田地、柏树损毁(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2022年11月,观阁镇小良村村委会组织涉及土地流转的在家村民召开会议,同意将第5组、第7组土地流转至小良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并签订《小良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不涉及第4组、第6组。按照协议约定,观阁镇小良村启动第5组、第7组双黄葛树梁子56.58亩低效林改造工作,其中包括退耕还林地块中的柏树,不涉及果树、田地。2022年12月取得林木采伐许可。 | 责任领导:前锋区委常委、副区长杨情 责任单位:前锋区发改局、前锋区观阁镇 责 任 人:前锋区发改局局长邓洪、前锋区观阁镇党委书记李建波 整改和处理情况: 前锋区已组建专班进村入户,全面听取群众诉求,深入了解群众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村级治理、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建议,按计划推进低效林改造。下一步,前锋区将进一步加强镇村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召开院坝会、入户走访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宣讲,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提升基础设施,壮大村集体经济,综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 无 | 无 |
2 | SD20LD0319GA02 | 前锋区 | 广安市前锋区观阁镇小良村将50多亩柏树林砍了,至今未处理(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2022年11月,观阁镇小良村村委会组织涉及土地流转的在家村民召开会议,同意将第5组、第7组土地流转至小良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并签订《小良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不涉及第4组、第6组。按照协议约定,观阁镇小良村启动第5组、第7组双黄葛树梁子56.58亩低效林改造工作,其中包括退耕还林地块中的柏树,不涉及果树、田地。2022年12月取得林木采伐许可。 | 责任领导:前锋区委常委、副区长杨情 责任单位:前锋区发改局、前锋区观阁镇 责 任 人:前锋区发改局局长邓洪、前锋区观阁镇党委书记李建波 整改和处理情况: 前锋区已组建专班进村入户,全面听取群众诉求,深入了解群众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村级治理、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建议,按计划推进低效林改造。下一步,前锋区将进一步加强镇村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召开院坝会、入户走访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宣讲,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提升基础设施,壮大村集体经济,综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 无 | 无 |
3 | SD20LD0319GA04 | 岳池县 | 广安市岳池县白庙镇三教寺村有养牛场,排便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河沟,长期影响生活,建议整改。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20日,岳池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白庙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举报件中涉及岳池县白庙镇泽华农场,位于岳池县白庙镇三教寺村(原菊花村12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1337761278Q),2015年5月进行了环评,并取得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岳环发〔2015〕47号),2022年2月通过环评验收。该养牛场占地60余亩,圈舍面积10000余平方米,现存栏肉牛462头,配套牧草种植基地120余亩,采用发酵床养殖技术,以酒糟、稻壳等作为垫料并添加菌种,在圈舍内混合粪污进行发酵处理,处理后的粪污主要对外出售,少部分用于种植牧草。 (一)关于“养牛场,排便物未经处理”的问题 经查,该养牛场占地60余亩,圈舍面积10000余平方米,建有500立方米的大中型沼气池1个、200立方米的小型沼气池2个,共900立方米,沼液储存池1000余立方米,干粪堆码间500余平方米,干湿分离机1台,配套牧草种植基地120余亩,现存栏肉牛462头,养殖场目前采用发酵床养殖技术,以酒糟、稻壳和菌种混合物作为垫料,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牛粪和牛尿在圈舍内与垫料混合进行发酵处理,发酵过程中无液体粪污外排出圈舍。肉牛出栏后对固体发酵物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发酵物大部分对外出售,少部分用于种植牧草。该养牛场于2024年3月8日、3月17日共出售肉牛62头,大部分发酵物已对外出售,小部分发酵物转运至场外牧草基地进行消纳,但未及时分散消纳利用,有过量集中堆积现象,存在污染环境的隐患。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直接排放至河沟”的问题 经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白庙镇人民政府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养殖场周边水沟有排污痕迹。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龙军华 岳池县政府副县长罗钧 责任单位:岳池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舒联华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养殖场周边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该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臭气浓度各点位检测结果均低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标准限值,符合要求。 (二)组织机械和人工对消纳地内堆积的发酵物进行翻耕,严防造成环境污染,已于2024年3月22日完成整改。 (三)岳池县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增强养殖业主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四)督促相关部门和所在乡镇加强日常监管。 | 无 | 无 |
4 | SD20LD0319GA05 | 岳池县 | 广安市岳池县行政审批局(站前大道)对面“声呐酒吧”长期噪音扰民(发出低音炮声音),营业到凌晨4点半,高楼层受到的影响比低楼层大,严重影响休息。根据营业行业管理条例,凌晨2点到8点不得营业。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9日晚上,岳池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合岳池县公安局、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举报件中涉及的声呐酒吧,为“岳池县声纳电音剧场”,经营范围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餐饮服务,地址在岳池县九龙街道文创公园六栋三楼,为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621MA6B4FUG2Y)。声纳酒吧所在营业场所为独立楼栋,共三层,声纳酒吧位于第三层,距离声纳酒吧最近一处居民楼为城市主干道对面玉府龙庭小区四栋,最近直线距离97米。 (一)关于“岳池县行政审批局(站前大道)对面声呐酒吧长期噪音扰民(发出低音炮声音),营业到凌晨4点半,高楼层受到的影响比低楼层大,严重影响休息”的问题。 经查,声纳酒吧根据营业情况的不同,晚上营业时间到凌晨3点半至凌晨4点半之间。玉府龙庭小区距离声纳酒吧最近的楼栋(四栋4单元)顶楼(第13楼),在夜间周边无其他声音的情况下能够听到较弱的酒吧声音,在玉府龙庭小区靠酒吧一侧的底楼听不到酒吧声音,顶楼能够听到较弱酒吧声音,存在高楼层受到的影响比低楼层大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根据营业行业管理条例,凌晨2点到8点不得营业”的问题。一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年版,“酒吧服务”列入H类“住宿和餐饮业”项下的“餐饮业”类,不属于R类“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行业类别;二是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条“《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经营场所。”,酒吧不属于歌舞娱乐场所。因此,《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不适用于对酒吧的管理。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酒吧服务、餐饮服务营业时间做出限制。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孙彪峰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彭强军 责任单位:岳池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 任 人:岳池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唐强云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3月19日晚上,岳池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和岳池县公安局对声纳酒吧大厅靠玉府龙庭小区方向安全通道门区域可能存在声音外溢的问题,向酒吧负责人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3月20日,声纳酒吧按要求对声音外溢点位进行了隔音改造处理,在原有玻璃墙处新增厚度为17厘米的实体墙进行封堵,安全通道门处于常闭状态,并调整隔音帘位置。当晚,岳池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合岳池县环境监测站人员分别在声纳酒吧楼下、玉府龙庭4栋4单元楼顶对环境音量进行了测试,分贝值为46.2dB,符合国家规定噪音污染标准的分贝限值(2类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夜间50分贝;4类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区域:夜间55分贝)。 (三)3月21日晚上,岳池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人员在玉府龙庭小区四栋4单元楼顶再次对整改效果进行了核查,整改后的效果较为明显。 (四)3月22日,岳池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孙彪峰带领岳池县公安局、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部门到声纳酒吧现场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声纳酒吧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五)岳池县将督促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对噪音扰民现象的监督管理,保障噪音生态安全,同时加强宣传,坚决防止噪声扰民行为。 | 无 | 无 |
5 | SD20LD0319GA06 | 邻水县 | 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高竹新区(210国道整治项目)修路,施工队的破碎机加工石子,灰尘、噪音大。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现查,该项目在进行道路路基回填施工中,因部分路基填料粒径偏大,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单位擅自采用破碎机械对粒径偏大的块石进行现场破碎,总共设置破碎点2处,其中1处配置有雾炮机1台,另一处未配置雾炮机,2处破碎点均未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施工作业时产生噪声和扬尘,给周边居民和企业职工造成了影响。 | 责任领导: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游志国 责任单位:川渝高竹新区应急环保和综合执法局 责 任 人:川渝高竹新区应急环保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冯敏 整改和处理情况: 由川渝高竹新区应急环保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已责令施工企业立即停止现场碎石加工作业,重新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7点至12点、14点至19点作业),采取降尘、降噪等环保措施。现场已移除碎石设备,并通过裸土、石块全覆盖、增配3台雾炮机、1台洒水车等降尘设备及增加洒水作业频率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 无 | 无 |
6 | SD20LD0319GA07 | 岳池县 | 岳池县环城西路美光家园5栋和6栋之间,化粪池污水横流,希望协调解决。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0日,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联合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该小区由于修建年代较长,存在污水管道堵塞、污水溢流的情况。 |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副书记刘永红 岳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岳池县九龙街道党工委书记宋建军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由九龙街道牵头,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组织城西社区对信访举报涉及小区进行整治,现场排查化粪池溢出源头,并组织专业队伍已于3月21日对小区化粪池进行了疏通,修补了破损管网。 二是岳池县将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排查老旧小区化粪池堵塞、垃圾清运等民生问题,切实提高小区治理能力,引导群众共创舒适的生活环境。 | 无 | 无 |
7 | SD20LD0319GA08 | 邻水县 | 邻水县鼎屏镇灌沟村7组,法院至邱家河沟段800米处无垃圾桶,附近居民将生活垃圾到处扔,臭气熏天。每次反映后以车辆无法进入为由,不摆放垃圾桶。希望得到解决(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否 | 属实 | 关于“邻水县鼎屏镇灌沟村7组,法院至邱家河沟段800米处无垃圾桶,附近居民将生活垃圾到处扔,臭气熏天。每次反映后以车辆无法进入为由,不摆放垃圾桶”问题。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0日,邻水县委常委、副县长提名人选朱洺新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鼎屏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群众反映的鼎屏镇灌沟村7组法院至邱家河沟段800米处,实际为邻水县鼎屏镇灌沟社区7组与延胜村4组交叉地带,位于鼎屏镇邱家河沟入口附近;该地段属于城乡结合部,现有居民130余人,其中外来租(购)房居民约占总数一半。 经查,1. 邻水县城区生活垃圾由居民收集后,自行投入至各区域设置的垃圾桶,再由环卫部门每日早晚各1次统一收转运。通过现场踏勘和走访问询,该地段已科学设置14个垃圾桶,除春节等长假可能存在转运不及时现象外,基本无垃圾爆满转运不及时现象,能满足周边居民投放需求。由于该地区属于城乡结合部,人员构成较为复杂,个别居民环保意识不强,导致垃圾未投放入桶,现场踏勘时发现有垃圾乱丢现象,有一定垃圾异味散发。 2. 该路段为农村道路,虽纳入道路改造计划,但还未开始施工,故道路未硬化,加之崎岖狭窄,垃圾收运车辆无法进入该处收运垃圾,所以仅在县人民法院至邱家河沟道路入口宽敞处设置了垃圾桶。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仁林 邻水县委常委、副县长提名人选 朱洺新 责任单位: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鼎屏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蒲双银、鼎屏镇人民政府镇长黄小龙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强化环保意识宣传。鼎屏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该区域居民环保意识的宣传,引导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减少“白色污染”。二是合理增设垃圾桶。邻水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已于2024年3月21日在邻水县人民法院至鼎屏镇灌沟社区7组中间路段,增设了2个垃圾桶。鼎屏镇人民政府负责,在道路不具备垃圾车通行条件前,将该区域垃圾转运至道路以外垃圾收集点位,邻水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日产日清,确保环境整洁。 | 无 | 无 |
8 | SD20LD0319GA09 | 前锋区 | 广安市前锋区龙塘办事处金寺村9组石子搅拌站(无挂牌),不定时生产,生产期间灰尘、噪音大,已生产2年多,大车阻挡道路影响出行。希望得到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20日,前锋区交通运输局组织龙塘街道、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前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调查处理工作。 (一)关于“前锋区龙塘办事处金寺村9组的石子搅拌站,没有挂牌、怀疑没有手续是黑厂”的问题。 经查,该冷拌场为流杯滩渠江大桥至前锋城区快速通道建设项目配套设施,于2020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主要用于流杯滩快速通道水稳层拌合,不对外销售。该项目结束后3月内自行拆除,符合《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及环保相关规定,并取得《广安市前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关于流杯滩渠江大桥至前锋城区快速通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前环安审批〔2019〕2号)手续。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关于“隔三差五有业务就来生产,灰尘大、噪音大,有大车出入影响出行”的问题。 经查,该冷拌场有道路施工作业时才生产,无作业时停产。现场检查时,存在建筑原料覆盖不完全,防尘网破损、洒水作业无专用设备等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冷拌站距离周围最近居民居住点300米,冷拌站搅拌作业及运输过程噪声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冷拌场位于省道S204旁,运输车辆直接汇入S204省道,对群众出行有一定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前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建秋 责任单位:前锋区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前锋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庞欣诣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由前锋区交通运输局督促施工单位一是购买防尘网及雾炮机等湿法降尘设施设备,对现场堆放建筑原料进行了密闭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已于3月21日完成整改;二是配备洒水车,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二)调整生产作业时间,早上8时前停止生产,中午12时至14时停止生产,晚上18时后停止生产,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 。 (三)根据《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成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自行拆除。 (四)前锋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于2024年3月22日对全区交通重点建设项目S507、流杯滩快速通道以及镇广高速等开展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并对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其做好清扫保洁、防尘降噪等工作。 (五)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3月23日对该站存在的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 无 | 无 |
9 | SD20LD0319GA11 | 华蓥市 | 华蓥市溪口镇附近石厂(原是华蓥监狱水泥厂)生产产量大,货车携带泥浆上路,街面全是灰尘。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查,举报件中涉及的华蓥市溪口镇附近石厂(原是华蓥监狱水泥厂)为四川省居之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地址在华蓥市溪口镇觉庵村3组宝鼎路8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MA643XK48Q。该公司从事砂石加工和销售,并已取得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公司采取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有:广场卸料口3面及顶部进行封闭,配套喷雾和布袋收尘设施,挖掘、铲装采取洒水降尘;破碎和筛分工序密闭并用布袋收尘;运输车辆采取篷布覆盖等。 (一)关于“货车携带泥浆上路”的问题。 经查,石厂出厂货车在经过船型槽以及喷淋设施高压冲洗时,存在死角冲洗不彻底,导致轮胎、车架等不易冲洗到的部位仍有少量残留泥土,导致带泥上路,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街面全是灰尘”的问题。 经查,华蓥市溪口镇觉庵村3组宝鼎路87号该路段属国道G244,为川渝两地之间主要货运通道,部分货车带泥上路未密闭运输,造成抛洒污染公路,导致路面扬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华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波 责任单位:华蓥市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华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郭中举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货车携带泥浆上路”的问题。 由华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抓好源头管理措施落实,严格超限和抛洒污染公路货运车辆以及未按要求进行冲洗的货运车辆不出厂(场);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做好货运源头单位与干线公路接道口污染清理、水沟疏通和道路硬化等工作,防止车辆带泥上路;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和驾驶员维修货车货箱、更新覆盖设施(篷布)、改变覆盖方式,杜绝未落实密闭措施或者覆盖不严实及货箱缝隙大导致运输货物沿途洒落及携带泥浆上路等现象发生,保障运输生态安全。 (二)关于“街面全是灰尘”的问题。 由华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吸尘车和洒水车高频次冲洗路面,保持路面整洁;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带泥上路及未密闭运输等违法行为。 | 无 | 无 |
10 | SD20LD0319GA12 | 岳池县 | 广安市岳池县白庙镇陆墙院村(靠近五洞桥)搅拌站灰尘大,扰民。去年一直反映,未解决,希望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3月20日,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经济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白庙镇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 (一)关于“广安市岳池县白庙镇陆墙院村 (靠近五洞桥 )搅拌站灰尘大,扰民”问题。 经查,该搅拌站位于岳池县白庙镇陆墙院村二组,为私人设置搅拌站。现场核查时该搅拌站未进行生产,砂石覆盖不彻底,无降尘措施,会导致灰尘大,水泥到处飞的现象。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去年一直反映,未解决,希望处理”问题。 经查,2023年2月27日,白庙镇镇村干部督促搅拌站业主停产整改。3月2日,白庙镇联合县自规局对搅拌站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月21日,白庙镇联合县交通局对搅拌站下发 《整改通知书》。4月11日,白庙镇联合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责令搅拌站停产整改并调查取证。6月20日,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白庙镇责令搅拌站停产整顿。7月4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白庙镇对搅拌站责令停产并调查取证。9月26日,白庙镇下发停产通知书,组织供电所对搅拌站采取强制断电。2024年3月21日,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易鹏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姜辉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3月20日,岳池县已督促私营业主何隆春停止生产,并停供动力电源。 二是3月22日,岳池县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私营业主何隆春及其搅拌站开展调查处理,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无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生产混凝土展开调查处理。 三是3月24日,岳池县副县长罗红云召集相关责任单位专题研究整改事项,预计2024年4月25日前拆除搅拌站及其附属设施,在此期间严禁生产;岳池县相关部门对其违法行为继续调查处理。 | 无 | 无 |
11 | SD20LD0319GA13 | 岳池县 | 广安市岳池县九响路天羿荣耀城小区内有未修好的基坑,污水多,蚊虫多,请相关部门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一)关于“有未修好的基坑”的问题。经查,荣耀城小区,地址位于岳池县九龙街道东湖路233号,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共有住宅3821户。现场检查时,小区内未建成的区域,留下的空地形成的基坑。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污水多”问题。经查,由于地势低,雨水流入基坑,形成污水,导致蚊虫多。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易鹏、岳池县政府副县长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姜辉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于2024年3月20日责令物业服务企业每天对基坑污水进行了抽离,并对蚊虫进行了消杀。 二是督促小区物业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无 | 无 |
12 | SD20LD0319GA14 | 邻水县 | 广安市邻水县九龙镇寒坡村九组养猪场,粪便放在蓄水池,臭气熏天。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邻水县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邻水生态环境局、九龙镇人民政府、御临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群众反映的寒婆村9组养猪场实为邻水县远鑫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鑫畜牧”),位于邻水县御临镇沙石村3组(少部分区域在九龙镇新华村6组,行政规划调整前为九龙镇寒婆村9组),2019年6月开始修建,2020年12月建成投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MA69AW3C53,2020年3月进行环评备案登记,设计年出栏量4000头,现存栏生猪2240头,圈舍面积约4500平方米,配套建有异味发酵床1000立方米、粪污收集池2400立方米及干湿分离机等治污设施设备。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九龙镇寒婆村9组养猪场猪粪排放到无人耕种的地方”问题。 经查,远鑫畜牧场内粪污处理设施均能正常运转,粪污通过污水管网进入粪污收集池,再通过干湿分离后经异位发酵床发酵生产成有机肥,配套的治污设施能够满足日常养殖粪污处理需求。通过现场踏勘发现,远鑫畜牧将粪污收集池内粪污用抽水泵抽到距养殖场约100米处的田间农用灌溉蓄水池中,便于周边农户农用灌溉;个别农户在使用田间农用灌溉蓄水池中粪污进行农用灌溉时,由于过度灌溉,粪污通过田与田之间的排水沟流入其他农户农田,导致九龙镇新华村6组与御临镇沙石村3组5户农户的约4亩农田受到污染。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臭味大,影响生活”问题。 经查,由于个别农户过度灌溉,导致粪污通过田与田之间的排水沟流入九龙镇新华村6组与御临镇沙石村3组约4亩农田形成污染。现场踏勘时,受污染农田附近有明显刺鼻臭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彭云 邻水县政府副县长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御临镇人民政府、九龙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魏洪军、御临镇人民政府镇长汪坤、九龙镇人民政府镇长邹波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九龙镇寒婆村9组养猪场猪粪排放到无人耕种的地方”问题。 一是立即转移粪污。远鑫畜牧已于2024年3月20日通过吸粪车,将田间农用灌溉蓄水池及排入农田的所有粪污转运至粪污收集池储存,并将蓄水池清洗恢复原状。二是立即清理受污染泥土。远鑫畜牧已于2024年3月20日将受污染农田泥土通过挖掘机、人工进行清理,并经相关农户同意后转运至其农田作为肥料,有效防止面源污染发生。三是有效改善耕地。远鑫畜牧已于2024年3月20日完成对被污染农田的翻耕,便于农户栽种适宜农作物,逐步降低农田污染,改善农田耕种环境。 (二)关于“臭味大,影响生活”问题。 2024年3月20日,通过立行立改,农田污染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臭味问题已得到有效缓解。下一步,邻水县将进一步加强对远鑫畜牧的日常监管,督促业主规范处理粪污;同时,做好对周边农户的宣传教育,指导其科学施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 无 | 无 |
13 | SD20LD0319GA15 | 前锋区 | 广安市前锋区龙塘街道优良村修建的化粪池不达标,也不返工,污水臭(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 否 | 属实 | 关于“前锋区龙塘街道优良村修建的化粪池不达标,也不返工,污水臭”问题。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0日,前锋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提名人选张焱秋组织前锋生态环境局、龙塘街道等单位对群众反映事项进行现场核查。 根据《2023年度前锋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相关规定,龙塘街道优良村新建四格式化粪池22个。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分配龙塘街道优良村20万元,已于2023年12月14日拨付至龙塘街道。经排查,共发现5个四格式化粪池存在问题,其中有3个四格式化粪池未按施工图纸标准铺设垫层,存在用12墙代替24墙的问题;1个四格式化粪池有渗漏问题;1个四格式化粪池有管道破裂问题,未发现四格式化粪池出现臭味的情况。2023年11月13日,龙塘街道组织人员对优良村四格式化粪池进行验收,发现2个四格式化粪池未按施工图纸标准铺设垫层,存在用12墙代替24墙的问题,随后施工方对问题进行了整改。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责任领导:前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建秋 责任单位: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责 任 人: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局长吴思国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由前锋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龙塘街道、施工方、村组干部、农户对2023年龙塘街道优良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修建的22个四格式化粪池逐一进行开挖排查,共发现5个四格式化粪池存在问题,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宣传。增强村民环保意识,引导农户主动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工作,及时反馈发现问题。 | 无 | 无 |
14 | SD20LD0319GA16 | 广安区 | 广安市广安区五福南路兴亚花园C区反映政府修枝、破坏树木(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 否 | 不属实 | 关于“政府修枝、破坏树林”问题。 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024年3月21日,广安市园林局到兴亚花园C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查,兴亚花园C区外行道树暂未修剪,同时市园林局管理的主城区城南片区开展的行道树修剪是根据《广安市园林植物修剪技术指南》要求,在充分考虑树木与高压线及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树木过高产生的倒伏安全隐患、病虫害防治需要、萌芽成枝能力的基础上进行的,修剪是为了促进树木更好的生长,不存在破坏树木的问题。 | 责任领导:广安市园林局局长唐大江 责任单位:广安市园林局 责 任 人:广安市园林局园林绿化管护科负责人祝永秀 处理情况:考虑到夏季遮荫需求,广安市园林局在此次春剪将调整修剪思路,尽可能保留内膛枝条。 | 无 | 无 |
15 | SD20LD0319GA17 | 华蓥市 | 广安市华蓥市永新镇白家龙村弃土场灰尘大,凌晨两点还在工作,噪音扰民,洗车水乱排,破坏当地植被,没有恢复。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弃土场扬尘污染”问题。 经查,永兴镇白家龙村弃土场系西渝高铁永兴隧道进口施工弃土场,由于降尘设备配套不足,出渣期间弃土场扬尘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噪音扰民”问题。 经查,西渝高铁永兴隧道进口采取“钻爆法”施工作业,凌晨出渣运渣会产生噪声扰民情况,对沿线村民正常生产生活有一定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渣土车洗车水乱排”问题。 经查,西渝高铁永兴隧道进口白家龙村弃土场进出口设置有U型水槽,渣土车车轮冲洗后,洗车水直接在U形水槽内自然蒸发。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破坏植被”问题。 经查, 西渝高铁永兴隧道进口白家龙村弃土场施工于2023年5月19日取得临时用地批复手续,在实际作业过程中,严格控制作业范围,注重环境保护,未发现违规破坏植被的问题。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 责任领导:华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礼成 责任单位:西渝高铁华蓥协调办、华蓥市永兴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西渝高铁华蓥协调办主任余华伟;永兴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姜微波;中铁五局西域高铁站前10标项目经理部征拆部部长庞虎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督促承建单位中铁五局加强对永兴隧道进口白家龙村弃土场的日常监管,立即添置降尘设施设备,3月22日,已完成1台雾炮机及1台洒水车降尘设施设备添置,保障运渣作业期间雾化作业全覆盖,减少扬尘污染。 (二)督促承建单位中铁五局立即调整优化永兴隧道进口钻爆施工时序,严格控制出渣运渣时间(7:00—22:00),同时严格注意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杜绝对沿线村民生产生活的干扰。 (三)督促承建单位中铁五局加强弃土场施工日常监管,控制好作业范围,确保绿色健康施工,竣工后,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进行场地恢复。 | 无 | 无 |
16 | SD20LD0319GA18 | 邻水县 | 广安市邻水县九龙镇拱背桥1队养猪场、养鸡场,天热气味臭、蚊虫多,导致田里水变黑,影响庄稼收成,希望尽快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邻水县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邻水生态环境局、御临镇人民政府、九龙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邻水县九龙镇拱背桥村1队无养猪场。 群众反映的养猪场实为邻水县远鑫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鑫畜牧”),位于邻水县御临镇沙石村3组(少部分区域在九龙镇新华村6组,行政规划调整前为寒婆村9组〈与原拱背桥村1组相邻〉),2019年6月开始修建,2020年12月建成投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MA69AW3C53,2020年3月进行环评备案登记。设计年出栏量4000头,现存栏生猪2240头,圈舍面积约4500平方米,配套建有异味发酵床1000立方米、粪污收集池2400立方米及干湿分离机等治污设施设备。 群众反映的邻水县九龙镇拱背桥村1队养鸡场实为邻水县丰鲜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鲜农业公司”),位于九龙镇新华村1组(行政规划调整前为拱背桥村1组),2019年6月开始修建,2020年8月建成投产,2019年7月进行环评备案登记,于2023年3月完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2023年5月取得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扩建项目环评批复,2023年6月开始扩建,现正在建设中。设计蛋鸡存栏30万只,现存栏6万只,占地22667.8平方米,配套建有异味发酵床750立方米、化粪池300立方米及翻抛机等治污设施设备。 关于“邻水县九龙镇拱背桥1队养猪场、养鸡场,天热气味臭、蚊虫多,导致田里水变黑,影响庄稼收成,希望尽快处理”问题。 (一)经查,远鑫畜牧场内粪污处理设施均能正常运转,粪污通过污水管网进入粪污收集池,再通过干湿分离后经异位发酵床发酵生产成有机肥,配套的治污设施能够满足日常养殖粪污处理需求。通过现场踏勘发现,远鑫畜牧将粪污收集池内粪污用抽水泵抽到距养殖场约100米处的田间农用灌溉蓄水池中,便于周边农户农用灌溉;个别农户在使用田间农用灌溉蓄水池中粪污进行农用灌溉时,由于过度灌溉,粪污通过田与田之间的排水沟流入其他农户农田,导致九龙镇新华村6组与御临镇沙石村3组5户农户的约4亩农田受到污染。田间农用灌溉蓄水池及受污染农田附近有明显刺鼻臭味,天气炎热时会滋生蚊虫。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丰鲜农业公司场内粪污处理设施均能正常运转,粪污通过传送带传输至粪污收集池,再通过异味发酵床生产成有机肥,配套的治污设施能够满足日常养殖粪污处理需求。通过现场调查询问,周边有部分农户使用丰鲜农业公司有机肥栽种农作物,天气炎热时会滋生蚊虫、气味较大。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彭云 邻水县政府副县长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御临镇人民政府、九龙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魏洪军、御临镇人民政府镇长汪坤、九龙镇人民政府镇长邹波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立即转移粪污。责成远鑫畜牧已于2024年3月20日通过吸粪车,将田间农用灌溉蓄水池及排入农田的所有粪污转运至粪污收集池储存,并将蓄水池清洗恢复原状。 (二)立即清理受污染泥土。远鑫畜牧已于2024年3月20日将受污染农田泥土通过挖掘机、人工进行清理,并经相关农户同意后转运至其农田作为肥料,有效防止面源污染发生。 (三)有效改善耕地。远鑫畜牧已于2024年3月20日完成对被污染农田的翻耕,便于农户栽种适宜农作物,逐步降低农田污染,改善农田耕种环境,臭味问题已得到有效缓解。 (四)清洁环境卫生。2024年3月20日,责成丰鲜农业公司已对场内卫生、粪污收集池周边粪污进行清理,并持续保持良好环境卫生。 下一步,邻水县将进一步加强对远鑫畜牧、丰鲜农业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业主规范处理粪污;同时,做好对周边农户的宣传教育,指导其科学施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 无 | 无 |
17 | SD20LD0319GA19 | 广安区 | 广安市广安区浓洄滨江路浦东广场唱歌,周二、周六下午2-5点音量大,影响生活。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1日,广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诚带队,组织广安区公安分局浓洄派出所和广安区浓洄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一)关于“广安市广安区浓洄滨江路浦东广场唱歌”问题 经查,走访发现有近20人在浦东广场唱歌,该群人员以前在城北体育场唱歌娱乐,因体育场施工改造,遂搬到浦东广场。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周二,周六下午2-5点音量大,影响生活”问题。 走访过程中,调查人员找到了唱歌团体组织者,询问了有关情况,该团体于每周二、周六下午2时至5时由队长、副队长按时组织开展唱歌活动,音量较大,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广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诚 责任单位: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广安区浓洄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副局长王玲波、广安区浓洄街道办事处主任贾小慧 整改和处理情况: 广安区人民政府组织了相关部门研究细化工作措施。 (一)开展现场整治。3月21日,广安区浓洄派出所副所长及社区居委会对浦东广场开展了检查整治,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唱歌跳舞等娱乐活动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 (二)开展强化宣传。派出所民辅警会同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深入广场周边宣传,引导唱歌群众文明娱乐。 (三)开展约谈。3月22日上午,广安区公安分局浓洄派出所副所长及浓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该群唱歌娱乐人员队长进行约谈。要求其组织活动时降低音量,不要影响居民工作生活。 (四)错时娱乐。劝导组织者不要在休息时间组织活动,尽量与居民正常作息时间错开,在唱歌娱乐期间需注意音量,不得打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派出所、居委会加强对广场的常态化检查。 (五)加强巡逻检查。3月23日起,派出所在重点时间段加强对广场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及显警,并联合社区居委会开展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噪声扰民现象。 | 无 | 无 |
18 | SD20LD0319GA20 | 华蓥市 | 华蓥市高兴镇金刚农场养猪场污水臭、蚊子多,污染环境。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0日下午,华蓥市农业农村局与高兴镇工作人员一同就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高兴镇金刚农场地址位于华蓥市高兴镇宋家垭村6组,与阳和镇鸽笼山村3组相邻,为个体经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681MA69FGUN03)。该养殖场设计存栏2450头,现存栏生猪2340头,配套有沼气池、沼液储存池和干粪堆码场等环保设施,该场粪污经干湿分离后,干粪被周边农户利用,沼液进入沼气池处理后进入沼液储存池,再进入曝氧池处理后农用。该场于2020年7月按环保要求在网上备案,备案号为:202051168100000140。 (一)关于“华蓥市高兴镇金刚农场养猪场污水臭,蚊子多,污染环境”问题。 经查,该养殖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藕田施用沼液,造成蚊虫滋生;二是养殖场外粪污处置设施(沼气池、干粪堆码场等)周边环境卫生差,臭味大。群众反应问题属实。 (二)关于“对以前处理结果不满意,希望尽快处理”的问题 经查,近年来关于高兴镇金刚农场养殖污染问题的信访件出现2次:第一次信访件于2023年4月12日交由华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办理,接到信访件后,华蓥市农业农村局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发现该场莲藕田施用沼液,引起臭味扩散,要求业主将藕田沼液抽离,重新注入部分清水,以减少臭味,整改完成后通过电话将整改情况告知信访者。第二次信访件于2023年5月4日交由华蓥市高兴镇人民政府办理,高兴镇立即组织人员对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养殖场臭味大,给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困扰”情况属实,责令养殖业主立即进行整改,消除臭味,群众对当时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但一段时间后,养殖场未改变粪污利用模式,将沼液用于藕田,问题再次出现,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华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波 责任单位:华蓥市农业农村局、高兴镇 责 任 人:华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王丽,高兴镇人民政府镇长谢华娟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华蓥市高兴镇金刚农场养猪场污水臭,蚊子多,污染环境”的问题。 2024年3月21日,华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波组织华蓥市农业农村局、高兴镇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当场作出整改要求:一是立即将藕田内的沼液转移至沼液储存池,限期1天完成;二是对藕田深耕并覆土,达到耕作标准,限期2天完成;三是整治猪场外粪污处置设施周边环境,限期1天完成;四是加强养殖场消毒工作,每周至少2次以上,防止蚊虫滋生;五是定期向曝氧池内喷洒防臭剂,达到降低臭味的目的。2024年3月22日下午,华蓥市农业农村局与高兴镇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核查整改效果,已全面整改到位。 (二)关于“对以前处理结果不满意,希望尽快处理”的问题。 为防止高兴镇金刚农场污染问题再次发生,将进一步敦促养殖业主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档升级,合理利用沼液。同时,华蓥市农业农村局与高兴镇共同加强对该养殖场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养殖场及周边生态安全。 | 无 | 无 |
19 | SD20LD0319GA21 | 经开区 | 再次反映枣山镇广安路鲲沥青建材公司正在生产,产生大量废气,排放在空气中。闻到后身体产生不适,恶心想吐。 | 是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组织了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产业发展局、广安经开区公安分局、枣山街道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广安路鲲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MA62B3P31M),地址在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大沟村3组。该企业建成1条沥青混合料搅拌生产线,2016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广枣环审批〔2016〕3号),2017年12月17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水稳拌合生产线,202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区环审〔2020〕7号),2022年1月1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碎石生产线,2022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市环审批〔2022〕6号),未投产。2020年8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经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干燥筒、导热油炉燃烧燃油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沥青储罐和沥青拌合产生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沥青烟等。烘干滚筒加热产生的粉尘,经管道引入沉降室自然沉降和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锅炉废气经收集后经8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沥青在和石料拌合过程中采取全密闭生产设备,拌合过程中无废气排放;沥青储罐和沥青拌合放料口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沥青混合料和沥青砼拌合出料口区域采取密闭出料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沥青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2023年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和噪声排放等进行了4次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排放标准。调查人员现场核实发现,该企业存在沥青料下料口集气罩负压风量过小,沥青烟气收集效果较差,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3个沥青罐后端有敞口,预热烟气无组织排放;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无收集管道问题,生产过程中有一定挥发气味。经走访企业操作工人和周边群众,均未反映其闻到气味后有身体产生不适恶心想吐的情况,投诉人反映的身体产生不适问题应属个例,不具有普遍性,与该企业排放废气无直接关联性。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蒲靖、王骜宇 责任单位: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产业发展局、枣山街道 责 任 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局长王伟平,产业发展局局长杨建军,枣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蔡云龙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由广安经开区管委会督促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增加沥青料下料口负压风量,密闭3个沥青罐后端敞口,增加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收集管道接入环保处理设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二)2024年3月19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委托检测机构对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尚未出具)。 (三)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服务指导,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开展夜间排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引导,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 无 | 无 |
20 | SD20LD0319GA22 | 岳池县 | 广安市岳池县白庙镇陆墙院村二组搅拌水泥灰尘大,水泥到处飞,影响居民身体。希望尽快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3月20日,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岳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白庙镇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 经查,该搅拌站位于岳池县白庙镇陆墙院村二组,为私人设置搅拌站。现场核查时该搅拌站未进行生产,砂石覆盖不彻底,无降尘措施,会导致灰尘大,水泥到处飞的现象。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易鹏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姜辉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3月20日,岳池县已督促私营业主何隆春停止生产,并停供动力电源。 二是3月22日,岳池县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私营业主何隆春及其搅拌站开展调查处理,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无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生产混凝土展开调查处理。 三是3月24日,岳池县副县长罗红云召集相关责任单位专题研究整改事项,预计2024年4月25日前拆除搅拌站及其附属设施,在此期间严禁生产;岳池县相关部门对其违法行为继续调查处理。 | 无 | 无 |
21 | SD20LD0319GA23 | 岳池县 | 广安市岳池县荣耀城小区10栋楼下建渣已经处理了,现在又堆积,担心以后无人处理,希望不要再堆积建渣。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一)关于“建渣”的问题。 经查,荣耀城小区,地址在岳池县九龙街道东湖路233号,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共有住宅3821户。该小区10栋楼下空旷处为物业服务企业设置的建渣堆放点,约有80方建渣堆积。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无人清理,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经查,小区物管会根据建渣的堆积量,不定时进行清理,导致清理不及时。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易鹏、岳池县政府副县长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姜辉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荣耀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车辆及时清运建渣,并在建渣堆放点设置铁皮围栏和指示标牌,加强建渣堆放点的日常管理。经3月19日现场复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是物业服务企业在9栋地下室规划了新的建渣堆放点。 三是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九龙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对小区建渣堆放的监管。 | 无 | 无 |
22 | SD20LD0319GA24 | 前锋区 | 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白鹤村3组金辉水泥制品厂噪音扰民,曾拨打12345热线未得到解决,希望得到妥善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查,举报件中涉及的广安市前锋区金辉水泥制品厂,位于前锋区观塘镇白鹤村5组,为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603MA64UB1Q4T)。2018年,该公司纳入水泥制品生产项目纳入建设项目临时环保备案管理(前环安备案〔2018〕5号)。 (一)关于“噪音扰民”的问题 2024年3月20日,前锋生态环境局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在金辉水泥制品厂四周布设监测点3个,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川绿检字(2024)第0462号)显示,厂界噪声达标。该厂离最近住户约20米,企业生产时产生的噪声对附近住户有一定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曾拨打12345热线未得到解决”问题。 经查,2024年2月2日,市民向12345热线反映金辉水泥制品厂噪声扰民问题,前锋区信访局于2024年2月2日派发给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观塘派出所承办,经核实,该厂冬天在8点左右,夏天在7点左右开始生产工作,在生产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有影响。民警要求采取措施减少噪声扰民现象,该厂同意民警建议。2024年2月6日,该派出所告知市民处理结果。2024年2月26日,市民再次反映金辉水泥制品厂噪声扰民未解决问题,前锋区信访局于2024年2月26日派发给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观塘派出所承办,经该派出所核实,未发现噪声扰民情况,现场联系该市民,该市民表示,最近没有声音了。2024年3月1日,该派出所告知市民处理结果。但该厂未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噪声扰民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前锋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建春 前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秦学 责任单位: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 任 人: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道平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由前锋区市场监管局责成企业:一是调整生产作业时间:早上8时前停止生产,中午12时至14时停止生产,晚上18时后停止生产。二是在搅拌机、震动筛、制模机等产生噪声的地方安装隔音挡板,已于3月22日安装完成。 (二)2024年3月22日,前锋区市场监管局、前锋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观塘镇到广安市前锋区金辉水泥制品厂周围回访群众代表5名,群众代表对办理结果认可。 | 无 | 无 |
23 | SD20LD0319GA25 | 岳池县 | 广安市岳池县西板镇梅家沟村前书记养鸭子、养猪,污染环境、臭气熏天(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 否 | 属实 | 关于“岳池县西板镇梅家沟村前书记养鸭子、养猪,污染环境、臭气熏天”问题。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0日、3月21日,岳池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西板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举报件中涉及的岳池县西板锾顺养殖场,地址为岳池县西板镇梅家沟村6组,为个体经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621MA69A1R996)。该养殖场为养殖专业户,不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经查,该养殖场占地15余亩,建有简易养鸭棚1700余平方米,现存栏肉鸭6200余羽;建有简易猪舍200余平方米,现存栏生猪4头。该养殖户肉鸭晚上圈养在简易鸭棚内,白天放养在鸭棚旁边池塘内,因鸭棚内粪便未及时收集消纳,散发臭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龙军华 岳池县政府副县长罗钧 责任单位:岳池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舒联华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降低饲养密度,减少臭气产生,3月20日现场核实时,已转移约3000只。 (二)简易鸭棚靠路边部分不再圈养肉鸭,清理棚内鸭粪,对该部分鸭棚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不得再用于饲喂肉鸭,已于2024年3月22日完成整改。 (三)搞好环境卫生,做好养殖户周边消杀工作,保持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减少臭味对周边环境影响,督促业主及时消纳。 (四)岳池县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增强养殖业主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氛围,督促相关部门和所在乡镇加强日常监管。 | 无 | 无 |
24 | SD20LD0319GA26 | 邻水县 | 1.广安市邻水县柑子镇第一污水处理厂修建十几年,未正常处理污水,镇上污水流到春和村4组河里,臭气熏天,影响生活。2.污水处理厂未埋置好管道,造成污水往河里流。曾多次反映,希望政府尽快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0日,邻水县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柑子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邻水县柑子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实际为邻水县柑子镇污水处理1站,地址在柑子镇菜垭村6组(原春和村4组),由邻水县广信水务有限公司运营。 (一)关于“邻水县柑子镇第一污水处理厂修建十几年,未正常处理污水,镇上污水流到春和村4组河里,臭气熏天,影响生活”问题。 经查,邻水县柑子镇污水处理1站设计日处理规模300吨,于2019年11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投入运行,主要负责收集柑子镇场镇居民生活污水,配套一级污水管网建设完成、二级污水管网逐步完善。2023年12月场镇污水管网全部完工后,该站满负荷运行,但仍无法满足收纳范围内居民生活污水处理需求(据统计,柑子镇场镇污水处理1站收纳范围内,居民每日产生生活污水约350余吨)。为解决多余污水处理问题,2024年1月,柑子镇人民政府修建一应急污水收集池收集多余污水,每日用吸污车将污水转运至柑子镇龙安污水处理站处理,但在赶集、春节等用水高峰时段,有部分污水通过检查井溢流进入河道,并散发异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污水处理厂未埋置好管道,造成污水往河里流。曾多次反映,希望政府尽快处理”问题。 经查,邻水县柑子镇污水处理2019年11月开工建设时,配套建设一级污水管网、二级污水管网逐步完善。涉及柑子镇场镇生活污水相关问题投诉共有1次。2022年8月21日,群众向“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反映“第一污水处理站每天晚上都将污水排到河道里,污染严重”问题,柑子镇人民政府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该站运营单位,组织人员对柑子镇场镇沿线污水管网进行排查,一是发现一、二级污水管网存在部分点位破损、堵塞等情况,于2022年依托管网建设项目进行了修复与疏通;二是由于场镇二级管网未建设完成,柑子镇将明渠污水通过末端截留方式进行收纳,汛期暴雨天气时雨污合流,存在从明渠溢出流入河道的情况;三是2022年8月,柑子镇污水处理1站例行清淤,降低了污水处理运行效率,导致少部分未处理污水溢出。同年8月24日,“12345便民服务平台”回访群众“基本满意”。本次现场检查时,又发现了新的破损、堵塞点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汪洋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柑子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谢孔志、柑子镇人民政府镇长张洋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邻水县柑子镇第一污水处理厂修建十几年,未正常处理污水,镇上污水流到春和村4组河里,臭气熏天,影响生活”问题。 一是对柑子镇污水处理1站进行扩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启动柑子镇污水处理1站扩容项目,计划将该站处理能力由300吨/日提升至600吨/日,该项目已于2024年3月4日进场施工。截至目前,已完成污泥池与一体化处理设备基座浇筑,正进行混凝土养护,将于4月30日前完成全部设备安装,5月10日前完成设备调试并投入运行。扩容项目完成后,将从根本上解决用水高峰时段污水由检查井溢流进入河道的问题。二是施工期间妥善处理收集污水。在扩容项目施工期间,通过增加转运污水吸污车数量与班次的方式,将多余污水全部转运至柑子镇龙安污水处理站处理,确保污水不外溢。 (二)关于“污水处理厂未埋置好管道,造成污水往河里流。曾多次反映,希望政府尽快处理”问题。一是对污水管网实施应急修复。柑子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3月20日对已发现的破损和堵塞管网进行了修复,确保污水不溢出排入河道。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由柑子镇人民政府负责,定期对污水管网进行巡检,发现管网破损及时修复。三是规划新建污水管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启动邻水县柑子镇龙安、印盒社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计划在柑子场镇新建污水管网3公里。目前该项目正进行勘察设计单位招标,将于2024年8月进场施工、12月底前完工。该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改善柑子镇场镇生活污水管网现状,确保污水应收尽收、不直排入河。 | 无 | 无 |
25 | SD20LD0319GA27 | 邻水县 | 广安市邻水县万兴北路大约42号门市到16号门市的油烟往玉林香岸4-6单元通道里直排,油烟大,空气不好,影响居民出行;投诉了一两年至今未解决,当地执法部门走访,但后期并未跟踪督促整改到位,不作为、不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0日,邻水县委常委、副县长提名人选朱洺新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邻水生态环境局、鼎屏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广安邻水县万兴北路大约42号门市到16号门市的油烟往玉林香岸4-6单元通道里直排,油烟大,空气不好,影响居民出行”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油烟机排放油烟实际地点为邻水县鼎屏镇御临香岸小区4—6单元通道,存在油烟排放行为的为御临香岸小区门市(邻水县鼎屏镇万兴北路),经排查,万兴北路42—10号门市有17户存在油烟排放现象,17户门市均未从事餐饮经营,居民在做饭时产生少量油烟,由于2006年万兴北路42—10号门市修建时,未设置门市专用烟道,且未预留专用排烟通道,门市业主将御临香岸小区4—6单元墙壁打开小孔,油烟排放到御临香岸小区4—6单元一楼公共通道,导致公共通道存在一定油烟味,影响居民出行。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投诉了一两年至今未解决,当地执法部门走访,但后期并未跟踪督促整改到位,不作为、不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问题。经查,涉及御临香岸油烟的相关问题投诉共有6次(2022年4月7日、2022年9月7日、2022年10月21日、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8日、2023年8月19日,均为群众向“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反映),均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接到群众反映该问题后,积极作为,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要求门市业主安装抽油烟机,并安装管道排放油烟至公共通道外。以上投诉“12345”回访结果均为“基本满意”。但因17户门市业主与小区居民就油烟管道接入小区业主的既有烟道或新建烟道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油烟无处排放的问题始终未彻底解决。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仁林 邻水县委常委、副县长提名人选 朱洺新 责任单位: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鼎屏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蒲双银、鼎屏镇人民政府镇长黄小龙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鼎屏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3月21日组织17户门市代表召开了现场会议,经协商,决定由17户门市业主共同寻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查勘,确保在不影响御临香岸小区住户生活的情况下,新安装一根独立烟道通往楼顶,并将17户门市的所有烟管接入新烟道,所需的费用由17户门市业主共同承担。 (二)项目施工队伍和门市代表已于2024年3月21日当日签订了烟道安装协议,已于2024年3月23日开工,预计3月30日完工,完工后,将彻底解决御临香岸4—6单元一楼公共通道油烟问题。 | 无 | 无 |
26 | SD20LD0319GA28 | 岳池县 | 岳池县苟角镇鱼峰乡11大队3队占地修长田乡至鱼峰乡金城山的公路,长田乡施工队的钱被生产队瓜分(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 是 | 不属实 | 关于“岳池县苟角镇鱼峰乡11大队3队占地修长田乡至鱼峰乡金城山的公路”问题。 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查,为方便群众出行,连通金城山森林公园,2000年原打鼓寨村三队群众商议集资修建三队与四队道路(毛坯)。2003年原打鼓寨村四队群众商议集资修建道路(毛坯)至金城山道路(毛坯)。毛坯路连通后,部分群众不愿筹资,致使该毛坯路段建设有资金缺口4万余元。后经会议讨论,决定由三队、四队和与部分村民向信用社贷款4万余元,以偿还施工队工程款。2007年鱼峰乡争取到长金路硬化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乡村两级与相关部门协调同意,将毛坯路作为路基纳入该项目实施内容。路基部分因村民前期投资已建设,项目结算时,该笔费用4万余元由村委会代领用于偿还前期信用社贷款。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易鹏 岳池县法院院长吴太松 岳池县政府副县长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鱼峰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党委副书记、乡长方波谷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岳池县鱼峰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干部走访了群众,对项目结算时的4万余元用途进行了解释,群众表示理解。 二是岳池县鱼峰乡人民政府将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 无 | 无 |
27 | SD20LD0319GA30 | 邻水县 | 1.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渝邻大道10号南湖城小区靠河边,属于城市园林用地,附近居民在此种菜,臭味重、蚊虫多,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曾多次反映未解决。2.小区负二楼洗衣房味道重,冒烟(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20日,邻水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熊纬、县政府副县长贺永斌组织广安高新区、县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邻水生态环境局、鼎屏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渝邻大道10号南湖城小区靠河边,属于城市园林用地”问题。 经查,鼎屏镇渝邻大道10号南湖城小区靠河边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目前规划用途为园林用地,但未供地实施。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附近居民在此种菜,臭味重、蚊虫多,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问题。 经查,南湖城小区所处区域为县城边,且小区后临河侧有较大面积土壤,存在居民种菜情况,由于使用农家肥施肥,存在臭味大及蚊虫较多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曾多次反映未解决”问题。 经查,2023年以来,邻水县收到涉及南湖城小区附近居民种菜臭味重、蚊虫多的问题投诉共有1件。2023年9月20日,群众向“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反映“南湖城小区靠河边的土地有很多居民在这里种菜,还用粪便淋菜,导致夏天很多蚊子,自己一直不敢开窗户”问题,鼎屏镇人民政府多次开展现场宣传,引导居民种菜尽量不使用农家肥,蚊虫和臭味问题有所减轻,“12345”回访结果均为“基本满意”,但目前该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四)关于“南湖城小区负二楼洗衣房味道重,冒烟”问题。 经查,南湖城小区负二楼洗衣房实为邻水县豪仕杰干洗店,2017年3月登记注册,2021年4月变更经营地址为邻水县鼎屏镇渝邻大道11号7栋7单元负二楼7号,经营范围为洗染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主要洗衣工艺为“水洗——漂洗——甩干——烫平”。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条“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该店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现场踏勘时发现,该店主要有4台洗衣机、2台烫平机、2台烘干机,主要使用洗衣粉、漂白剂、氯化剂等常规洗涤剂,场内气味为正常洗衣、漂白等气味;该店将室内洗涤时所产生水蒸气(含电锅炉蒸气)统一收集后通过管道远离了居住区排放。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熊纬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贺永斌 责任单位:广安高新区管委会、鼎屏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广安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军、鼎屏镇人民政府镇长黄小龙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赓即处置露天粪坑。鼎屏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3月22日下午组织人员对南湖城小区临河土地上的露天粪坑进行填埋,有效减轻了异味和蚊虫问题。二是持续加强宣传引导。由鼎屏镇人民政府负责,持续加强土地性质宣传解释,劝导附近群众不在临河地块上进行蔬菜种植和农家肥堆肥。三是加快推进绿化设计。由鼎屏镇人民政府牵头,对南湖城小区外围土地进行设计,于2024年8月前完成绿植补种。四是由邻水县商务局负责,加强对邻水县豪仕杰干洗店的日常监管巡查,督促其合法经营,减小对周边群众影响。 | 无 | 无 |
28 | SD20LD0319GA31 | 华蓥市 | 华蓥市天池湖附近(具体路段为天池到华蓥)味道大,气味重。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0日,华蓥市水务局联合天池镇就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对湖区全范围巡查未发现刺激性气味,天池湖近期水质无明显变化,天池湖周边无污染厂矿,西南水泥厂等企业均在天池湖集雨面积外(企业排放及附近雨水均不会汇入天池湖),湖区无成规模的养殖业,且几乎没有散养行为,但工作人员在走访到离天池湖较远的天池镇码头村雷家桥附近时,有村民反映此处流出的水在天气温度较高时,常有瓦斯味,因该处离广邻高速老山梁子隧洞较近,流出的水为隧道中的地下水(华蓥山脉含有大量煤矿,山体中本身含有大量瓦斯等气体)。经现场巡查,老山梁子隧洞处渗透出水流伴有瓦斯气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华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波 责任单位:华蓥市水务局 责 任 人:华蓥市水务局局长许定富 整改和处理情况: 华蓥市水务局和天池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已向附近群众做了瓦斯气味解释工作,也得到群众的认可。同时华蓥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天池湖附近气味异常现象的监督管理和水质监测,保障天池湖生态安全,并做好天池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坚决防止水源地污染的情况发生。 | 无 | 无 |
29 | SD20LD0319GA32 | 华蓥市 | 广安市华蓥市古桥社区桥边味道臭,像死猪味道。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查,举报件中涉及的桥实位于古桥社区10组,经现场勘探以及走访周边群众,发现该桥周围有明显臭味,经进一步排查,发现臭味源于周边群众开展春耕育苗,使用猪粪等肥料造成。 | 责任领导:华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曾远见 责任单位:古桥街道 责 任 人:古桥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天财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督促村民在4月10日前完成育种后的覆土处理工作,及时消除臭味;二是提醒附近有堆肥池的村民,延长堆肥时长,让肥料充分发酵,减少臭味;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树立环保意识,科学施肥,减少臭气扰民。 | 无 | 无 |
30 | SD20LD0319GA33 | 华蓥市 | 华蓥市高兴镇街道上街头的垃圾无人清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查,举报件中涉及的地点为高兴镇人民法庭对面、安置房一期后门外、加油站旁边,有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 | 责任领导:华蓥市委副书记邹平 责任单位:华蓥市高兴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高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谢华娟 整改和处理情况: 高兴镇组织人员对全镇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组织1辆装载机、2辆货车、15名清洁工对排查出的三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下一步将规范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码处,加强对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现象的广泛宣传、及时处置及监督管理,保障生态安全,坚决防止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 无 | 无 |
31 | SD20LX0319GA34 | 武胜县 | 武胜县鼓匠乡典晟养猪场的养殖粪水长期外排,污染农田,去年还造成下游鱼场的鱼大量死亡,请督察组领导调查核实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0日,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武胜县鼓匠乡人民政府、武胜县三溪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举报件中涉及的武胜县鼓匠乡典晟养猪场实为广安典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武胜分公司,位于武胜县鼓匠乡星桥村四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2MA69RY5AXT。养殖场于2020年1月开工建设,2021年3月竣工投产,设计存栏规模1.2万头、年出栏优质生猪2.4万头。建有圈舍10栋15000平方米、管理用房800平方米,异位发酵床4000立方米,日可处理粪污120立方米;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办公生活区“三区”分离并建有隔离带。2024年3月1日,饲养生猪已全部出栏,目前暂未饲养。 (一)关于“鼓匠乡典晟养猪场的养殖粪水长期外排,污染农田”问题 经查,2021年7月,该场因综合池粪污渗漏污染村民农田;2021年8月,该场将多余的污水通过管道排入租赁的农田暂存,导致农田污染;2022年10月,该养殖场将发酵床未完全吸收、蒸发的废水排入综合池贮存,再经水泵排入不具备防渗漏功能的坑塘贮存;2023年4月,该养殖场将粪污通过管道排放到三溪镇明灯村5组的农田用于栽秧施肥,因过度施肥造成农田污染。对以上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均依法依规进行了立案查处,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也制定了相应整改方案并督促业主按期完成整改。2024年3月12日,武胜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例行巡查时,发现养殖场将综合池的污水排放到三溪镇明灯村12组未做防渗漏处理的鱼塘中进行暂存,因鱼塘渗漏,下方农田被污染。针对例行巡查发现的问题,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赓即启动调查处置程序,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会同武胜县鼓匠乡人民政府、武胜县三溪镇人民政府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业主限期完成整改。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去年还造成下游鱼场的鱼大量死亡”的问题 经查,2023年4月,该养殖场将粪污通过管道排放至武胜县三溪镇明灯村5组的农田用于栽秧施肥,因过度施肥造成农田污染。在治理过程中,养殖场业主与武胜县三溪镇花岭村2组个别农户协商后,由养殖场调用吸粪车将明灯村5组农田内多余的粪水转运至花岭村2组用于农业综合利用。5月6日晚,武胜县普降中到大雨,导致农田粪水沿泄洪沟流入武胜县三溪镇三溪村15组李军桃鱼塘中,致鱼死亡。经武胜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积极协调处理,养殖场业主和李军桃达成赔偿协议并进行了赔偿,并对死鱼进行无害化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武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伟 责任单位: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 武胜县鼓匠乡人民政府 武胜县三溪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何发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局长廖晋 武胜县鼓匠乡人民政府乡长周华 武胜县三溪镇人民政府镇长李佳林 行政处罚情况: 1. 2021年8月,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对广安典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武胜分公司“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该案调查终结,对其处罚款10万元。 2. 2022年10月,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对广安典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武胜分公司“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该案调查终结,对其处罚款21.81万元。 3. 2023年4月,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广安典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武胜分公司“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该案调查终结,对其处罚款10万元。 4. 2024年3月16日,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对广安典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武胜分公司“将大量高浓度养殖废水排入无防渗漏措施的农田、坑塘贮存”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武胜县鼓匠乡人民政府、武胜县三溪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广安典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武胜分公司将农田、坑塘内的污水回抽并进行农业综合利用,对受污染农田进行清淤,翻耕后种植水稻(2024年4月30日前)。 (二)武胜县鼓匠乡人民政府、武胜县三溪镇人民政府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场外管道是否泄漏、污水是否顺着雨水沟流入土堰溪河或污染农田,督促业主遵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确保周边环境清洁。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