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汇总表(第六批)

发布日期:2024-03-25 22:21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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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信访编号 举报县市区 举报内容 重点关注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理备注
1 SD20LD0320GA01 武胜县 广安市武胜县金牛镇老街村李春养猪场排放物埋在耕地里,污染饮用水。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1日,武胜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武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武胜县金牛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经查,武胜县金牛镇老街村李春养猪场实为武胜宏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建成,位于武胜县金牛镇老街村7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2MA68Y2J070。该公司建设圈舍5栋共3000余平方米,配套粪污储存池5个共1260立方米,沼气池200立方米1个,沼液储存池400立方米1个,购置干湿分离机2台,配套牧草种植基地60余亩,并与金牛镇晚熟柑橘基地签订协议销纳用地609亩用于粪污消纳。2018年5月,立项批复(武畜食项〔2018〕11号),2018年9月,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201851162200000245)。目前,存栏生猪2300余头,预计4月中旬全部出栏。该公司养殖粪污经干湿分离后,干粪全部被周边农户用于土地堆肥、消纳;沼液经发酵后部分通过消纳管网输送至牧草地消纳,部分通过运污车转运至协议消纳地。 (一)关于“广安市武胜县金牛镇老街村李春养猪场排放物埋在耕地里”问题。 经查,根据原武胜县畜牧食品局《关于宏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猪场建设立项的批复》(武畜食项〔2018〕11号),武胜宏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应“按照全县畜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求和养殖场生产能力设计,实行种养结合,租用土地和签订沼液供销协议350亩以上种植晚熟柑橘消纳养殖粪污”。该公司实际消纳用地共669亩,满足养殖场消纳需求。2024年3月17日,该养殖场利用消纳管网将沼液输送至消纳地进行浇灌施肥,再使用旋耕机进行翻耕,用于种植牧草作底肥。3月21日,该养殖场在周边雇佣工人15名,对消纳地进行翻挖,种植牧草。经现场核实,未发现明显过度消纳的情况,也未发现偷排漏排的行为。群众反映问题实为该养殖场对养殖粪污进行农业综合利用。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二)关于“污染饮用水”的问题。经核实,该养殖场销纳管网设置有固定主管网,支管网不完善,养殖场周边农户存在将该养殖场的干粪用于土地堆肥的情况。2024年3月21日,武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养殖场周边4口水井进行取样,井水感官无异常,目前正在对水质进行分析。 责任领导:武胜县委副书记 黄海龙 武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朱伟 责任单位:武胜县农业农村局 武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 武胜县金牛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武胜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苟万军 武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陈章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局长 廖晋 武胜县金牛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文毅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武胜县农业农村局、武胜县金牛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养殖场完善粪污利用、转运台账(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武胜县农业农村局、武胜县金牛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养殖场合理安排粪污消纳,同时引导周边农户合理施肥,不得超过土地消纳能力(长期坚持)。 (三)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督促养殖场正常运行污染物治理设施,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长期坚持)。 (四)武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该养殖场设置固定销纳支管网,提高消纳效率(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五)武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尽快出具水质检测报告,若饮用水水质不合格,由金牛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养殖场为受影响居民安装自来水(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2 SD20LD0320GA02 岳池县 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体育路奥帝新城A区化粪池堵塞,流到路面,无人解决,请求到现场解决,需反馈办理情况。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1日,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联合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奥帝新城A区化粪池堵塞,流到路面”问题。 经查,岳池县奥帝新城A区修建于2007年,涉及住户共175户,小区由于修建年代较长,存在化粪池堵塞、污水管道破损、污水溢流路面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无人解决”问题。 经查,岳池县九龙街道文星桥社区分别于2024年2月21日、3月1日、3月7日、3月15日召开居民院坝会,组织群众筹措资金对污水管网进行更换,因部分群众不愿筹资,导致未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副书记 刘永红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岳池县九龙街道党工委书记宋建军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邀请专业队伍研判整改。2024年3月21日,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组织专业队伍对奥帝新城A区进行全面勘查,现已完成3个化粪池清淘;经现场测量,与小区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并制定了整改方案,将更换破损污水管网600米,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是压紧压实网格监管责任。发动社区干部,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排查行动,切实解决化粪池堵塞、污水管道破损等民生问题,改善小区生态环境。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环境治理,共创舒适的生活环境。
3 SD20LD0320GA04 广安区 广安市广安区渠江红滩音乐公园酒吧没做隔音设施,晚上营业时间到凌晨2点,歌声严重扰民。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1日广安市园林局、广安农投园艺公司相关人员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查,渠江红滩音乐公园内有两个酒吧(广安市广安区嘿店小酒馆、广安市广安区红滩酩客岛休闲会所),营业期间为13:00-03:00,会播放音乐或歌手驻唱,室内未安装隔音材料,产生噪声,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责任领导:广安市园林局局长唐大江 责任单位: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市园林局) 责任人:广安市园林局建设科负责人李文明 整改和处理情况: 目前渠江红滩音乐公园商铺经营权及商业管理权由广安农投园艺公司负责,现我局已责成广安农投园艺公司进一步加强规范商铺经营管理,要求酒吧3日内完成整改(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3日),安装隔音板等隔音材料,优化营业时间(13:00-02:00),确保酒吧不扰民。 3月24日,广安市园林局、广安农投园艺公司相关人员现场查看,酒吧已安装隔音材料,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回访,居民均表示酒吧现无噪声,扰民现象得到改善。
4 SD20LD0320GA05 广安区 位于广安区光明巷12号1栋2楼的饭厅窗台与门市连接,并与门市楼顶齐平,该门市楼顶尘埃多,吹风时灰尘进入饭厅,严重时影响吃饭。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21日,广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珍同志,组织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中桥街道中桥社区居委会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门市楼顶尘埃多”的问题。 经查,光明巷12号1栋2楼的饭厅窗台与门市连接,并与门市楼顶齐平,由于周边居民环保意识不足,清扫不及时,导致积尘较多。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吹风时灰尘进入饭厅,严重时影响吃饭”的问题。 经查,由于清扫频次低,导致该门市楼顶面有灰尘累积,起风时易扬起灰尘进入饭厅。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投诉人现场核实说没打扫”的问题。 经查,中桥街道中桥社区已于3月21日、22日组织人员对该局域进行清理,并按1周2次的频率进行清扫保洁。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珍 责任单位:中桥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中桥街道办事处主任肖华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门市楼顶尘埃多”的问题。 广安区人民政府已责成中桥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光明巷12号1栋2楼门市楼顶进行了全面的清扫。同时,以“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为主题加强日常宣传,引导人人行动,共同参与,营造遵守公共文明、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组织人员定期对门市楼顶尘埃进行及时清扫。 (二)关于“吹风时灰尘进入饭厅,严重时影响吃饭”的问题。 广安区人民政府已责成属地办事处督促组织人员加强日常清扫频次,并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疏导工作。 (三)关于“投诉人现场核实说没打扫”的问题。 广安区人民政府已责成属地办事处持续做好保洁工作,并项周边群众进行宣传解释。
5 SD20LD0320GA06 广安经开区 1.曾联系12345、枣山生态部门检测广安市经开区枣山污水处理厂水质,但未向本人反馈检测结果。2.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与长生社区2组村民有协议,如有污染会得到相应赔偿、搬迁和修路。但污水处理厂没有履行相关协议内容,处理结果需与本人联系。 不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024年3月21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了调查处理工作。 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广安市广安区枣山街道长生社区3组,运营单位是广安枣山广信水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337733488Y)。2015年4月,该厂取得环评批复(广市环发〔2015〕61号),2015年11月该厂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批复(广市水函〔2015〕347号),2017年6月该厂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运营,日处理城镇生活污水1万吨。 (一)关于“曾联系12345、枣山生态部门检测广安市经开区枣山污水处理厂水质,但未向本人反馈检测结果”问题。 经查,该污水处理厂同步建设了废水自动连续监测设施,并与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联网运行,排放情况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监督,并按要求委托专业的设备运行单位进行日常维护,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该厂自投运以来排放的污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该厂每天将废水排放的相关指标通过门前LED屏幕向公众进行公开。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与长生社区2组村民有协议,如有污染会得到相应赔偿、搬迁和修路。但污水处理厂没有履行相关协议内容,处理结果需与本人联系”问题。 2015年3月,原枣山镇人民政府与原枣山镇强华村5、6、7、8组(现枣山街道长生社区3组)村民签订《新建强华村污水处理厂的补充说明》,其中第五条约定“如果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造成有污染未达到环保要求,群众可要求企业拆除或政府拆迁住房,群众远离厂区”。经查,该污水处理厂自建成投运以来,在主管部门的监管下,一直正常运行,尾水排放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未发生过任何环境污染事件,无履约不到位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

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党组成员、管委会副主任蒲靖 责任单位: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枣山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局长王伟平、枣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蔡云龙 处理情况: 2024年3月20日接到该信访件后,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赓即研究,成立工作专班,深入现场调查核实该信访件所反映问题,了解群众生活生产困难。 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将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继续督促主管部门继续加强枣山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务必保证排放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严防环境污染发生;督促枣山街道办事处向群众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和问题解释工作,并切实解决群众进出通行等问题。

6 SD20LD0320GA07 邻水县 广安市邻水县观音桥镇快乐页岩砖厂(丰隆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未按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排放颗粒物等污染物不达标。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2日,县委常委、副县长谢建平组织县应急管理局、邻水生态环境局、观音桥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广安市邻水县观音桥镇快乐页岩砖厂(丰隆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实为2024年1月10日由原邻水县观音桥镇快乐页岩砖厂更名的邻水县烽隆建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隆建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746924330K,位于邻水县观音桥镇快乐村6组(行政规划调整后为观音桥镇二洞桥村3组),占地34200平方米,主要从事砖瓦制造,砖瓦销售,设计年产6966万匹标砖;配套建设1套布袋收尘器、1座脱硫喷淋塔、1套洒水喷淋系统;2022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广环邻审批〔2022〕8号),2023年8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511623746924330K001V),2023年11月开始生产,目前处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内;2023年12月21日,该公司自动监控数据联入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关于“广安市邻水县观音桥镇快乐页岩砖厂(丰隆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未按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排放颗粒物等污染物不达标;二氧化硫、颗粒物、碳氧化合物联网数据不正确”问题。 (一)经查,烽隆建材公司环评、排污许可等各项环保手续齐全,2024年3月22日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常生产,各项环保治污设施运行正常。通过调取该公司自动监控联网数据显示,截止2024年3月23日,共联网55天,超标天数29天,超标因子为颗粒物,该公司未按要求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数据有效性审核,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已对该砖厂涉嫌未保证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新绿洲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绿洲检测公司)对烽隆建材公司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实时监测,经与新绿洲检测公司对接,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正式检测报告待出具(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等检测情况)。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副县长 谢建平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贺永斌 责任单位:邻水县应急管理局、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观音桥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阳宏伟、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局长范建川、观音桥镇人民政府镇长鲁文超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由邻水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快对烽隆建材公司涉嫌“未保证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调查进度,并依法从严查处。二是由邻水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该公司于2024年4月底完成在线监控设备数据有效性审核。三是由邻水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该公司于2024年5月底前自主完成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四是由邻水县应急局、观音桥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和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7 SD20LD0320GA08 广安区 广安市广安区农安乡勇敢新村在公共区域养鸡,脏臭乱,很多村民反映,但一直未拆除,两点鸡叫,影响工作和生活。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21日,广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龚兵组织龙安乡人民政府到现场进行了核实。举报件中涉及的“在公共区域养鸡,脏臭乱,两点鸡叫,影响工作和生活”问题,地址位于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勇敢村1组,属于勇敢村建设的新村聚集点(以下简称勇敢新村),该新村建于2014年,建设42户,占地26亩,政府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地坝、进出道路和部分绿化),剩余空地农户按照就近原则进行了分配,可用于菜园、果园等。举报对象为勇敢新村住户,该住户在其屋后用铁架搭建围栏,作为自家的养鸡场所,面积25㎡。 (一)关于“在公共区域养鸡”的问题。 经查,该住户在其屋后利用原有菜地圈建鸡圈,并未占用公共区域养鸡。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脏臭乱”的问题。 经查。该住户于2024年1月搭建鸡圈,圈养8只鸡,1只鹅,由于清理不及时,鸡圈里脏乱,臭味溢散。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很多村民反映,但一直未拆除”的问题。 据走访了解,经向村委求证,截至目前,仅有一例向勇敢村村委会反映了该情况,2024年1月,乡村干部也到现场进行了调解,要求加强清扫,考虑到村民少量养殖可增加收入,督促勤清扫,不影响周围环境,未要求该住户拆除鸡圈。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四)关于“两点鸡叫,影响工作和生活”的问题。 经查,春节前,该住户养有一只公鸡,因打鸣影响邻居休息。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龚兵; 责任单位:广安区龙安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广安区龙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雪梅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在公共区域养鸡”问题, 一是责成龙安乡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人员向周围群众解释,该住户家鸡圈未占用公共区域;二是责令该住户缩小鸡圈范围,避免与邻居距离过近。 (二)关于“脏臭乱”的问题。 一是要求该住户定期打扫围栏内卫生;二是在养鸡围栏上装饰绿色藤蔓进行美化。 (三)关于“很多村民反映,但一直未拆除”问题。 考虑到村民少量养殖可增加收入,督促该住户及时清理打扫,避免影响周围环境,未要求拆除鸡圈。 (四)关于“两点鸡叫,影响工作和生活”问题。 责成龙安乡政府告诫户主规范养殖家禽,避免噪声扰民。
8 SD20LD0320GA09 岳池县 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体育路奥帝新城A区化粪池堵塞流到路面。社区处理不了,请求督导组到现场处理。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1日,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联合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奥帝新城A区修建于2007年,涉及住户共175户,小区由于修建年代较长,存在化粪池堵塞、污水管道破损、污水溢流路面的情况,岳池县九龙街道文星桥社区分别于2024年2月21日、3月1日、3月7日、3月15日召开居民院坝会,组织群众筹措资金对污水管网进行更换,因部分群众不愿筹资,导致未解决。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副书记 刘永红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岳池县九龙街道党工委书记宋建军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邀请专业队伍研判整改。2024年3月21日,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组织专业队伍对奥帝新城A区进行全面勘查,现已完成3个化粪池清淘;经现场测量,与小区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并制定了整改方案,将更换破损污水管网600米,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是压紧压实网格监管责任。发动社区干部,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排查行动,切实解决化粪池堵塞、污水管道破损等民生问题,改善小区生态环境。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环境治理,共创舒适的生活环境。
9 SD20LD0320GA10 前锋区 修路,占用林地,但未得到赔偿款,无人处理,要求到现场查看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查,修路途径观阁镇小良村第5组、第7组,红线范围内占地约50.59亩、林地33.9亩,目前征地报件自然资源部已审核通过,待批复后,启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 责任领导:前锋区委常委、副区长杨情 责任单位:前锋区观阁镇党委政府 责 任 人:前锋区观阁镇党委书记李建波 前锋区观阁镇镇长雷春琼 处理情况: 前锋区将成立驻村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讲,加强思想疏导,全面听取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10 SD20LD0320GA11 邻水县 广安市邻水县黎家镇(大洪湖路亚基地)养的鱼吃小鱼、小虾,破坏生态环境。 不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024年3月22日,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强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黎家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大洪湖路亚基地,经营主体实为重庆源著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740K66,成立于2016年7月28日。2019年,重庆源著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大洪湖水产有限公司签订《大洪湖垂钓经营权独家承包合同》,承包大洪湖(重庆市长寿区境内)整个湖面(约1.5万亩)休闲垂钓经营权,包括重庆源著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自行在大洪湖水域钓鱼和其对第三方在大洪湖水域钓鱼的管理、经营和收益权,承包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止,共计15年。大洪湖路亚基地经营水域为大洪湖(重庆段),位于大洪湖出川断面下游,不属邻水县管辖。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蒋仁林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强 责任单位: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邻水县农业农村局、黎家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黄红梅、邻水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赵宏剑、黎家镇人民政府李佼 处理情况: 2024年3月22日,邻水县市场监管局会同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管局对大洪湖路亚基地进行了现场勘查,相关情况进行了现场移送;同时邻水县农业农村局也将相关情况移送至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11 SD20LD0320GA12 邻水县 广安市邻水县袁市镇万胜3组河水污染大,由于井靠近该河边,井水味像化粪池水臭,过年时鱼全部漂浮在水面。请求实地查看。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2日,县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县水务局、邻水生态环境局、袁市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的袁市镇万胜3组的河流实为邻水县袁市镇万胜村3组,河流为万字河中段,处于袁市镇场镇下游。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袁市镇万胜3组河水污染大”问题。 经查,万字河流域沿岸无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点,无废水入河情况。袁市镇场镇常住人口约1万人,由于场镇雨污分流不完善,部分生活污水未能有效收集,目前场镇生活污水管网正抓紧建设,存在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入河情况,导致该段水质较差。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由于井靠近该河边,井水味像化粪池水臭”问题。 经查,万胜村3组临近河边有浅水井两口。其中一口水井未封盖(临河约2米,井深约3米),为附近居民灌溉及洗衣用水,无异色及异味。另一口水井有水泥板封盖(临河约30米,井深约2米),长期被附近两户居民作为饮用水使用,无异色及异味;由于该水井为村民饮用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4年3月22日进行了采样监测,2024年3月25日前出具报告。群众反映的临近河边2米处水井黑臭问题不属实;临近河边30米处水井水质是否满足饮用水标准待定论。 (三)关于“过年时鱼全部漂浮在水面”问题。 经查,该河段近期未发现鱼类漂浮在水面的情况。经走访周边多位居民,今年春节期间存在少量鱼漂浮在水面的现象。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彭 云 邻水县政府副县长 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水务局、袁市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水务局党组书记黄全、袁市镇政府镇长侯钦瀚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袁市镇万胜3组河水污染大”问题。 为解决袁市镇场镇污水收集率低问题,邻水县发展改革局于2023年2月印发《关于邻水县袁市镇场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邻发改〔2023〕105号),下达袁市镇场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741万元,设计管网建设长度15.4千米。该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开工,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45%,将于2024年12月全部建成。项目完工后,将有效提高袁市镇场镇污水收集率,生活污水接入袁市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改善河流水质。 (二)关于“由于井靠近该河边,井水味像化粪池水臭”问题。 由袁市镇人民政府负责,在两口水井附近醒目位置分别设立警示标识牌,提醒村民临河2米处水井仅作为洗衣、灌溉使用;临河30米水井水质待采样监测报告出具后,若水质未达到饮用水标准,则由袁市镇人民政府负责,就近择地重新钻井,保障居民用水需求。 (三)关于“过年时鱼全部漂浮在水面”问题。 由袁市镇人民政府负责,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村民河湖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群众爱河护河的环保意识,共同维护河流生态环境。二是加密巡河频次,发现有死鱼漂浮情况及时排查,同时做好河面漂浮物清理打捞工作,持续保持河面整洁。
12 SD20LD0320GA13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绿邮街140号小区内的树木被砍伐,无绿色植物,无新鲜空气,影响生活。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岳池县九龙街道玉皇观社区、岳池县九龙街道绿邮街140号居民代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举报件中涉及的绿邮街140号小区地址位于岳池县朝阳街道玉皇观社区,该小区为老旧小区,建成于上世纪90年代末,小区内共有房屋80户,常住居民71户。2024年3月21日,小区内树木为黄桷树,因其根系发达,根系及树枝生长极快,如不修剪极有可能对周边建筑、化粪池等产生安全隐患。并在2024年1月,该小区70户常住居民共同签署改造意见并盖手印,要求移除小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因此,移除小区树木为安全排危措施,系小区居民共同意愿,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易鹏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姜辉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充分征求意见。对老旧小区排危除险等改造项目,事先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吸纳群众好的建议,对项目内容进行公示公开,规范整体实施程序。 二是积极宣传解释。对老旧小区排危除险等改造项目利用社区微信公众群等,积极宣传、热情周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获得群众支持。目前经与绿邮街140号小区信访人及小区内居民沟通,皆表示理解和支持。
13 SD20LD0320GA14 广安区 广安市广安区西溪市场卖鱼1.占道经营2.腥味重3.地面长期有水,希望规范管理,上述问题得到解决。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3月22日,广安区委副书记徐中文带队,组织广安区万盛街道办事处、广安区市场监管局、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安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广安市城管执法局万盛城管执法大队到现场进行了核查。 广安市广安区西溪市场位于建安南路、万盛中路、五福西路与春天花园小区形成的合围区域。始建于1998年,分内圈和外圈,内圈为登记注册了的“溪西农贸市场”,外圈为周边散居居民楼一二楼商铺及内部道路,举报卖鱼的位于市场外圈。 (一)关于“占道经营”问题。 经查,市场外圈卖鱼的商家因门市面积较小,为展示水产品鲜活,招揽顾客,将装鱼的大水盆放置在门市门口道路上,形成占道经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腥味重”问题。 经查,卖鱼门市确实存在鱼腥味,经营者为顾客提供杀鱼服务,进一步加重了鱼腥味,杀鱼后的内脏、鱼鳞等每天下午由专人来回收。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地面长期有水的问题。 经查,商家占道经营将装鱼的大水盆放置在门口道路上,卖鱼过程中不时将水洒出地面,导致地面长期有水。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副书记徐中文 责任单位:广安区万盛街道办事处、广安区市场监管局、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安市城管执法局万盛城管执法大队 责任人:广安区万盛街道办事处主任唐志强、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管局赵功能、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冯锐、广安市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吴定斌、广安市城管执法局万盛城管执法大队队长彭林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占道经营”的问题。 广安区人民政府已责成联合整治工作组对占道经营问题进行了联合整治,要求商户不得出店经营,不得占道经营,保障西溪市场道路畅通,同时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宣传,坚决禁止占道经营行为。 (二)关于“腥味重”的问题。 广安区人民政府已责成联合整治工作组对腥味重问题进行了联合整治,要求商户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及时清理鱼鳞和内脏,专人回收,不得随意倾倒,减少鱼腥味,同时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宣传。 (三)关于“地面长期有水”的问题。 广安区人民政府已责成联合整治工作组,对地面长期有水问题进行了联合整治,要求商户不得出店经营,不得占道经营,不得倾倒废水,防止装鱼水盆中水洒出地面,及时扫除地面积水。
14 SD20LD0320GA15 前锋区 广安市前锋区白鹤村7组村上养鸡场1.很臭2.注射管、药品到处乱扔,对小孩玩耍存在安全隐患。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21日,前锋区分管副区长张崇良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前锋生态环境局、观塘镇等单位到现场实地开展处理工作。 (一)关于“广安市前锋区白鹤村7组村上养鸡场很臭”问题。 经查,举报件中的养鸡场为“广安旺达养殖场”,位于现前锋区观塘镇白鹤村4组,为个人独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3553473625F,2017年3月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751160300000008。该养殖场现饲养蛋鸡6.8万只。粪污通过添加速腐剂、锯木灰等,搅拌均匀后,静置发酵,并进行翻抛(3--4天翻抛1次),通过45天左右的处理,生产成为有机肥,散装销售给广安市绿之源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在粪污翻抛过程中,存在臭味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注射管、药品到处乱扔,对小孩儿玩耍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查,该养殖场集中免疫采取外包方式进行,日常诊疗由场内技术人员负责。集中免疫和日常诊疗均使用兽用连续注射器,并非一次性的注射管;且每次使用之后均通过高温消毒,继续使用。同时,该养殖场的兽用药品均在场内保存,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和现场查看,未发现注射管、药品到处乱扔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前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崇良 责任单位:前锋区农业农村局、前锋区观塘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前锋区农业农局长刘长河 前锋区观塘镇党委书记刘克华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是已督促该养殖业主购置智能化风干处理设备对产生臭味进行处理。通过改进粪污处理方式,提升处理工艺,减少臭味,防止出现臭味扰民的情况。该套设备将于2024年5月底前安装调试到位。 二是前锋区加强对兽用医疗废弃物收集管理的监督,制定前锋区兽用医疗废弃物收集管理办法,坚决杜绝兽用医疗废弃物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产品安全造成隐患。
15 SD20LD0320GA16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荣耀城10栋楼下建渣问题未处理,希望重新规划建渣堆放位置。(重复反映)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岳池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现场核查 。 岳池县荣耀城小区,地址在岳池县九龙街道东湖路233号,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共有住宅3821户。 经查,岳池荣耀城10栋楼下空旷处为物业服务企业设置的建渣堆放点,约有80方建渣堆积。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易鹏 岳池县人民政府政府副县长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姜辉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广安市岳池县荣耀城10栋楼下建渣未处理”问题。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荣耀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车辆及时清运建渣,并在建渣堆放点设置铁皮围栏和指示标牌,加强建渣堆放点的日常管理。经现场复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 “重新规划建渣堆放位”问题。 物业服务公司在天羿荣耀城9栋地下室规划了新的建渣堆放点,栏并通过设置指示标牌、电话告知装修业主等方式,引导居民在指定场所堆放建渣。岳池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岳池九龙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对小区建渣堆放的监管,督促物业建立机制,做到日产日清。
16 SD20LD0320GA17 邻水县 广安市邻水县油房沟中科天下劲德兴汽车配件厂生产时味道臭、灰尘大、有白灰,影响身体健康,请求现场核查。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22日,邻水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熊纬、县政府副县长贺永斌组织广安高新区、邻水生态环境局、鼎屏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群众反映的广安市邻水县油房沟中科天下劲德兴汽车配件厂,实为四川劲德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德兴公司),位于邻水县经开区城南工业园二区(现为广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5707209311,2011年2月18日取得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环评批复(邻环建函〔2011〕11号),2013年12月19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4年1月申领取得排污许可证;2017年12月14日,该公司钣金塑胶智能制造改扩建项目取得环评批复(邻环建函〔2017〕98号),2020年1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22年9月22日,进行排污登记(编号:91511623570720931102Y)。劲德兴公司主要污染物有苯、甲苯、二甲苯、VOCs以及颗粒物;涉及工序为喷漆、丝印以及注塑等,其中喷漆、丝印工序设有2套活性炭吸附设备(其中1套为2024年1月改造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注塑工序设有1套活性炭吸附设备;该公司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后,已委托开展了3次废气排放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苯、甲苯、二甲苯、VOCs污染物排放均达《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油房沟中科天下劲德兴汽车配件厂生产时味道臭”问题。 经查,劲德兴公司已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目前厂区设有3个废气排放口,其中喷漆及丝印工序设2个排放口,注塑工序设1个排放口。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但发现该公司存在喷漆及丝印车间进出通道门部分损坏、无法正常关闭的问题,导致少部分气味逸散。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灰尘大”问题。 经查,劲德兴公司委托开展了3次废气排放监测显示,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符合相关标准,但存在厂区清扫保洁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公司内货运车辆运输时产生一定扬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有白灰”问题。 经查,劲德兴公司注塑生产线的原料为塑料颗粒,注塑作业时,塑料颗粒经电加热去除水分,期间由于高温融化伴随产生水蒸气,与废气混合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在排气口处,若遇外部低温空气,会产生类似白灰状水雾,故人为观感为白灰。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影响身体健康”问题。 通过调阅该公司2023年1月至今的自主监测报告,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该公司排出废气和道路扬尘会对周边群众生活产生干扰,但无证明显示对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同时,该公司每年均组织喷漆、电工、焊工等特殊岗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截至目前无员工因工作性质影响身体健康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 熊 纬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贺永斌 责任单位:广安高新区管委会、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 责 任 人:广安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军、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局长范建川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油房沟中科天下劲德兴汽车配件厂生产时味道臭”问题。 一是劲德兴公司已于2024年3月24日前维修喷漆及丝印车间进出通道门;2024年4月底前将现有喷漆车间门全部替换为智能化风淋门,防止喷漆房气味逸散。 二是由广安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常态正常运行,杜绝废气逸散问题发生。 三是待该公司排放废气检测报告出具后,依法依规实施对应处置措施。 (二)关于“灰尘大”问题。 由广安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督促劲德兴公司及时清扫厂区内环境卫生,同时加大园区道路保洁力度,确保干净整洁。
17 SD20LD0320GA20 邻水县 广安市邻水县丰禾镇福利村村民反映邻水县自规局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砍伐树木,侵占林地几百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相关责任人,需给本人反馈处理结果。 不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024年3月22日,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丰禾镇人民政府、县农发集团,对村民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邻水县丰禾镇福利村村民反映的“邻水县自规局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乱砍树木,侵占林地几百亩”,实为邻水县强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农公司”)实施的邻水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中的丰禾镇五华山村大径级用材林+林下笋用竹项目(其中涉及福利村林地约200亩,以下简称“五华山村项目”)。五华山村项目于2024年2月20日启动实施,总投资5100万元,建设总规模6000亩,主要涉及丰禾镇五华山村、福利村;截至目前,五华山村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约1000亩。 (一)关于“邻水县自规局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乱砍树木”问题。 经查,强农公司于2024年2月委托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五华山村项目编制了《邻水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试点区域营造林工程使用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因全省林木采伐审批系统于1月23日起关闭维护,无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强农公司于2月6日向邻水县自然规划局报送了《邻水县强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请示》(邻强农〔2024〕18号),申请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月7日,邻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制发《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同意邻水县强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先行采伐丰禾镇五华山村、福利村流转林地林木的批复》,同意强农公司先行开展林木采伐,待审批系统开通后补办正式林木采伐许可证;截至3月22日,邻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已为强农公司办理相关小班(地块)林木采伐许可证21个。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侵占林地几百亩”问题。 经查,强农公司于2024年2月与丰禾镇五华山村、福利村村委会分别签订了《邻水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林地流转林木收储协议》,约定将相关林地流转给强农公司使用,流转林地上的林木等附着物所有权一并转让给强农公司。经核实,目前五华山村项目实施的范围均在流转林地范围内,无超范围使用林地行为,不存在侵占林地问题。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五华山村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采取“森林抚育+补植补造”“森林改培+更替树种”等营造林技术措施,对现有乔木林纯林进行抚育和改培,补植补造桢楠、香樟等大径级用材树种,并利用林下空间种植林下笋用竹,同步建设森林防火通道等基础设施,提升森林防灭火水平,助力林业产业和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建成区林地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汪 洋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禾镇人民政府、农发集团 责 任 人: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吴远兵、丰禾镇人民政府镇长沈丹枫、邻水县强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吕季亮 处理情况: 下一步,邻水县一是将积极向群众宣传国家储备林建设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义,解读相关政策规定,引导群众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二是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做好旁站式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合法合规。三是严格规范林地流转、林木收储,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18 SD20LD0320GA21 华蓥市 华蓥市红岩乡S406公路修公路时建渣直接就地堆放、堆积如山,未倒在弃土场,影响南山寺水电厂,一直给华蓥市环保局等反映未得到解决。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中涉及的红岩乡S406公路,项目路线起点接古桥街道454油罐附近的东环线,经兴隆村、李家沟煤矿区、采石场、桐子坪、丁家坪煤矿区,于玄武岩矿区新建隧道穿越高登山(天池向斜西翼地层)后接红岩村原有水泥路,止于红岩乡高顶村大屋基。 (一)关于“红岩乡S406公路修路是建渣直接就地堆放、堆积如山,未倒在弃土场”问题。 经查,在S406公路项目施工初期,存在施工中有土石滚落、弃土堆码在路边遇暴雨冲刷进入河道的情况。华蓥市生态环境局、华蓥市交通运输局于2022年7月已经就相关问题督促施工单位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整改方案并通过了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专家评审,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也已按照方案实施并通过验收。对涉及边坡上方实施了修建挡墙+涵洞+排水沟的工程措施,在南山寺河道上游修建了拦砂坝,并对河道进行了清理,通过涵洞和排水沟引流后,冲沟两侧自然坡面和存积的渣土受水流冲刷的隐患已彻底消除;主体工程完成后在边坡实施了铺设防蹭网+种植土+种植树苗+撒播草籽等生态防护措施,现已有成效。群众反映问题属实,但相关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二)关于“影响南山寺水电站,一直给华蓥市环保局反映未得到解决”问题。 2023年4月通过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施工单位于2023年5月已赔付南山寺水电站受损费用。已经按照合理程序妥善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华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波 责任部门:华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中举 责任人:华蓥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杨华成 整改和处理情况: 华蓥市交通运输局对交通在建项目提出要求:一是弃土弃渣严格按设计规范堆放在指定的弃土场,杜绝随意倾倒现象。二是弃土场严格按规定进行覆盖或植草复绿。三是生态敏感区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边坡生态防护、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工程做到“边施工,边修复”。
19 SD20LD0320GA22 前锋区 广安市前锋镇龙塘办事处优良村1组大队给居民修的厕所渗漏,很臭,污水溢出来。要求现场核查。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1日,前锋区农业农村局、龙塘街道办事处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经查,该村1组(原优良村6组)农户厕所于2021年9月实施农村改厕工作,包括室内厕屋改造、室外三格式化粪池建设,项目采用补助方式,由龙塘街道办事处、优良村组织实施。在该组共实施改厕5户,其中,2户在外务工,现场查看室外三格式化粪池无外漏、无异味;2户厕所未见外漏、发臭情况;1户厕所因改厕年久老化出现室内厕屋瓷砖裂缝脱落、过粪管接头脱落、化粪池外墙有渗漏等问题。 责任领导:前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崇良 责任单位:前锋区农业农村局、龙塘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前锋区农业农村局刘长河、龙塘街道办事处许永曾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前锋区农业农村局牵头,龙塘街道配合,对1组李某厕所问题立即整改,3月26日前完成化粪池及管道更换等问题整改。 (二)在3月25日前组织人员对该村所有户厕完成全面排查,对排查出存在问题的厕所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在4月10日前完成问题厕所整改,确保农户厕所能够正常使用。 (三)前锋区农业农村局牵头,针对反映问题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治。 (四)做好农村“厕所革命”长效监管。加大对全区农村改厕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镇、街道建立完善后续管护机制,落实专业人员加强技术指导,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落实厕所管护主体责任,把农村改厕工作“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20 SD20LD0320GA23 邻水县 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南湖城小区1.业主在车库门口种菜,用粪水浇灌,很臭。希望不要在此种菜;2.小区7栋洗水厂,用药水洗,味道大、刺鼻,烟雾大。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20日、3月22日,邻水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熊纬、县政府副县长贺永斌先后组织广安高新区、邻水县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鼎屏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群众反映“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南湖城小区业主在车库门口种菜,用粪水浇灌,很臭。希望不要在此种菜”问题。 经查,南湖城小区所处区域为县城边,小区后临河侧有部分未种植地,存在个别居民利用未种植地种菜情况,由于使用农家肥施肥,有较大臭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南湖城小区7栋洗水厂,用药水洗,味道大、刺鼻,烟雾大”问题。 经查,南湖城小区负二楼洗衣房实为邻水县豪仕杰干洗店,2017年3月登记注册,2021年4月变更经营地址为邻水县鼎屏镇渝邻大道11号7栋7单元负二楼7号,经营范围为洗染服务等,主要提供洗衣服务。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条“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该店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该店主要有4台洗衣机、2台烫平机、2台烘干机,主要使用洗衣粉、漂白剂、氯化剂等常规洗涤剂,未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干洗溶剂,场内气味为正常洗衣、漂白等气味;该店将室内洗涤时所产生水蒸气(含电锅炉蒸气)统一收集后,通过管道离居住区20米外排放。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 熊 纬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贺永斌 责任单位:广安高新区管委会、鼎屏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广安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军、鼎屏镇人民政府镇长黄小龙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立即处置露天粪坑。鼎屏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3月22日下午组织人员对南湖城小区临河土地上的露天粪坑进行填埋,有效减轻了异味和蚊虫问题。 (二)持续加强宣传引导。由鼎屏镇人民政府负责,持续加强土地性质宣传解释,劝导附近群众不在临河地块上进行蔬菜种植和农家肥堆肥。 (三)加快推进绿化设计。由鼎屏镇人民政府牵头,对南湖城小区外围土地进行设计,于2024年8月前完成绿植补种。 (四)邻水县商务局负责,加强对邻水县豪仕杰干洗店的日常监管巡查,督促其合法经营,减小对周边群众影响。
21 SD20LD0320GA24 邻水县 广安市邻水县邻州大道353号北新豪苑小区内充电桩离居民楼近,晚上10点后不间断有电动车警报声,影响居民休息。曾打12345反映未解决,且社区称无法管理。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2日,邻水县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鼎屏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北新豪苑小区位于邻水县鼎屏镇邻州大道353号,现有住户1200余户,长期在小区内充电停放的电动摩托车约750余辆,由于该小区为安置房小区,公共区域面积较少,且仅有摩托车停车位400余个,长期以来,小区内电动摩托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问题突出。为改善小区环境、规范群众充电,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23年6月引进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广消云科技在小区内安装充电站3个,设置充电位140个,充电站距居民楼距离约20米。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邻州大道353号北新豪苑小区内充电桩离居民楼近,晚上10点后不间断有电动车警报声,影响居民休息”问题。 经查,北新豪苑小区部分业主充电时停放不规范,占用旁边充电桩位置,其他电动车需充电时挪动乱停乱放车辆,从而触发被挪动车辆报警系统,发出报警声,夜间尤为突出,影响居民休息。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曾打12345反映未解决,且社区称无法管理”问题。 经查,涉及“北新豪苑小区充电桩噪音问题”投诉共有1次。2024年2月14日,群众向“12345便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2345”)反映“北新豪苑2栋1单元附近电瓶车充电噪音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问题,接到群众举报后,鼎屏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噪声来源为电动车报警器发出的声音,并现场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对电动摩托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3月1日,“12345”系统回复群众“默认满意”,但该小区电动车报警器噪声问题一直未得到彻底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汪 洋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鼎屏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谢孔志、鼎屏镇人民政府镇长黄小龙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北新豪苑小区物业公司已于2024年3月22日制定《北新豪苑电动摩托车充电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动摩托车充电位禁止停放未充电的电动摩托车及其他无关车辆,充电实行一车一位,不得长期占用停放。 (二)鼎屏镇人民政府已组织10余名工作人员,于3月22日至24日在小区内张贴、发放电动车规范充电及停放温馨提示300余份,提醒小区业主有序停放电动摩托车,规范充电。(三)广消云科技已于3月22日开始对北新豪苑小区充电站进行升级改造,将新安装隔离护栏100个,实现一车一位,避免再次出现因电动摩托车充电、停放不规范产生触碰而发出警报声,影响居民休息,升级改造将于4月7日前完成。
22 SD20LD0320GA25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裕民镇水洞弯村混凝土
、沥青搅拌站(银福建材有限公司)露天生产、生产时灰尘大、烟味臭,无净化直接排放,路面没有硬化,车辆出行时灰尘大,要求处理结果反馈本人。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3月21日,岳池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岳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裕民镇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 经查,岳池银福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广安市岳池县裕民镇祖家院村六组(毗邻水洞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1MA7FN1PA2U,成立于2022年2月。2022年,取得了环评批复(广环岳审批(2022)28号),未取得环评验收文件及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共有沥青拌合站、水泥制品、水稳层三条生产线。沥青拌合站建设了二次燃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等安装;水泥制品配套安装除尘器2个,运输带及拌合楼进行了半封闭,建设了三级沉淀池,废气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水稳层正在建设中。 一、关于岳池县裕民镇水洞湾村岳池银福建材有限公司“露天生产、产生的烟臭,且没有净化直排空气中”问题。 经查,现场有生产痕迹,未安装沥青废气处理设施,生产时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有一定气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路面没有硬化”的问题。 经查,该公司到村级公路为水泥路,路面平坦。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车辆出入时灰尘大”的问题。 经查,该公司无降尘设备及车辆冲洗人员,所以导致车辆出行灰尘大。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易鹏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姜辉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责令岳池县银福建材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并于4月15日前完成沥青废气处理设施安装。 (二)责令岳池县银福建材有限公司于4月2日前完成场地周边区域硬化。 (三)责令求岳池县银福建材有限公司安装降尘设备安装和配备车辆冲洗人员,目前已整改完成。 (四)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已于2024年3月22日对岳池县银福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五)督促企业完善设施后加快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和办理排污许可证。 (六)举一反三,对此类问题进行全域排查,持续加强监管,督促业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23 SD20LD0320GA26 华蓥市 华蓥市溪口镇鱼超村4组(门牌号112号)覆土后种不出庄稼破坏生态环境。台泥水泥厂未恢复植被。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不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举报件中涉及的华蓥台泥水泥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华蓥市溪口镇回龙桥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816922596882,主要生产水泥,已取得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 关于“华蓥市溪口镇渔槽村4组(门牌号112号)覆土后种不出庄稼,破坏生态环境,台泥水泥厂未恢复植被”问题。 经查,华蓥台泥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的华蓥市川铁石灰石矿、王家沟石灰石矿、白岩石灰石矿及五岔沟石灰石矿皆位于渔槽村。以上矿采矿许可权到期(2020年6月11日)后,该公司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编制了《华蓥市川铁石灰石矿、王家沟石灰石矿、白岩石灰石矿及五岔沟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土地复垦方向为林地和草地,不能用于耕种庄稼。2022年5月该片区域内已种植油樟树、刺槐树、桤木树、爬山虎等林木、灌木及四季草,完成矿山复垦责任范围的林地、草地复垦任务,2022年8月,通过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组织专家验收并出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治理成果的批复。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华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波 责任单位:华蓥市溪口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华蓥市溪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勇 处理情况: 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与溪口镇将进一步加强关停矿山复垦的监督管理,落实行业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复垦区监测和管护,确保5月底前完成林地、草地覆盖状况。
24 SD20LD0320GA27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普安镇干堰塘村自来水水质差、呈黄色、有沉淀物,希望得到改善。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21日,岳池县水务局联合岳池水利水电开发实业公司、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到干堰塘村现场核查,岳池县相关部门随机在该村抽取5户农户现场查看自来水水质情况,并与附近农户交谈。 (一)关于“自来水水质差”问题。经查,岳池县普安镇干堰塘村自来水由普安水厂供给,2023年7月岳池县疾控中心对普安水厂的出厂水、末梢水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此次现场抽取的5户农户自来水均清澈透明无杂质、无异味。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岳池普安镇干堰塘村的自来水呈黄色”问题。经查,岳池县普安镇干堰塘村自来水由普安水厂供给,此次抽查的5户农户中,有一户农户家里有井水、自来水双水源,少时间使用自来水。在自来水长期未使用时,偶尔使用自来水时会存在短暂水质发黄现象。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岳池普安镇干堰塘村的自来水有沉淀物”问题。 经查,该村供水管网运行多年,水龙头长期不打开会存在少许管壁附着物沉积现象,在下一次打开时会被带出。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龙军华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钧 责任单位:岳池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岳池县水务局局长李红军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2024年3月21日,岳池县水务局委托岳池县疾控中心对岳池县普安镇干堰塘村的自来水进行检测,2024年4月上旬出具水质检测结果。 二、督促岳池水利水电开发实业公司建立健全供水运行管理维护长效机制,加强制水设施设备、管道的清洗等工作,确保供水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三、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强化岳池县水务局、普安镇人民政府以及供水企业协同配合,做好用水常识宣传、及时发布停水通知等相关工作。
25 SD20LD0320GA28 广安区  广安市广安区万盛一街邮局旁的(博雅幼儿园楼下)几个餐馆油烟重,油烟一直飘到住户楼上,影响居民生活。希望餐馆进行整改。 属实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调查,万盛一街邮局旁存有三家早餐店,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在经营过程中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另有中餐店“武胜红油豆花”(营业执照名称为:蒋吴小吃店)油烟净化器由于功率过小,油烟收集不完全 ,存在油烟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石元斌 责任部门: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李春桃、彭林、唐少强、张少稀 整改和处理情况: 针对“武胜红油豆花(营业执照名称为:蒋吴小吃店)店油烟净化器功率过小,油烟收集不完全”问题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要求商家更换较大功率的油烟净化设备,执法人员已发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于2024年4月11日前,更换功率更大的油烟净化设备,减少油烟污染。 下一步,待商家整改完成后,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加强巡逻管控,确保商家新更换的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运行。
26 SD20LD0320GA29 邻水县 1.广安市邻水县南湖城小区外靠近河边方向有人种菜,属于公共区域不能种菜,且气味臭、蚊子多,影响居民生活。2.灵宝山公园也种菜,把树枝砍断,破坏生态环境。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2日,邻水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熊纬、邻水县政府副县长贺永斌组织广安高新区、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鼎屏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邻水县南湖城小区位于邻水县鼎屏镇渝邻大道10号。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南湖城小区外靠近河边方向有人种菜,属于公共区域不能种菜,且气味臭、蚊子多,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经查,南湖城小区靠河边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目前规划用途为园林用地,但未供地实施。南湖城小区所处区域为县城边,小区后临河侧有部分未种植地,存在个别居民利用未种植地种菜情况,由于使用农家肥施肥,存在臭味大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灵宝山公园也种菜,把树枝砍断,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灵宝山公园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因管理不到位,栽植园林绿植存活率不高,有个别居民在园林用地上种菜。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 熊纬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贺永斌 责任单位:广安高新区管委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鼎屏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广安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军、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谢孔志、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蒲双银、鼎屏镇人民政府镇长黄小龙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南湖城小区外靠近河边方向有人种菜,属于公共区域不能种菜,且气味臭、蚊子多,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一是赓即处置露天粪坑。鼎屏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3月22日下午组织人员对南湖城小区临河土地上的露天粪坑进行填埋,有效减轻了异味和蚊虫问题。二是持续加强宣传引导。由鼎屏镇人民政府负责,持续加强土地性质宣传解释,劝导附近群众不在临河地块上进行蔬菜种植和农家肥堆肥。三是加快推进绿化设计。由鼎屏镇人民政府牵头,对南湖城小区外围土地进行设计,于2024年8月前完成绿植补种。 (二)关于“灵宝山公园也种菜,把树枝砍断,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清理违规种植作物。鼎屏镇人民政府已组织人员于3月23日对灵宝山公园违规种植的农作物进行了拔除。二是加快绿植补种。由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2024年8月底前完成灵宝山公园缺失苗木补植。三是加强日常管理。由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对灵宝山公园的巡查监管,防止出现毁坏绿植等行为。
27 SD20LD0320GA30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环城西路美光家园小区5-6栋之间化粪池堵塞,现在有人处理,但是未处理完,要居民自行出钱处理,担心后面又堵。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0日,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联合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美光家园5、6栋位于环城西路360号,修建于2000年,住户共48户。 (一)关于“环城西路美光家园5栋和6栋之间,化粪池污水横流”问题。 经查,该小区由于修建年代较长,存在污水管道堵塞、污水溢流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与社区协调,社区喊自行处理,希望协调解决“问题。 经查,2024年3月初小区污水管道出现破损,污水溢流外环境。九龙街道城西社区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16日组织居民召开院坝会,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原则筹措资金整改。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副书记刘永红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岳池县九龙街道党工委书记宋建军 一、2024年3月21日,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组织专业队伍对岳池县环城西路美光家园5栋和6栋进行全面勘查,现场排查化粪池溢出源头,并对小区化粪池进行了疏通,修补了破损管网。 二、压紧压实网格监管责任。发动社区干部,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排查行动,切实解决化粪池堵塞、污水管道破损等民生问题,改善小区生态环境。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环境治理,共创舒适的生活环境。
28 SD20LD0320GA31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麻柳河两岸3-4号桥老年人2点半至6点半露天唱歌,音响话筒声音大、噪音扰民。建议划定区域、规定地点、时间,到人烟稀少的地方。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岳池县公安局联合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岳池县朝阳街道办对群众反映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岳池县麻柳河3号和4号桥之间两岸的空地有广场舞、露天KTV(东方丽都小区前的下沉式小广场)等情况。唱歌、跳舞期间音量较大,加之地处河边空旷地带,声音传播远,回声大,对周边小区的居民有一定的影响。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龙军华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浩恩 责任单位:岳池县公安局 责 任 人:岳池县公安局政委周长明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3月19日、3月20日晚,岳池县公安局、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组到岳池县麻柳河(3号和4号桥之间)开展联合执法。对广场舞、露天KTV组织者、参与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再次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岳池县联合执法组现场责成其降低音量、缩短唱歌跳舞时间,督促将活动地点搬迁至无人区,远离居民区,避免噪音扰民、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并告知其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置。通过近期持续巡逻管控,目前岳池县麻柳河(3号和4号桥之间)广场舞、露天KTV组织者已采取远离居民区、降低音量、缩短时间等方式降低对周边小区群众影响。 (三)3月21日,岳池县联合执法组再次到麻柳河(3号和4号桥之间)查看广场舞、露天KTV整改情况,发现此处无跳广场舞、露天KTV演唱现象,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四)岳池县将组织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巡防,加大全县广场舞、露天KTV噪声整治宣传力度,倡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减少噪声排放;及时发现、劝阻、查处噪音扰民行为,确保噪音扰民现象得到遏制。
29 SD20LD0320GA32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西板镇梅家沟4组养鸡、养猪厂。希望督察组亲自到现场查看。 属实 关于“岳池县西板镇梅家沟村前书记养鸭子、养猪,污染环境、臭气熏天”问题。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0日、3月21日,岳池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西板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举报件中涉及的岳池县西板锾顺养殖场,地址为岳池县西板镇梅家沟村6组,为个体经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621MA69A1R996)。该养殖场为养殖专业户,不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经查,该养殖场占地15余亩,建有简易养鸭棚1700余平方米,现存栏肉鸭6200余羽;建有简易猪舍200余平方米,现存栏生猪4头。该养殖户肉鸭晚上圈养在简易鸭棚内,白天放养在鸭棚旁边池塘内,因鸭棚内粪便未及时收集消纳,散发臭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龙军华 岳池县政府副县长罗钧 责任单位:岳池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舒联华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降低饲养密度,减少臭气产生,3月20日现场核实时,已转移约3000只。 (二)简易鸭棚靠路边部分不再圈养肉鸭,清理棚内鸭粪,对该部分鸭棚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不得再用于饲喂肉鸭,已于2024年3月22日完成整改。 (三)搞好环境卫生,做好养殖户周边消杀工作,保持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减少臭味对周边环境影响,督促业主及时消纳。 (四)岳池县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增强养殖业主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氛围,督促相关部门和所在乡镇加强日常监管。
30 SD20LD0320GA33 广安区 广安区兴亚花园居住环境差。另反映C区环境不合格需整改。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2日,广安区委副书记徐中文带队,组织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万盛街道办事处到现场进行了核实。 举报件中涉及的广安区兴亚花园共有A、B、C三个区,A区位于园西街41号,B区位于五福南路138号,C区位于五福南路140号,财政楼是C区的一栋居民楼。广安区兴亚花园A区和B区修建于1995年、C区修建于1999年,A区共4栋10个单元147户,B区共2栋9个单元93户,C区共5栋16个单元178户,三个区都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关于“居住环境差”的问题。 经查,兴亚花园修建年份较早,规划标准和水平不高,没有规划机动车停车位和电瓶车停放充电位置,不能满足居民停车和充电需求,加之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有的业主将车在小区内道路上,有的业主乱堆杂物,有的业主乱晾晒衣物。C区利用小区公共收入聘请了一名清洁工打扫卫生,B区居民自筹资金聘请了一名清洁工打扫卫生,A区没有专门保洁人员,社区安排了一名清洁工每天打扫2次。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C区环境不合格需整改“的问题 经查,兴亚花园C区环境较差,群众意见大,希望改造意愿强烈,C区已纳入改造规划。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副书记徐中文 责任单位:广安区万盛街道办事处、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广安区万盛街道办事处主任唐志强、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勇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居住环境差”问题。 广安区人民政府已安排人员对兴亚花园三个区的环境进行了整治,将小区里乱堆的杂物进行了集中清理,乱停乱放的电瓶车进行了规范,绿化池内的垃圾和枯枝进行了清理,乱晾晒的衣物进行了清理。下一步,一是督促属地万盛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兴亚花园居住环境整治,改善居住环境,同时加强宣传,提高居民爱护环境意识;二是督促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时间进度,推进兴亚花园三个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三是督促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属地万盛街道办事处指导兴亚花园小区成立业主委员。 (二)关于“C区环境不合格需整改”问题。 广安区人民政府已安排人员对兴亚花园C区的环境进行了整治,同时督促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时间进度,推进兴亚花园C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
31 SD20LD0320GA34 广安区 广安区深广江湾工地施工早上5.6开始施工,晚上工作到10-11点,扰民。 不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024年3月22日上午,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组织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安区官盛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经查,群众反映项目名称为深广江湾项目,于2023年开始启动建设,目前正在进行主体施工,施工企业为四川博欣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调查人员一是通过调阅该项目近一周的工人实名制打卡记录,记录显示工人均在早上六点后打卡进场,晚上九点半之前均打卡离场;二是在群众反映的时段对该施工工地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有施工行为;三是通过对周围群众、施工区域内作业人员实地走访调查,未发现夜间施工情况。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 责任单位: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官盛镇人民政府、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勇,广安区官盛镇人民政府书记胡晓峰,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李建川 整改和处理情况: 1.广安区人民政府已责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官盛镇人民政府就施工作业时间问题,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禁止夜间(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施工噪声扰民。 2.广安区人民政府将举一反三,组织力量对辖区各建筑工地开展排查,做好施工噪声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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