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信访编号 | 举报县市区 | 举报内容 | 重点关注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办理备注 |
1 | SD20LD0326GA02 | 武胜县 | 武胜县旧城改造导致污水排到洪武大道新世纪酒店车库,地下车库很臭、水倒灌在车库、水深,担心下雨影响楼上安全。多次反映但未解决。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查,武胜县新世纪酒店位于沿口镇振兴路112号昌平小区1栋2楼。该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院内共有9栋房屋,173户居民,属无物业管理的居民自治小区。 昌平小区修建于农田、堰塘上,地势较低,地下水丰富。1栋、9栋有架空层且相互连通,因架空层地势较低,长期存在周边散水及原地基地下水渗漏的现象。房屋建成后新世纪酒店在1栋与9栋架空层之间构建石墙进行分隔,将1栋架空层改造成地下车库,导致渗水积堵在9栋架空层,形成约3米深的积水,并通过石墙渗漏至1栋地下车库地面,新世纪酒店在车库低洼处设置了集水沟,利用抽水机定时抽排。 2022年1月,武胜县将昌平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实施改造,2023年7月,完成化粪池、雨污管网及路面等基础设施改造。因新世纪酒店地下车库暂未纳入改造范围,渗水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 2024年3月25日,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施工队伍采用抽水机对9栋架空层积水进行抽排,截至3月29日,积水已基本抽排空,累计抽排积水约4000立方米。为保证渗水不再次积堵,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施工队伍在9栋架空层开挖集水坑,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抽排积水。 | 责任领导:武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勇 武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冠宇 责任单位: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谭高明 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舒海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施工队伍对昌平小区9栋架空层积水进行抽排,截至3月29日,积水抽排已基本完成,车库渗水已得到控制。 (二)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该居民院落及周边排水管网进行全面勘测,根据勘测结果,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会商解决办法并制定整改方案(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倒排工期,彻底解决渗水、积水问题(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 | 无 | |
2 | SD20LD0326GA03 | 广安经开区 | 枣山街道因神龙组团拆迁,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就地掩埋,污染地下水源,曾到西安国联质检检测水质不合格,导致神龙山饮用水停业(曾取得取水许可证,生产桶装水)。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枣山街道蛇龙社区第10居民小组一共有46户,2017年11月该组大面积拆迁。目前该组只剩5户群众在此居住,因生活垃圾产出量很低,生活垃圾实行设置1个垃圾箱定点收集,由长生社区2名人员负责每日巡查、清扫、清运,未发现生活垃圾就地填埋的情形。已拆房屋旧址上存在建筑垃圾,目前建筑垃圾无专门机构处置,且蛇龙社区周边无有资质收纳建筑垃圾的弃土场,导致建筑垃圾无法全面处置清运。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神龙山矿泉水公司实为广安市神龙山圣泉矿物质水厂,所反映的水厂因手续不完备且部分手续达不到国家技术标准,该厂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14年11月10日至2015年5月9日,期满后未换领新证,故已过期无效。该厂已于2017年5月后无任何生产活动记录,枣山街道蛇龙社区第10居民小组的拆迁工作是2017年11月才启动。不存在建筑垃圾污染水厂,导致停业问题。 | 责任领导: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蒲靖 责任单位:枣山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枣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蔡云龙 整改和处理情况: 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负责,督促枣山街道科学统筹工作力量,加强城乡结合部巡查,对蛇龙社区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在2024年4月15日前使用防尘网对建筑垃圾进行覆盖,确保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优美。 | 无 | |
3 | SD20LD0326GA04 | 武胜县 | 武胜县中滩页岩砖厂、武胜县嘉陵建材有限公司1.没有履行矿山修复义务,2.在原有矿山用地上扩大生产,无用地手续,3.页岩露天堆放。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7日,武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武胜县中滩页岩砖厂(以下简称“中滩砖厂”),位于武胜县中滩村二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2MA63NDET8U,主要生产页岩砖。武胜县嘉陵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武胜县沿口镇中滩片东风村一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23562582480,主要生产页岩砖。目前,2户企业均因改造污染治理设施(脱硫塔)、升级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处于停产状态。 (一)关于“没有履行矿山修复义务”的问题。 经查,武胜县中滩页岩砖厂于1999年10月在原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页岩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5116222010077120070172),采矿权有效期限:1999年10月至2019年12月。武胜县嘉陵建材于2006年10月在原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页岩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511622200910720038372),采矿权有效期限:2006年10月至2019年12月。采矿许可证均已过期。 经调查,嘉陵建材业主廖某承认2008—2009年期间进行矿山开采作业,通过播撒草种等方式进行修复复绿,但未经过严格的修复验收程序,此后未进行矿山开采作业。中滩砖厂负责人廖某称未进行矿山开采作业。 结合历年国土调查云卫星图显示,2016年以来,未发现2户企业有矿山开采作业行为,其生产原料页岩均来源于房地产开发和市政道路设施所产生的弃土以及购买外地页岩矿石,未破坏原有矿区地质环境。 综上,企业有矿山开采作业行为,“没有履行矿山修复义务”的问题属实。但经套合《武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省规委会审议前校核版本),嘉陵建材企业用地(含原料堆码地)面积共16658.92平方米,为建设用地;中滩砖厂企业用地(含原料堆码地)面积共21890.99平方米,为建设用地。按最新规划用途要求,建设用地无需修复复垦。 (二)关于“在原有矿山用地上扩大生产,无用地手续”的问题。 经查,中滩砖厂于2014年12月与沿口镇中滩村二社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嘉陵建材于2007年9月与武胜县沿口镇东风村村民委员会、沿口镇东风村一社农户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两企业所处建设用地可以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建设。目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市规委会审核上报省规委会审批中,村规划正在准备编制,导致暂时无法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及相关后续用地手续。 中滩砖厂于2017年进行了项目技改,项目在原武胜县沿口中滩页岩砖厂场地进行技改,不新增占用土地,技改后其生产规模不变,全厂年产页岩标砖(实心砖)约3000万匹,建设了除尘脱硫设备及其他环保配套设施,项目符合当时国家产业政策、矿山开采和当地规划要求,2017年12月28日取得环评批复(武环审批﹝2017﹞56号),2018年11月,通过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嘉陵建材于2014年进行了改建页岩砖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在原武胜县全福页岩砖厂场地进行改建,不新增占用土地,技改后新增页岩砖5000万块/年,达到年产页岩砖9000万块的生产能力,建设除尘脱硫设备等配套设施,符合当时国家产业政策、矿山开采和当地规划要求,2015年8月12日取得环评批复(武环审批﹝2015﹞51号),2017年7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页岩露天堆放”的问题。 经查,中滩砖厂对其堆放的页岩进行了覆盖,并在装卸过程中使用雾炮机湿法作业,控制扬尘,通过现场检查,页岩原料堆场覆盖措施落实较完善。嘉陵建材堆放的页岩覆盖不完全,因页岩堆场坡高、陡峭、土质松散开裂,存在坍塌安全风险,无法对坡面进行全覆盖,该企业在坡下设置了雾炮机,在其装卸作业过程中湿法作业,控制扬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武胜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 王国明 武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娇 责任单位:武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武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谭宇、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洪川、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局长 廖晋、武胜县沿口镇镇长 舒海 行政处罚情况:2022年2月15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武胜县中滩页岩砖厂关于“未按要求落实停产、减排措施,烧结砖窑未熄火,烟筒持续排放明显废气”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2024年2月2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武胜县中滩页岩砖厂关于“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8.41万元。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负责,待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后,立即完善村规划(预计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村规划完成后,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引导村民与企业商议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方式发展产业,督促村委会与企业完善用地手续(预计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二)武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负责,敦促嘉陵建材暂不购入原料,立即对所有页岩土全覆盖,待通过安全、环评验收,消除坍塌风险隐患、解决环境问题后,企业根据自身技改升级情况再复产(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武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负责,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各项污染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长期坚持)。 | 无 | |
4 | SD20LD0326GA05 | 广安经开区 | 深广仁恒小区附近,每周有两天晚上附近工厂排放类似猪食料的气味,有油罐车出入。 | 是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8日,广安经开区管委会组织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 群众反映的广安鑫光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计、制造、安装、销售等;主要业务为加工充电桩,生产现场不涉及废水、废气排放。 经进一步摸排走访发现,深广仁恒小区东南门的广安恒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外出租停车场,其中停放有运输汽油、柴油的运输车辆,白天车辆外出营运,夜间集中停放在此。 3月28日23时,停车场共停放17辆油罐车,现场伴有浓烈的油气味道。 同时,经走访深广仁恒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及居民,了解到周边夜间有类似排气阀泄压的气流声、类似钢管落地的撞击声及货车鸣笛等噪声问题,有时会伴随噪声闻到异味。其中紧临广安恒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停车场的4、5栋业主反映强烈,多次在物业群内反映类似情况。 调查发现,油罐车辆进入停车场,在停车场门口刹车时有气刹声音,有时会鸣笛提醒门卫开门,夜间停车场停放油罐车过多,废气聚集,产生异味。 | 责任领导:广安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佳国 责任单位:广安经开区住建交通局、广安经开区商务经信局 责任人:广安经开区住建交通局局长彭德天、广安市经开区商务经信局局长马力。 整改和处理情况: 广安经开区住建交通局、广安经开区商务经信局负责,督促广安恒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劝离所停油罐车辆,进一步规范停车场管理,禁止停放油罐车辆;引导油罐车辆规范停放至郊外停车场。 | 无 | |
5 | SD20LD0326GA06 | 广安区 | 广安区城北住建局靠近滨江路段的歌城、老歌城无隔音措施、营业时间到凌晨1点左右,很扰民。 | 是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3月28日,广安区委常委杨东南组织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安区综合执法局、广安市文化执法支队等部门,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经查,群众反映涉及歌城共有6家,分别是姐妹缘、金银岛、休闲吧、情缘、文氏、极地。 1.关于“广安区城北住建局靠近滨江路段的歌城、老歌城无隔音措施”问题。 经查,上述6家歌城均有KTV包厢,包厢内无隔音设施措施。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营业时间到凌晨1点左右,很扰民”问题。 经查,上述6家歌城,经营时间较为灵活,一般为晚上7点到12点,客人较多时会营业到凌晨1点。广安市环境监测站已于3月28日晚开展1次噪声测量,后续将进行第2次测量,以两次测量数据出具报告。经走访,周边居民称歌城产生噪声对其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杨东南 责任单位: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安市文化执法支队 责任人: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周业林、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冯阳波、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冯锐、广安区综合执法局浓洄大队大队长李晓波、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赵功能、广安市文化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李光伦。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督促业主加装隔音材料,2024年6月底前整改完成,整改期间通过控制音量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 (二)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督促业主在整改期间缩短营业时间,最晚至11点;待广安市环境监测站检测报告出具后,对周边群众予以告知并解释。 | 无 | |
6 | SD20LD0326GA07 | 邻水县 | 1.邻水土飞鸡养鸡场及附近的养鸡场在公路边,天热很臭。2.修便民路100米占土地未赔偿,也不知道是不是基本农田红线。(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8日,邻水县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邻水县水务局、邻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袁市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群众反映的“袁市镇南木村6组土飞鸡养鸡场、3组鲁氏禽业养鸡场”,实为袁市镇楠木村的四川土飞鸡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飞鸡禽业”)和四川鲁氏禽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氏禽蛋”)。土飞鸡禽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062375916G,位于袁市镇楠木村2组(行政规划调整前为关河乡楠木村6组),2013年3月开始修建、2015年3月建成投产;2013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8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设计年产鸡苗1000万只,年存栏种鸡6万羽,现存栏蛋鸡9万羽,圈舍面积约5640平方米,配套建有1个发酵罐100立方米、鸡粪储存池200立方米、沼气池400立方米及干粪堆积棚1200平方米等治污设施设备。鲁氏禽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MA62B7PN60,位于袁市镇楠木村2组,2018年3月开始修建、2018年10月建成投产;2017年11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设计存栏蛋鸡15万只,现存栏蛋鸡14.5万只,圈舍面积约6000平方米,配套建有一个鸡粪发酵及干粪堆积场1200平方米等治污设施设备。 群众反映的“修便民路100米占土地”,实为邻水县万秀桥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中,在袁市镇楠木村7组修建的一条干渠管护道路。邻水县万秀桥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维修灌区干渠22.07公里,邻水县万秀桥水库管理所为业主,2021年5月19日通过广安市水务局批复(广市水函〔2021〕75号),2022年2月开工、2023年9月完工。项目涉及袁市镇楠木村7组的建设内容为修建两河支渠截止闸闸房及两河支渠取水口,并配套修建一条干渠管护道路,其中,干渠管护道路项目实际为将原169米机耕道道路进行混凝土硬化。 (一)关于“2.邻水土飞鸡养鸡场及附近的养鸡场在公路边,天热很臭”问题。 1. 经查,土飞鸡禽业场内粪污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转,鸡粪通过传输带进入发酵罐内,添加菌种后经高温发酵生成肥料,提供给周边农户施肥使用,配套建设的治污设施能够满足日常养殖粪污处理需求。现场踏勘发现,土飞鸡禽业场内及周边无明显异味,但其粪污处理区位于蛋鸡养殖圈舍通风口下风口,圈舍排出的氨气与经过处理后的鸡粪气味相混合后,有明显刺鼻臭味,天气炎热时会滋生蚊虫。 2. 鲁氏禽蛋场内粪污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转,鸡粪通过传输带经鼓风机风干后进入干粪堆积场,自然发酵后生成肥料,提供给周边农户施肥使用,配套建设的治污设施能够满足日常养殖粪污处理需求。现场踏勘发现,鲁氏禽蛋场内及周边无明显异味,但其干粪堆积场大门密封不到位,产生刺鼻臭味,天气炎热时会滋生蚊虫。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修便民路100米占土地未赔偿,也不知道是不是基本农田红线”问题。 经查,2022年12月11日,邻水县万秀桥水库管理所会同袁市镇人民政府、袁市镇楠木村村委会,组织“干渠管护道路”项目涉及楠木村7组地块的相关村民代表,现场开展项目宣传及协调沟通工作。为推动“干渠管护道路”项目实施进度,2023年6月4日,邻水县万秀桥水库管理所、袁市镇人民政府、袁市镇楠木村村委会再次组织“干渠管护道路”项目所占机耕道道路地块涉及的6户村民代表(邱某、邱某某、汪某、严某、冯某、汪某)召开院坝会。现场到场5人(邱某某因在外务工未能到场,委托其弟邱某代为参会),均表示支持修建干渠管护道路,邱某现场拨打邱某某手机号码并开免提征求邱某某本人意见,邱某某表示“需将其房屋后原有土石堡坎修建成混凝土堡坎后,方才同意修建管护道路”。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邻水县万秀桥水库管理所、袁市镇人民政府同意邱某某要求后,于2023年9月5日同步完成了干渠管护道路和邱某某房屋后混凝土堡坎建设。经核实,“干渠管护道路”项目所占地块不在征地范围内,故未按征地予以补偿,经邻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比对有100米(面积约200平米)为基本农田。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彭云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水务局、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邻水县农业农村局、袁市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水务局党组书记黄全、邻水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赵宏剑、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吴远兵、袁市镇人民政府镇长侯钦瀚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修便民路100米占土地未赔偿,也不知道是不是基本农田红线”问题。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由邻水县水务局、袁市镇人民政府负责,继续加强对袁市镇楠木村7组相关村民的沟通解释工作,宣传征地政策、渠道对农业生产的作用和效益,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二是实施道路复耕。由邻水县水务局、邻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袁市镇人民政府负责,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占用基本农田修建的干渠管护道路进行复耕,并补植适宜作物。 (二)关于“邻水县袁市镇楠木村6组土飞鸡、3组鲁氏禽业养鸡场在公路边,夏天臭气熏天、苍蝇乱飞。曾打12345反映过,有人实地查看,说没问题,举报人认为是官官相护”问题。 一是安装喷淋除臭设施。邻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责令土飞鸡禽业与鲁氏禽蛋在粪污处理区安装排风扇,配套增设喷淋除臭设施,进一步降低异味,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2024年3月29日,土飞鸡禽业与鲁氏禽蛋相关环保设施已安装到位。二是常态保持。由袁市镇人民政府、邻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土飞鸡禽业与鲁氏禽蛋常态做好场内外清洁卫生,加强消杀频次,减少蚊虫滋生。 | 无 | |
7 | SD20LD0326GA09 | 岳池县 | 岳池县朝阳街道火盆山村有人挖耕地、挖路修鱼塘,村上解决不了,无法耕地过路,要求还原。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7日,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联合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唐某房屋左侧新挖建两处鱼塘,面积约240平方米,均为土坎鱼塘。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所对该处土地性质进行定位鉴别,该地块为耕地。第一处鱼塘塘内已蓄水,外侧土坝有新加宽痕迹,堆码部分树根和加设围栏;第二处鱼塘塘内未蓄水,可明显辨别为开挖耕地改建成鱼塘,一侧塘坝为开挖侵占原道路所得,其房屋左侧道路堆砌散落砖块,右侧邻居通行受影响。 | 责任领导: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红云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钧 岳池县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廖洪波 责任单位: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果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第二条第7点规定:“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岳池县朝阳街道火盆山村唐某未经批准使用一般耕地新建水产养殖设施,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对土地进行复耕,对唐某挖的两处鱼塘进行回填。2024年3月28日,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人员对两处鱼塘进行了回填,并清理了唐某房屋左侧道路上堆砌的砖块,保障群众出行通畅,该处土地复耕完成。 (二)岳池县将进一步加强对耕地“非粮化”现象的监督管理,保障耕地生态安全,同时加强耕地保护的宣传工作,坚决防止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 | 无 | |
8 | SD20LD0326GA10 | 岳池县 | 岳池县南外街36-38号工商银行这条街下水道堵塞、污水横流。反映多次未解决。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7日,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岳池县南外街36-38号工商银行这条街下水道堵塞、污水横流”问题。 经查,南外街36-38号破损的污水管网在商铺房屋下方,为居民楼与商铺共用污水管道。由于污水管网修建年代较长,存在污水管道堵塞、污水溢流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反映多次未解决”问题。 经查,2023年12月,岳池县九龙街道城西社区接到群众反映,南外街36号污水管道堵塞、污水溢流外环境,但污水管网修建年代较长,堵塞次数较多。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副书记 刘永红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岳池县九龙街道党工委书记 宋建军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牵头,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组织岳池县九龙街道城西社区对堵塞的污水管网进行疏通,已于2024年3月28日完成污水管网疏通。 (二)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排查老旧小区污水管网破损、污水溢流等民生问题,切实提高小区治理能力,引导群众共创舒适的生活环境。 | 无 | |
9 | SD20LD0326GA11 | 广安区 | 再次反映位于广安区光明巷12号1栋2楼的饭厅窗台与门市连接,并与门市楼顶齐平,该门市楼顶尘埃多,吹风时灰尘进入饭厅,严重时影响吃饭。(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7日,广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珍组织中桥街道办事处、中桥街道中桥社区居委会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关于“门市楼顶尘埃多,吹风时灰尘进入饭厅,严重时影响吃饭”问题。 经查,光明巷12号1栋2楼的饭厅窗台与门市连接,并与门市楼顶齐平,由于周边居民环保意识不足,清扫频次低,导致积尘较多,起风时易扬起灰尘进入饭厅。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珍 责任单位:中桥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中桥街道办事处主任肖华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中桥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光明巷12号1栋2楼门市楼顶进行了全面清扫,且落实人员按照每天1次的频率定期清扫门市楼顶尘埃; (二)中桥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投诉人反映情况进行了解释,后续将持续做好疏导工作,争取投诉人理解支持。 | 无 | |
10 | SD20LD0326GA14 | 华蓥市 | 华蓥市双河街道老拱桥村(原滕辉水泥厂)附近黄砂矿,有人晚上(10点至凌晨3.4点不定时)盗挖黄沙,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否 | 不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024年3月27日,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群众反映的“黄沙矿”,实为广安腾辉水泥有限公司渠江水泥厂老拱桥砂岩矿(以下简称腾辉水泥砂岩矿),地址在广安市华蓥市双河街道双桥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738347705C,腾辉水泥砂岩矿于2010年12月28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0002010127220097555),1991年12月28日取得环评批复(川环发(1991)开字第331号),1999年5月13日通过验收,属合法矿山。 经查,”有人晚上盗挖黄沙“实为腾辉水泥砂岩矿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和生态修复作业,2023年9月,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对该矿山进行了矿山安全技术体检,发现了该矿山修复后的台阶垮塌存在隐患,要求进行隐患治理。因垮塌部分在业主矿权范围内,由业主自行实施安全隐患整改,2023年10月23日取得安全隐患整改回复(《华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广安腾辉水泥有限公司渠江水泥厂老拱桥砂岩矿表土滑坡安全隐患整改申请的回复》(华应急函〔2023〕5号)),由华蓥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安全隐患整改行为进行监管。通过调取该矿监控录像,同时华蓥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实地核实,该企业在矿权范围内作业,未发现违法开采行为。 | 责任领导:华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礼成 责任单位: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责 任 人: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局长杨波 处理情况: 华蓥市将督促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保障矿山生态安全,同时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加大违法开采巡查检查,坚决防止违法开采行为。 | 无 | |
11 | SD20LX0326GA19 | 武胜县 | 武胜县沿口镇步行街存在脏乱差的现象,垃圾桶旁边垃圾遍地;武胜县沿口镇广播电视局楼下,也就是重百对面的街地面上油污严重,垃圾到处都是,长期保洁不到位。(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8日,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群众反映的武胜县沿口镇步行街(实为商业街)位于武胜县沿口镇东街,武胜县沿口镇广播电视局楼下街道位于武胜县沿口镇建设南路,与武胜县沿口镇东街相邻。该路段属武胜县中心地段和主要商业街。 (一)关于“武胜县沿口镇步行街存在脏乱差的现象,垃圾桶旁边垃圾遍地”问题。 经查,武胜县沿口镇步行街位于县城中心地带,人流量大,基本上每日上午10点左右,120余家小吃摊贩陆续出摊步行街集中经营到深夜12点左右,因此产生大量垃圾。虽然要求商户收摊后将打扫的垃圾倒入垃圾桶,次日早上5点左右再由环卫工人统一收集转运至垃圾压缩站,但因垃圾过多且桶容量有限,导致部分垃圾散落堆积在垃圾桶外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武胜县沿口镇广播电视局楼下,也就是重百对面的街地面上油污严重,垃圾到处都是,长期保洁不到位”问题。 经查,沿口镇广播电视局街道与步行街相邻,因人流量大,生意火爆,且在此经营烧烤、爆炒、麻辣烫等摊贩占多数。一方面,摊贩在烧烤、爆炒、烫串时油星溅落现象严重;另一方面,消费者乱丢乱弃等问题时有发生,以致出现地面油污较重、垃圾较多的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武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勇 武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冠宇 责任单位: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雷浚 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舒海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步行街脏乱差、垃圾桶旁边垃圾遍地”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在原有清扫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频次,及时清扫垃圾确保环境卫生;二是根据垃圾产生情况,在适当位置、合适区域增设垃圾桶10个,同时每天晚上10点以后由清运人员将垃圾收集到垃圾清运车,次日早上及时安排环卫人员将垃圾桶及周边区域清理冲洗干净;三是在醒目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等提示标牌。 (二)关于“沿口镇广播电视局楼下街道地面上油污严重,垃圾到处都是,长期保洁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小吃摊贩自备垃圾桶或垃圾箱,经营过程中及时打扫,收摊后将产生的垃圾清理到垃圾桶,清洗地面,确保地面清洁;二是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周五组织环卫工人通过“烧碱+洗衣粉浸泡+高压清洗机”等方式,定时对地面进行冲洗,彻底清除油污。 | 无 | |
12 | SD20LX0326GA20 | 武胜县 | 老重百对面的地面油污很重,垃圾到处都有,长期保洁不到位,请加强保洁,维护好县城形象。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8日,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群众反映的“武胜县老重百对面”位于武胜县沿口镇建设南路,与武胜县步行街相邻,属武胜县中心主要路段和主要商业街,人流量较大。 经查,武胜县沿口镇建设南路与武胜县步行街相邻,属武胜县中心主要路段和主要商业街,因人流量大,生意火爆,在此经营烧烤、爆炒、麻辣烫等摊贩占多数。一方面,摊贩在烧烤、爆炒、烫串时油星溅落现象严重;另一方面,消费者乱丢乱弃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出现地面油污较重、垃圾较多的问题。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该路段安排4名保洁人员,实行双班制不间断保洁,时间为5:00-13:00,13:00-21:00,每天早、晚班上班进行普扫,其余时间流动保洁。出现地面油污较重、垃圾较多问题的主要时间段出现在深夜环卫人员下班后时间段。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武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勇 武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冠宇 责任单位: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雷浚 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舒海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小吃摊贩自备垃圾桶或垃圾箱,经营过程中及时打扫,收摊后将产生的垃圾清理到垃圾桶,清洗地面,确保地面清洁(长期坚持)。 (二)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周五组织环卫工人通过“烧碱+洗衣粉浸泡+高压清洗机”等方式,定时对地面进行冲洗,彻底清除油污(长期坚持)。 | 无 | |
13 | SD20LX0326GA21 | 武胜县 | 步行街存在脏乱差现象,垃圾桶旁边垃圾遍地。(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8日,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群众反映的武胜县沿口镇步行街(实为商业街)位于武胜县沿口镇东街,属武胜县中心地段和主要商业街。 关于“步行街存在脏乱差现象,垃圾桶旁边垃圾遍地”的问题 经查,武胜县沿口镇步行街位于县城中心地带,人流量大,基本上每日上午10点左右,120余家小吃摊贩陆续出摊步行街集中经营到深夜12点左右,因此产生大量垃圾。虽然要求商户收摊后将打扫的垃圾倒入垃圾桶,次日早上5点左右再由环卫工人统一收集转运至垃圾压缩站,因垃圾过多且桶容量有限,导致部分垃圾散落堆积在垃圾桶外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武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 勇 武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冠宇 责任单位: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雷 浚 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舒 海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原有清扫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频次,及时清扫垃圾确保环境卫生。 (二)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根据垃圾产生情况,在适当位置、合适区域增设垃圾桶10个,同时每天晚上10点以后由清运人员将垃圾收集到垃圾清运车,次日早上及时安排环卫人员将垃圾桶及周边区域清理冲洗干净。 (三)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在醒目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等提示标牌。 | 无 | |
14 | SD20LD0326GA22 | 广安区 | 再次反映广安区华都花园A区卖肉砍肉、烧肉噪音大。希望卖肉商户到B区市场里售卖。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6日,广安区政府副区长罗诚组织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广福街道西溪社区居委会开展了调查处理工作。 (一)关于“再次反映广安区华都花园A区卖肉砍肉、烧肉噪音大”问题。 经查,广安区华都花园A区有放心肉、老帅锅土猪肉、广罗乡户土猪肉、图一刀土猪肉等4家肉铺在此经营,经走访居民和现场核查,该处门市早晨5点便开始做准备工作,在门口处砍肉、烧肉,对附近居民有一定的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希望卖肉商户到B区市场里售卖”的问题。 经走访,群众称该处4家肉铺经营时间过早,经营时产生声音影响生活,希望其搬去B区市场。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广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诚 责任单位: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广福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晓龙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责成4家肉铺将早上砍骨头和烧肉时间延迟至7点以后,督促其中1家(放心肉)转移至附近华都市场内砍肉、烧肉,另外3家肉铺在各自门市角落里操作。 (二)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从3月29日起至4月3日早上3-7点现场值守,督促业主严格落实降噪措施。 (三)经查,4家肉铺中有3家办理了营业执照,相关手续齐备,广罗乡户土猪肉未办理营业执照,已暂停营业。 (四)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负责,积极协商肉铺业主搬迁到华都市场里售卖。 (五)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整改效果;积极与附近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寻求理解。 | 无 | |
15 | SD20LD0326GA23 | 邻水县 | 1.邻水县袁市镇黄果村7组有人破坏基本农田养鱼、修停车场。2.挖堰塘把2口水井淹了,堰塘水污染了地下水,影响附近居民饮水。(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28日,邻水县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邻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邻水县农业农村局、袁市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邻水县袁市镇黄果村7组有人破坏基本农田养鱼”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的“邻水县袁市镇黄果村7组有人破坏基本农田养鱼”实为龙安村10组邻水县渝龙种植专业合作社(社会信用代码:93511623MA62B2C011,以下简称“渝龙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为黄某福,与该组村民冯某军合伙。2015年3月,与原龙桥乡黄桷村7组组长李某华、组代表梁某国两人签订《龙桥乡黄桷村土地经营性流转合同》,涉及土地共108.17亩(水田57.7亩、旱地50.47亩);2016年12月,与原龙桥乡黄桷村5组组长任某平签订《龙桥乡黄桷村土地经营性流转合同》,涉及土地52.77亩。流转土地均用于种植、养殖、餐饮及观光农业,合同明确至2028年12月期满。同时黄某福与流转土地农户签订《农户土地流转合同》,将旱地翻挖用于栽种果树、将水田筑坝建成鱼塘。 经查,现渝龙合作社现有鱼塘13口(渝龙合作社成立之初共有鱼塘17口,2018年冯某军退出合作,分得鱼塘4口),经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上报成果比对,有9口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其中2口已由邻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上报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通过后不需恢复耕地耕种条件,下同),未纳入7口。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修建停车场”问题。 经查,袁市镇龙安村10组及周边现无明显平整土地修建停车场情况。经查询,2021年5月,有群众举报渝龙合作社在该组有背沟、文见堡、三角丘、黄桷堡、双丰岩5处修建停车场,邻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置。其中,已实施土地平整的黄桷堡、有背沟、三角丘三处恢复了原状(三角丘处现为农村道路末端回车道);文见堡处为渝龙合作社出资修建的晒坝,双丰岩处实为村道入户道路,但渝龙合作社出资加宽了道路形成晒坝,两处均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经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上报成果比对,文见堡处晒坝未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双丰岩处晒坝已上报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挖堰塘把2口水井淹了,堰塘水污染了地下水,影响附近居民饮水”问题。 经查,袁市镇龙安村10组设在鱼塘内的水井共有两口,一口位于朝门湾鱼塘内,属渝龙合作社经营;一口位于烂塘鱼塘内,属冯某经营。其中,朝门湾鱼塘水井取水口在2021年前时常被塘水淹没,后由渝龙合作社加固升高主井、降低水塘养殖水位,现无井淹情况,但群众反映有塘水渗入水井现象;烂塘鱼塘水井现被塘水淹没,仅见PVC护管内抽水管。 经核实,朝门湾鱼塘水井为该组村民何某长期使用,该组村民李某光、刘某全、吴某月等临时(主要为逢年过节期间,下同)使用。烂塘鱼塘水井为黄玉福及该组村民李某华、李某祥、刘某光长期使用,该组村民付某、李某忠、许某宪等临时使用。2024年3月28日,邻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现场对两口水井取样检测,3月30日检测结果显示:两口水井水质均不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汪洋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邻水县农业农村局、邻水县水务局、袁市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吴远兵、邻水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赵宏剑、邻水县水务局党组书记黄全、袁市镇人民政府镇长侯钦瀚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邻水县袁市镇黄果村7组有人破坏基本农田养鱼”问题。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袁市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渝龙合作社将未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的7口鱼塘于2024年4月15日前清塘并恢复耕地耕种条件。 (二)“堰塘水污染了地下水,影响附近居民饮水”问题。 一是由袁市镇人民政府负责,2024年3月30日向袁市镇龙安村10组村民告知停止饮用朝门湾、烂塘鱼塘内的水井水源,并在两口水井显著位置分别设立“禁止饮用”警示标识牌。二是由邻水县水务局、袁市镇人民政府负责,2024年4月10日前,通过连接自来水管道或重新打井的方式,解决原井水用户生活用水所需问题。三是修建饮用水井期间,由渝龙合作社、冯某保障原井水用户日常生活用水所需。 | 无 | |
16 | SD20LD0326GA25 | 邻水县 | 邻水县袁市镇南木村6组土飞鸡、3组鲁氏禽业养鸡场在公路边,夏天臭气熏天、苍蝇乱飞。(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8日,邻水县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县水务局、邻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袁市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群众反映的“袁市镇南木村6组土飞鸡养鸡场、3组鲁氏禽业养鸡场”,实为袁市镇楠木村的四川土飞鸡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飞鸡禽业”)和四川鲁氏禽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氏禽蛋”)。土飞鸡禽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062375916G,位于袁市镇楠木村2组,2013年3月开始修建、2015年3月建成投产;2013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8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设计年产鸡苗1000万只,年存栏种鸡6万羽,现存栏蛋鸡9万羽,圈舍面积约5640平方米,配套建有1个发酵罐100立方米、鸡粪储存池200立方米、沼气池400立方米及干粪堆积棚1200平方米等治污设施设备。 鲁氏禽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MA62B7PN60,位于袁市镇楠木村2组,2018年3月开始修建、2018年10月建成投产;2017年11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设计存栏蛋鸡15万只,现存栏蛋鸡14.5万只,圈舍面积约6000平方米,配套建有一个鸡粪发酵及干粪堆积场1200平方米等治污设施设备。 关于“邻水县袁市镇南木村6组土飞鸡、3组鲁氏禽业养鸡场在公路边,夏天臭气熏天、苍蝇乱飞”问题。 1. 经查,土飞鸡禽业场内粪污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转,鸡粪通过传输带进入发酵罐内,添加菌种后经高温发酵生成肥料,提供给周边农户施肥使用,配套建设的治污设施能够满足日常养殖粪污处理需求。现场踏勘发现,土飞鸡禽业场内及周边无明显异味,但其粪污处理区位于蛋鸡养殖圈舍通风口下风口,圈舍排出的氨气与经过处理后的鸡粪气味相混合后,有明显刺鼻臭味,天气炎热时会滋生蚊虫。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 鲁氏禽蛋场内粪污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转,鸡粪通过传输带经鼓风机风干后进入干粪堆积场,自然发酵后生成肥料,提供给周边农户施肥使用,配套建设的治污设施能够满足日常养殖粪污处理需求。现场踏勘发现,鲁氏禽蛋场内及周边无明显异味,但其干粪堆积场大门密封不到位,产生刺鼻臭味,天气炎热时会滋生蚊虫。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彭云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农业农村局、袁市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赵宏剑、袁市镇人民政府镇长侯钦瀚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安装喷淋除臭设施。邻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责令土飞鸡禽业与鲁氏禽蛋在粪污处理区安装排风扇,配套增设喷淋除臭设施,进一步降低异味,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2024年3月29日,土飞鸡禽业与鲁氏禽蛋相关环保设施已安装到位。 (二)常态保持。由袁市镇人民政府、邻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土飞鸡禽业与鲁氏禽蛋常态做好场内外清洁卫生,加强消杀频次,减少蚊虫滋生。 | 无 | |
17 | SD20LD0326GA26 | 广安经开区 | 再次反映枣山路鲲集团大面积污染、异味,影响村民健康。(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是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7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 广安路鲲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MA62B3P31M),地址在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大沟村3组,该企业建成1条沥青混合料搅拌生产线,2016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广枣环审批〔2016〕3号),2017年12月17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水稳拌合生产线,202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区环审〔2020〕7号),2022年1月1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碎石生产线,2022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市环审批〔2022〕6号),未投产。2020年8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关于“再次投诉枣山路鲲集团大面积污染、异味,影响村民健康”的问题。 经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干燥筒、导热油炉燃烧燃油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沥青储罐和沥青拌合产生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沥青烟等。烘干滚筒加热产生的粉尘,经管道引入沉降室自然沉降和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锅炉废气经收集后经8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沥青在和石料拌合过程中采取全密闭生产设备,拌合过程中无废气排放;沥青储罐和沥青拌合放料口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沥青混合料和沥青砼拌合出料口区域采取密闭出料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沥青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2023年企业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等进行了4次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排放标准。企业根据排放情况,依法缴纳了环保税。 调查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沥青料下料口集气罩负压风量过小,沥青烟气收集效果较差,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3个沥青罐后端有敞口,预热烟气无组织排放;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无收集管道;物料仓堆放、作业时未全密闭,喷淋、清扫等防扬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责任领导: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宋亚辉 责任单位: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责 任 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陈圆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负责,督促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增加沥青料下料口负压风量,密闭3个沥青罐后端敞口,增加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收集管道接入环保处理设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严格落实物料仓堆放、作业时全密闭,喷淋、清扫等防扬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目前,该公司已在沥青料下料口增加了2个吸气设施,增加了负压风量,密闭了3个沥青罐后端敞口,密闭了物料仓堆放,使用了喷淋、清扫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二)2024年3月23日、24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产业发展局、建设环保局分别委托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扬尘、噪声进行了检测。目前,检测报告尚未出具,待检测报告出具后,再根据数据结论完善相应整改措施。 (三)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服务指导,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开展不定时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引导,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 无 | |
18 | SD20LD0326GA27 | 广安区 | 广安区银坊巷70号中天国际南部肥肠餐馆油烟从二楼排放,油烟管破损。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6日,广安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现场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中天国际银坊巷70号“南部肥肠餐馆”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油烟管道上天,油烟从二楼房顶建设规划设计主烟道内排出。2024年3月23日,执法人员发现主烟道有漏气、漏烟现象。立即联系涉及的南部肥肠餐馆,豌杂面、川东面馆、椒二哥、兰州拉面5家餐饮业主召开现场协调会,由5家餐饮业主共同出资,于2024年3月27日前修复主烟管道。2024年3月26日,工人已对主烟道渗漏处完成修补,目前已无漏气漏烟现象。 | 责任领导: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石元斌 责任部门: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李春桃、杨勇、廖果 整改和处理情况: 2024年3月26日,广安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时,工人已对主烟道渗漏处完成修补,目前已无漏气漏烟现象。 下一步,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避免油烟扰民。 | 无 | |
19 | SD20LD0326GA28 | 广安区 | 广安区银坊巷70号中天国际南部肥肠餐馆油烟从二楼平台排放,油烟管破损,住户无法开窗。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6日,广安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现场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中天国际银坊巷70号“南部肥肠餐馆”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油烟管道上天,油烟从二楼房顶建设规划设计主烟道内排出。2024年3月23日,执法人员发现主烟道有漏气、漏烟现象。立即联系涉及的南部肥肠餐馆,豌杂面、川东面馆、椒二哥、兰州拉面5家餐饮业主召开现场协调会,由5家餐饮业主共同出资,于2024年3月27日前修复主烟管道。2024年3月26日,工人已对主烟道渗漏处完成修补,目前已无漏气漏烟现象。 | 责任领导: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石元斌 责任部门: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李春桃、杨勇、廖果 整改和处理情况: 2024年3月26日,广安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时,工人已对主烟道渗漏处完成修补,目前已无漏气漏烟现象。 下一步,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避免油烟扰民。 | 无 | |
20 | SD20LD0326GA29 | 邻水县 | 邻水县南湖城河边种菜、用粪水浇灌,气味大,县上有人来阻止,现在仍有人种菜。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8日,邻水县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邻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鼎屏镇人民政府、广安高新区管委会,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群众反映的邻水县南湖城,实为邻水县鼎屏镇渝邻大道10号南湖城小区。 关于“邻水县南湖城河边种菜、用粪水浇灌,气味大,县上有人来阻止,现在仍有人种菜”问题。 1. 经查,南湖城小区所处区域为县城边,小区靠河边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园林用地。2018年邻水县园林管理所在该地块上栽植了绿化苗木,由于管护不到位,导致部分苗木死亡或被居民人为损坏,后居民在林下种菜,使用农家肥施肥,存在臭味大的问题。 2. 2024年3月22日,邻水县收到SD20LD0319GA30举报件(本轮省督信访件,群众反映问题重复)后,鼎屏镇人民政府已组织吸粪车将该地块居民种植农作物所储存的粪污吸走,并清理粪桶、储粪泡沫箱等储粪器具,对露天粪坑进行填埋;同时印发宣传公告30余份,上门宣传40余人次,劝导周边居民不在该区域栽种农作物。2024年3月28日现场踏勘发现,仍有个别群众环保意识薄弱,依旧在该地块种植农作物。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汪洋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鼎屏镇人民政府、广安高新区管委会 责 任 人: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谢孔志、鼎屏镇人民政府镇长黄小龙、广安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军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一)持续加强引导。鼎屏镇人民政府负责,劝导南湖城小区附近居民不在小区靠河边土地进行农作物种植和农家肥堆肥。 (二)全面清理农作物。鼎屏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3月28日,在该小区张贴《关于南湖城小区周边种植的农作物及蔬菜清理整治的公告》,要求居民自行清理该地块种植的农作物;逾期未摘除的,由鼎屏镇南外社区组织人员于3月31日进行全部清理。 (三)加快推进绿植补种。邻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2024年8月底前组织园林技术人员对该地块绿植进行补种;由广安高新区管委会负责,2024年8月底前在该地块周边修建围挡。在绿植补种未完成前,邻水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强日常巡查,严禁再次出现居民种植农作物情况。 | 无 | |
21 | SD20LD0326GA30 | 广安区 | 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华莲巷环境卫生差,认为一直未清洗。(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否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8日,广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珍组织中桥街道办事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关于“华莲巷环境卫生差,认为一直未清洗”问题。 经查,该路段两边停靠大量车辆,导致形成保洁死角,保洁人员在保洁时对车辆下面的白色垃圾未能及时清扫。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郭 珍 责任单位:中桥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中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肖 华 整改和处理情况: 中桥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力量对该路段进行了集中清理,目前已清扫完毕;落实人员每天对此路段常态化保洁,并加强对卫生死角的全面清扫。 | 无 | |
22 | SD20LD0326GA31 | 广安经开区 | 再次反映经开区枣山车管所背后污水处理厂,在网上查询300-500米范围外建污水处理厂,实际距离污水处理厂不足100米。 | 是 | 属实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广安市广安区枣山街道长生社区3组,运营单位为广安枣山广信水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337733488Y)。 经查,2015年11月,污水处理厂开展平场及前期勘察设计等工作,2016年1月11日,污水处理厂取得环评批复(广环审批〔2016〕5号),2016年5月主体工程竣工,2017年6月正式营运投入使用。环评批复明确“恶臭单元边界外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粗细格栅间、生化池、污泥贮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间等恶臭单元100米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不宜建设食品、医药等企业”。 2020年1月20日,广安枣山广信水务公司组织专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检测结论显示:“经调查可知,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有1处敏感点,位于项目西面,该敏感点后建于污水处理厂。本项目通过加强绿化、合理布置平面以及加强管理,验收期间,通过检测,项目地无组织废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达标,对其影响较小”。 | 责任领导: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党组成员、管委会副主任蒲靖 责任单位: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 责 任 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局长王伟平 整改和处理情况: 广安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务必保证污染物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排放标准,持续加强绿化建设管理,持续优化厂站内平面布局,持续减小对敏感点的影响。 | 无 |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汇总表(第十二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