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18 16:54 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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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等工作,不断提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稳步推动住建领域法治化进程。现将住建系统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制宣传,提升从业人员法律素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要求,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局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会前学法重要内容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内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0余次,发放学习资料1000余份,充分发挥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工作中的纲领性指导作用。
2.切实抓好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广安市住房城乡建设(人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落实省市两级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全面推广应用“1+8”示范试点成果。组织编撰《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账图》,细化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顺利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同时,印发《2023年会前学法安排表》,利用学法考法平台、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等系统督促干部职工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参与率与合格率均为100%。严格按照规定申领核发执法证件,2023年8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6人取得执法资格证,基本达到业务科室行政检查亮证执法全覆盖。
3.全面推进年度普法各项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全面有序落实《广安市住房城乡建设(人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工作。印发《广安市住建系统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结合实际科学安排住建系统年度普法工作。组织各科室(单位)充分利用LED显示屏、互联网平台等,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基本法,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广安市物业服务管理规定》等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有序推动法律知识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物业小区。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横幅、公示牌等方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20余次,发放资料2000余份,促进行业领域从业人员知法守法。收集整理“八五”普法资料并编撰成册,顺利通过广安市及省住建厅开展的“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
(二)规范决策程序,健全行业监管制度体系
1.有序出台地方性法规和其他政策措施。积极完成2023年度立法计划,大力推动《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进程,顺利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牵头制定《进一步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营运管理暂行办法》等,系统性完成民生实事,为解决民众住房问题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与备案。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对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和内容等方面从严把关,防止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对我局近三年制定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共清理审查文件13件(废止4件、宣布失效6件、继续有效3件),实现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并按照要求编制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的政策咨询问答,经依法审核合格后在指定网站公布。今年我局制定了《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暂行办法》1件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明确的程序办理,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和实用性。
3.切实开展法制审查工作。结合《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范政策措施的制定程序,强调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开展法制审核工作。今年实施法制审查40余次,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意见80余条,确保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出台和作出的行政决定合法有效。全年组织局法律顾问参加重大决策事项审查讨论会议6次,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2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3份,为领导决策充分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
(三)推进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1.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印发《广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2023年广安市住房城乡建设“一网通办”工作重点任务》,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创新活动。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效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提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场信心,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切实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印发《2023年度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检查一体化计划》《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指导督促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开展“一体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2023年计划开展单部门检查2项,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9项,其中牵头组织5项。目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更新至1839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更新至42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失信企业进行不良行为信用扣分,处理及整改结果信息及时在平台上公示。工作开展扎实有效,震慑了违法者,规范了行业秩序。
3.切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积极组织参加2023年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各类活动,加大对政策措施出台及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竞争审查力度。严格按照《广安市公平竞争审查实务指南》开展审查工作,对照“18个不得”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本年度审查新出台涉市场主体政策文件6件、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招标文件10余件。认为存在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督促经办科室(单位)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通过审查。此项工作的开展,确保了行业领域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4.有效化解行政领域争议。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健全完善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将诉讼类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在行政应诉中由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法规科和法律顾问共同参与。2023年组织办理信息公开案件18件、诉讼案件12件,均已办结。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败诉率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积极迎接涉企行政案卷集中评查与行政评议考核,开展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梳理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与突出问题,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的示范指导作用。
5.落实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印发《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行动情况的通知》,建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台账,广泛听取企业、群众等有关主体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行业监管及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对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突出问题,公开承诺全面整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大力提升服务满意度。
    二、2023年局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组织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到位。根据班子成员调整和科室单位负责人变动情况,印发《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部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保障。
(二)遵守依法决策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或者出台其他重大政策措施,主要领导亲自组织讨论,严格执行法制审核程序,强调法律顾问审核、公职律师参与论证等制度。严格遵守重大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的规定,保证重大决策出台合法有效。
(三)全面履行法治工作职责。年初,主要领导组织研究并印发《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法治工作任务,强调以法治思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适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事项,强化措施保障,坚持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年末,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工作不足,指导改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四)维护司法权威。主要领导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工作存在一定不足。对互联网等新技术的运用力度不足,普法人员的专业水平亟待提升,对行业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不够。
(二)依法治理督导力度不够。由于工作力量配备不足等原因,对各县(市、区)检查较少,指导深度不够,督导质量不高,还需进一步改进强化。
(三)执法工作有待改进。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存在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对新型执法模式不适应,我局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一体化”等工作制度,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关科室存在未严格落实的情况。
(四)法制工作有待强化。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工作人员综合素养有待提升、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审核机制有待完善。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打算
(一)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工作。有效利用新技术与新平台,切实解决法治宣传创新性不强问题;全面落实业务科室(直属单位)的普法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法治宣传单一性问题;聚焦住房和城乡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解决法治宣传针对性不强问题。
(二)加大依法检查督导力度。加强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推进依法治理有效落实。
(三)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利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平台,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四)切实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大力提升法制工作人员综合素养,增强法制监督意识,以案件评查等方式推动执法指导和监督。重点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合同协议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全面审查,切实纠正决策中的不合法情形,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
专此报告。
                                                                                                 中共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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