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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5-09-02
  • 发布日期 2015-09-02
  • 文号 广安府办函〔2015〕135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2 08:00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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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5〕95号)精神,现就我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序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

     全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稳定扩面阶段。确保现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对少数困难企业按规定做好缓缴工作。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在城镇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等要全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二)加速推进阶段。重点推进非公有制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凡已正式投产、生产经营正常的非公有制单位,均应当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时足额为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全面规范阶段。坚持自愿原则,鼓励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对因工作变动离开工作地的职工,允许其随时提取本人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力争到2017年6月底,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

     二、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

   (一)统一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财政拨款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基本工资、津贴、年度绩效考核奖组成,其他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第1号)计算。全市原则上应统一执行12%的缴存比例,缴存困难单位若暂无条件将缴存比例提高到12%的,应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二)严格执行“控高保低”的缴存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也不得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三)加强缴存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尽快建立完善缴存审核制度,在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中设置合规缴存条件,坚决杜绝违规缴存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及时足额缴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建立缴存执法机制。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上要求,各区市县要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执法机制,完善执法手段。建立完善不缴、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黑名单”制度,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执法机构责令限期办理;对逾期不办理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一是加强对区市县、园区的考核。将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市县、园区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各地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联席制度;是否按要求建立对相关部门的考核监督机制;是否督促所辖各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制度,人员落实情况;是否足额预算并按时拨付住房公积金匹配资金;是否在招商引资中违规承诺免缴、缓缴住房公积金,在引进人才中违规超比例和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二是加强对缴存单位的考核。主要考核各缴存单位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制度;是否按时足额缴存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是否及时真实地为缴存职工提供办理提取、贷款、转移等业务的相关工作。三是加强对受委托金融机构的考核。严格按照《广安市金融机构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考核意见》的要求,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受托金融机构的考核,招标择优确定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四是健全激励机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积极性。

    四、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人民银行广安中心支行、市总工会、市工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绩效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扩面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建立市级住房公积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措施,通报归集扩面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市县、园区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建立联动机制。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同配合,合力做好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时,应把是否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承接主体条件之一,在审查参加政府集中采购和招投标的单位资格时,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要督促其建立。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内各财政拨款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的监督,足额预算、及时拨付本行政区内各财政拨款单位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匹配资金。人民银行广安中心支行要将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信息接入企业征信系统。审计部门在对各单位的审计中应将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审计监督事项,并督促未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依法依规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各级工会要依法维护职工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将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列入职代会专题议案,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工商、工商联等部门要将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企业出资人、法定代表人评先选优的参考依据,并积极动员民营企业协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等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人社部门和各行业组织应将缴存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信息查询工作,实现信息共享。

   (三)营造良好氛围。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和扩面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认知度。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公布扩面工作进度,宣传表扬规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单位,对拒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进行公开曝光。通过舆论宣传引导,不断增强企业等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觉性,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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