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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5-12-19
  • 发布日期 2025-12-22
  • 文号 广安府办规〔2025〕8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2 15:15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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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广安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9日

《广安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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