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开区公安(分)局,局属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规范全市公安行政执法行为,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广安市公安局在参考重庆市公安局和渝北区公安分局等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等,结合实际,制定《部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现印发给你们,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市公安局。
广安市公安局
2025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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