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还房安置的过渡费标准为:家庭人口1—3人的5000元/户•年,家庭人口4—6人的7000元/户•年,家庭人口7人及以上的8000元/户•年,还房安置的拆迁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以后年度过渡费按第一年的标准增加一倍支付;对实行货币补偿安置自拆自建需要过渡的被拆迁户,按以上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年的临时过渡费。
拆迁过渡费的标准是多少?
发布日期:2024-08-01 15:58
来源: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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