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安全生产领域市场主体首违免罚、轻微不罚制度》适用条件?

发布日期:2024-08-01 16:18 来源:广安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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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免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初次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轻微不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2.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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