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机构职责范围内负责的火灾原因调查,与《广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规定的“调查处理”是怎样的关系?

发布日期:2024-02-23 16:37 来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的“调查”是指对火灾事故的认定,其主要任务是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而“调查处理”除了上述内容外,还要认定火灾事故的灾害成因和性质,提出对火灾事故发生单位、相关单位、非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提出追责问责的人员建议名单及责任事实,提出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及工作要求。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添加收藏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