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主要特点有哪些呢?

发布日期:2024-02-23 16:37 来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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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确定管辖分工,理顺调查机制。《广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聚焦“牵头主导”这一核心要素,依法确立各级人民政府调查主体地位,明确一般情况下由消防救援机构提出立案调查和调查组组成建议,原则规定由各级人民政府直接组织或者授权委托消防救援机构牵头组织调查处理。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火灾等相对特殊情况,各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授权委托其他有关部门牵头组织。

二是规范组织程序,明确调查内容。《广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用较长篇幅规定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管辖、流程、内容和要求,包括一般管辖和特殊管辖,调查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和内部分工,调查处理工作主要内容、时限要求和保密纪律,以及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具体内容等。

三是强化后续处理,持续跟踪问效。《广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规定了火灾事故处理和整改处理评估,明确人民政府收到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对相关责任追究、火灾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提出要求;有关机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相关单位接到批复之日起90日内反馈落实情况;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结案届满1年开展落实情况评估等内容。通过强化火灾调查“后半篇”结果运用,倒逼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改进防范措施、提升安全水平,让各方责任主体归位,形成消防监管闭环,举一反三防止同类型火灾事故反复发生,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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