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期间,哪些情形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发布日期:2023-07-20 09:35 来源: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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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在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专业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并受到处分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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