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起草依据是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1〕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83号)等文件精神而制定本办法。
对于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起草依据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3-07-05 16:58
来源: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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