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医保管理起草是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17〕17号)、《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账户和一般诊疗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安人社发〔2017〕1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医APP使用和门诊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而制定。
对于村卫生室医保管理起草依据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3-07-05 17:09
来源:广安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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