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申请人自付,本市城乡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以及政府部门主动发起的接续评估人员的评估费用,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财政资金安排。
《广安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评估费用由谁负担?
发布日期:2023-06-29 16:12
来源:广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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