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辖区内申请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或照护服务政策待遇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其他主动提出申请的需要评估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点对象是因伤病、残疾、衰弱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持有明确医学诊断证明、经治疗6个月及以上仍不能生活自理的人员。
《广安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评估对象?
发布日期:2023-06-29 16:14
来源:广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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