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殡葬改革要求,依法科学合理对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进行调整,原则上以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为单位,由县(市、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市政府同意,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划分标准为:凡人口稠密、交通方便且处于平原、平坝、浅丘、低岭地带以及大乡大镇政府所在地的区域,深丘、山区及盆周高原、山地的公路沿线两侧1公里和相对高差100米以内的区域均应划定为火葬区,其他区域可划为土葬改革区。
土葬改革区怎么调整?
发布日期:2023-05-12 15:13
来源:广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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