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哪些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3-05-12 15:37 来源:广安市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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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培训补贴。对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不低于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按照实际收住老年人数对养老机构进行运营补贴,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不低于40元;对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再就业岗前培训的养老机构给予培训补贴,按委托培训机构实际培训人数,每合格录用1名一次性给予补助不低于500元。

二是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床位在10张以上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该机构建成投入使用后5年内,按照每年不低于3000元标准给予服务补贴。

三是政府兜底类服务对象补贴。对营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费接收供养“低保”老人,农村和城市特困老人,除政府按规定标准拨付相关生活、医疗等费用外,按实际入住人数,每人每月分别按不低于100元、200元、400元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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