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2019年上半年,20%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20%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二是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医院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各自决策事项和范围,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由院长召集并主持,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三是全面推进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自主用人机制。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公立医院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