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两级税务部门会同财政、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及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制定和调整《广安市涉税涉费政务信息清单》,明确涉税涉费政务信息的数据内容,实现全市涉税涉费政务信息的归集、交换和共享。清单之外的涉税涉费数据共享需求,由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协商解决,并及时纳入清单管理和广安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归集。
需要共享应用的涉税涉费数据是怎么确定的?
发布日期:2023-05-12 15: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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