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广安市行政区域,应作为各县(市、区)、园区以及各部门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以及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并应用于政策制定、规划编制、项目招引、执法监管过程中。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的实施范围?
发布日期:2023-05-12 09:43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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