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投必审”“以审代结”混淆了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和国家审计的监督责任。结算审核是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审计机关是在建设单位完成结算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审计监督,审计不能代替管理,否则既违反了独立性原则,又因介入平等主体的民事关系而超越了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权限。
为什么要杜绝“凡投必审”“以审代结”?
发布日期:2023-05-12 09:49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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