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化处理有哪些支持政策?

发布日期:2023-05-12 10:42 来源: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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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殖环节及屠宰场待宰期间死亡的生猪,按80元/头给予补助;

(二)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按90公斤折合1头,按80元/头给以补助。

(三)其他国家尚未明确补助政策的病死畜禽,按照家禽2元/只、羊80元/只、牛500元/头给予补助;

(四)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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