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时间:请关注广安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或“广安市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获取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通知。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以后。
2.具体申请条件:2023年3月2日,广安市科学技术局联合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税务局、广安市统计局和广安市经济信息化局修订形成了《广安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广科技发〔2023〕4号)。申请条件包括:(1)为广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企业,且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近两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近两年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未被评定为“环保警示企业”或“环保不良企业”(未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近两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2)企业申请研发投入补助,以企业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数据为基础,经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联合开展后续管理审核的金额为补助计算依据。(3)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费用总额超过50万元(含)。
3.奖补比例: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研发投入费用总额的4%,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低于3.5%,其他企业不低于3%,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可以根据当年财政预算支出情况对补助标准适时进行调整,同一年度申报研发投入补助的同类型企业享受相同的补助标准。
4.申请流程:(1)发布补助申报通知。(2)各地各有关单位组织企业申报。(3)各地各有关单位审核推荐。(4)市级有关部门开展资质复核。(5)对企业研发投入拟补助名单进行公示。(5)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拨付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