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8日,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安市移交的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现将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进行公开(见附件)。
截至当日,移交我市的第十二批信访举报件2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2件(含阶段性办结),其中:前锋区1件,已办结1件;邻水县1件,阶段性办结1件。
截至当日,移交我市的前十二批信访举报件28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28件(含阶段性办结),其中:广安区7件,阶段性办结6件,已办结1件;广安经开区1件,已办结1件;前锋区2件,已办结2件;华蓥市3件,已办结1件,阶段性办结2件;岳池县4件,阶段性办结4件;武胜县4件,已办结2件,阶段性办结2件;邻水县7件,已办结3件,阶段性办结4件。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