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推动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充分利用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市场行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推动产业拓展、升级的内生动力。
二是源头减量,分类处置。统筹工程策划、设计、施工、拆除等阶段,实施分类收集处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有效减少工程全寿命期的建筑垃圾排放。按照“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原则,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建筑垃圾减量化首要责任。
三是资源利用,无害处置。以问题为导向,科学选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因地制宜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在政策配套和管理到位的前提下,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开发和再利用体系。完善再生产品市场推广机制,拓宽应用领域,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开采,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四是合理布局,区域共享。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相协调,科学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与供求量的平衡关系,从全市层面统筹布局,依据产生源分布、运输距离、环境保护等因素,合理安排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结构、布局、用地和处置规模,充分考虑区域发展需求,合理配置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统筹考虑建设计划,实现资源共享与污染集中控制。
五是增量控制,存量治理。加强建筑垃圾巡查巡检监管,严格控制增量,按照“底数清、数据准、全覆盖、无遗漏”原则,对存量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计划,全面推进、妥善治理存量建筑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