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住房货币安置补偿中过渡费如何发放?

发布日期:2025-07-08 16:39 来源: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实行基本住房货币安置补偿的,从拆迁基本住房货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一年的过渡费:标准为1—3人的5000元/户,4—6人的7000元/户,7人以上的8000元/户。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添加收藏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