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收回广安经开区GC2021—4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广自然资规〔2024〕13号)收悉。根据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广安经开区管委会按土地成交价3798.828万元收回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挂牌取得的GC2021—4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统一管理。由广安经开区管委会与土地使用者签订收回协议,支付收回价款。
二、你局接此批复后,及时通知用地单位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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