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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文种类 批复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02-10
  • 发布日期 2024-02-23
  • 文号 广安府复〔2024〕9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广安经开区GC2021—4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2-23 09:42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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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收回广安经开区GC20214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广自然资规〔202413号)收悉。根据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广安经开区管委会按土地成交价3798.828万元收回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挂牌取得的GC20214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统一管理。由广安经开区管委会与土地使用者签订收回协议,支付收回价款。

二、你局接此批复后,及时通知用地单位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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