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21〕34号),市政府决定成立广安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不再保留广安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现就成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赵 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理市长
副组长:赵 博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胡彦军 市政府副市长
钟 静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李茂军 市政府秘书长
徐 诚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地志办主任
胡 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王久龙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 山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唐伦平 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汤华钧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世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主任
蒙焱雄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李远纪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廖和民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
张必伦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胜强 市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刘贤述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陈 欣 市科技局局长
廖 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蒋吉利 市民政局副局长
胡年军 市司法局局长
章 锋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
滕继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葛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 健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韩 刚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张艳萍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胡成毅 市应急局局长
周 明 市国资委主任
欧 彦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包永红 市统计局局长
苏怀纪 市医保局局长
王 珊 市通发办主任
任 峰 市总工会副主席
余东洋 团市委书记
李俊霏 市妇联主席、市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
唐晓学 市残联副理事长
黄 梅 市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郭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有关负责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三)领导小组成员如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相应接任工作的人员替补,不再另行行文。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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