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部省共建广安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充分调动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校企合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这是基于职业教育的特殊性提出来的。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过程与生产、服务过程的各个环节密切相关,必须密切联系行业企业生产实际,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技术技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优质人才,这是推进职业院校与企业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内在需要,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及职业院校要充分认识实施校企合作,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对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对于实施多点多极发展战略、推动广安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意义,转变观念,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把校企合作作为谋求学校和企业发展、解决我市职业院校生源不足和企业技工紧缺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抓实抓好,努力开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二、创新校企合作形式
各地各相关部门及职业院校要深入研究校企合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拓宽校企合作渠道,创新合作形式,丰富合作内涵,推进学校与企业在专业建设、订单培养、课程开发、师资共享、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生实习、就业等领域的深度合作。
(一)加强重点合作专业建设。各职业院校要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用人需求,加强市场调研,健全对接产业、企业、岗位的专业建设和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和支持生产企业主动参与职业院校重点专业和新专业的建设工作。对学校与企业签订共建协议并有实质性进展的重点专业,对符合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的新设专业,市、县财政要给予支持,支持资金主要用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二)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积极探索并创新“园校互动,校企融合”的办学模式,加强职业院校与经开区、各园区的合作,实现学校和园区招生与招工融合、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融合、技师与教师融合、学生与员工融合、实习与就业融合、教学科研与产品开发融合。要根据企业的用人需求和人才素质要求,实施“订单式培训”或以开办“企业冠名班”等形式实施校企联合办学。要积极推广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要加快广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引导校企双方开展企业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的深度合作,解决企业人才短缺的问题。
(三)加强专业课程联合开发。要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职教课程体系建设要求,共同建立教材开发、应用和更新机制,不断完善理论与实践相融合、教学内容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形成适应新产业、新职业、新岗位的校本课程,建立课程联合开发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实训基地合作共建。学校与企业要从服务产业发展和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学生实习实训要求,本着双方互惠共赢原则,共建一批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师资到位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与企业可独资或合资在职业院校建立实习实训基地,也可在企业生产区建立相对稳定的,集生产、教学、实习、实训功能于一体的校外实习实训场所。
(五)加强学生实习统筹管理。各地要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学生进企业实习的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积极鼓励企业批量接受学生短期实习和顶岗实习。要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做到“五个不得”,即: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要严格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政策,切实保护学生利益。
(六)加强学生就业服务工作。各职业院校要切实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增强就业创业能力。要广泛收集就业信息,搭建就业服务信息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定期开展职业院校毕业生与企业双选会,进一步提高学生对口就业率和就业满意率。各地要鼓励企业根据用人计划,优先从本地职业院校学生中录用新员工,积极帮助学生就业。
(七)加强校企产学研结合。要鼓励学校和行业、企业共同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不断提升学校、企业的技术研发、工艺革新和产品开发能力,推进科研成果在生产服务和教学实训领域的应用。对成功创建省级产学研联合体的及获得县级以上技术创新或重点科技计划的项目,要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奖励和补助。
(八)加强互兼互聘机制建设。要积极鼓励职业院校和企业互派专业教师和技术人员双向挂职或兼职。职业院校要落实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挂职实践,企业要主动接受教师实践锻炼。要创新职业院校用人制度,支持学校从企业特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专业水平的“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公办职业院校聘请兼职教师的人数和经费标准由同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核定后,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九)加强职业教育集团建设。要组建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企业、中职学校共同参与的广安职业教育集团,作为校企合作的重要组织形式。要加强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建设,促使各成员单位紧密合作,不断拓展合作平台和合作内容,更好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中的功能与作用。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经费和保障措施,推进职业教育集团持续健康发展。
三、落实校企合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对校企合作工作的领导,成立广安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委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联系副秘书长任副主任,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联、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政府统筹、教育局主管、各部门配合、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参与的管理机制。指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市级有关单位要在指委会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区市县政府、广安经开区和枣山、协兴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指导委员会,落实有关部门职责,积极推进辖区内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
(二)加大经费支持,确保政策落实。市、县政府要在设立的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作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建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产品研发、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创建产学联合体,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专业课程联合开发、互兼互聘专业教师及技术人员等。要积极吸引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的捐赠资金用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要按照中、省政策要求,制定和落实支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及产学研一体化的财政政策和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考核机制。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指导委员会要制定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标准,加强对市级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考核。要将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成效作为对职业院校办学业绩考评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以调动企业主动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对开展校企合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地方和部门、职业院校和企业要给予表彰。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职业院校和企业要大力宣传加强校企合作工作对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提高企业职工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宣传国家支持和鼓励校企合作工作的政策措施,营造校企合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开展,培养出更多更优的技能型人才。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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