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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文种类 批复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5-10-15
  • 发布日期 2025-10-22
  • 文号 广安府复〔2025〕32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广安区环龙东路350号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10-22 17:57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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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广安市广安区环龙东路350号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请示》(广自然资规〔2025〕153号)收悉。根据广安市产业支撑领小组(广安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市妇幼保健中心位于广安市广安区环龙东路350号1幢101、201、301、401、501号,2幢602、701、801、901号房屋分摊的26445.2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划拨转为出让,补缴出让金为245.94万元;地下二层A—0643号等451处车位补缴出让金为141.39万元。

二、广安市广安区环龙东路350号部分土地由划拨转为出让后,土地用途仍为医疗卫生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地下二层A—0643号等451处车位土地用途为车库/车位,土地使用年限50年。土地使用年限起始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三、接此批复后,你局应及时与市妇幼保健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回该宗土地原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按新使用条件重新颁发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此复。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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