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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文种类 批复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6-03-30
  • 发布日期 2026-03-31
  • 文号 广安府复〔2026〕21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广安市邻水县中心城区A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等5个成片开发方案年度实施计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3-31 16:43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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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申请调整广安市邻水县中心城区A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等5个成片开发方案实施计划的请示》(邻府〔202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广安市邻水县中心城区A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年度实施计划调整为8年(2022年—2029年),调整后各年度实施计划为:2022年13.2651公顷、2023年38.5549公顷、2024年64.2479公顷、2025年4.5321公顷、2026年1.165公顷、2027年0.2253公顷、2028年0.0774公顷、2029年23.7922公顷。

二、同意将《广安市邻水县西部新城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年度实施计划调整为8年(2021年—2028年),调整后各年度实施计划为:2021年20.9856公顷、2022年12.538公顷、2023年11.0968公顷、2024年9.5715公顷、2025年2.7783公顷、2026年3.0473公顷、2027年2.4506公顷、2028年2.0606公顷。

三、同意将《广安市邻水县太阳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年度实施计划调整为8年(2024年—2031年),调整后各年度实施计划为:2024年27.8358公顷、2025年6.7652公顷、2026年4.1453公顷、2027年4.4015公顷、2028年4.1534公顷、2029年4.5132公顷、2030年3.1542公顷、2031年1.9164公顷。

四、同意将《广安市邻水县川渝高竹新区石马河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年度实施计划调整为7年(2024年—2030年),调整后各年度实施计划为:2024年46.4047公顷,2025年19.1427公顷,2026年52.7406公顷,2027年9.0838公顷,2028年4.4668公顷,2029年14.6227公顷,2030年16.7238公顷。

五、同意将《广安市邻水县川渝高竹新区起步区(一)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年度实施计划调整为9年(2022年—2030年),调整后各年度实施计划为:2022年28.4165公顷,2023年66.1385公顷,2024年66.4990公顷,2025年63.3830公顷,2026年1.5074公顷,2027年0.2736公顷,2028年24.5089公顷,2029年39.13公顷,2030年79.314公顷。

六、你县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调整后的方案,科学组织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相关工作,并将年度实施计划纳入新编制的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此复。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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