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精简文件会议十条措施〉的通知》(广委办〔2019〕88号)文件精神,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精简文件会议十一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6月7日
2019年6月7日
精简文件会议十一条措施
一、加强发文统筹
科学统筹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发文计划。对未纳入计划的,须经发文立项审批后方可发文。有上位文件的,严格参照上位文件确定发文主体、发文规格。属议事协调机构、区级各部门、市派驻各单位职责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原则上不由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或党政办公室发文。
二、规范发文范围
科学确定文件印发范围,只需区级各部门、市派驻各单位贯彻执行的不再发至各乡镇(街道)。各议事协调机构、区级各部门、市派驻各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向下级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发布指令性公文或提出指令性要求。
三、控制发文数量
对已发至乡镇(街道)级或公开发布的文件,原则上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或实施细则,可印发便于抓好落实的措施清单、任务交办单或牵头部门建立台账等。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规范性文件时,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主动认领任务、抓好落实,原则上不再印发责任分工方案。从2019年起,每年党工委、管委会印发的下行文件比2018年减少1/4以上。
四、压缩文件篇幅
发扬“短实新”文风,党工委、管委会或党政办公室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不超过8页,一般性文件不超过6页;报送的信息每条篇幅不超过1页;工作简报每期篇幅不超过3页;每日要情每期篇幅不超过8页。
五、提高公文质效
一般性文件或传阅件,应在7个工作日内阅办完毕;需贯彻落实的文件,应在5个工作日内阅批完毕,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特急件即刻按要求办理。
部门代拟文件或文稿,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形成初稿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提请分管领导组织讨论修改、统一各方意见,形成成熟初稿后交党政办公室按程序送审。党政办公室核稿发现超过文件页数规定、发文质量不高、错误较多的,退回起草部门重新修改完善后再进入送审程序。代拟文稿送党政办公室审核后,特急件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加急件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签发,平急件一般在4个工作日内签发。
非涉密公文阅(签)件人因公外出,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公文情况,阅(签)件人可口头表达阅(批)意见,公文继续及时运转,阅(签)件人可补签(批)。
六、改进文件资料报送
根据工作实际,预留必要的文件资料报送时间。严禁工作刚部署,就要求立即报送贯彻落实情况或经验材料。党工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报送市委备案;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原则上应在当年2月份前制发;年度全面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应在次年1月31日前报送;未作时限要求的年度专项(专题)报告应在春节前报送。
七、加强会议管理
对党工委、管委会召开的会议或区级各部门、市派驻各单位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实行计划管理。未纳入计划需要召开的会议,按照“一会一报”原则报批。除上级特别要求外,各部局办、直属企事业单位、市派驻各单位每年召开全区性会议不超过1次。从2019年起,每年全区性会议总量比2018年减少1/4以上。
传达上级精神要摘其要点,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不随意扩大范围传达。已发文部署的,一般不再开会部署。提倡合并开会、套开会议,不搞一一对应开会。
八、控制会议规模时间
党工委、管委会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原则上按会议要求派员参加,党政办要做好会议统筹,确保参会人员安排不发生冲突。主要负责人参会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通报会议精神情况,分管领导或具体工作人员参会的,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会议精神情况。以各部门、市派驻各单位名义召开的会议,未经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同意,原则上不得通知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科学设置会议议题,简化会议程序,规范精简列席人员,压缩会议时间,开会直奔主题。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会议外,党工委、管委会召开的全区性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专项(专题)会,不超过2小时。全区性会议如需交流发言的,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人发言时间5—8分钟。
九、严格执行“无会日”制度
每周三、周四为区级“无会日”。除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召开的重要会议或有重要工作安排、重大应急情况外,“无会日”原则上不召开全区性会议。如需召开全区性会议,须经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
十、规范会议通知,坚持节俭办会
以党工委或管委会名义召开的会议统一由总值班室发出通知;以各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召开的会议、专题办公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由承办单位或其机构办公室发送通知。精简会议材料,大力提高无纸化会议交流使用频率,最大限度减少纸质会议材料印发。除特定会议外,不统一发放会议文件袋(包)、笔记本、笔等用品。
十一、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会,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不得随意找人代会。确需请假的须向会议主持人(召集人)请假,并报送拟代会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至总值班室和主持人(召集人)。
参会人员一律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浏览手机信息(紧急情况除外),不得交谈或随意走动,不得缺席、迟到、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