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安兴兴农资专业合作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广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8月30日
2019年8月30日
广安兴兴农资专业合作社工作方案
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一步健全农资网络体系,努力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市供销社为统揽,各区市县供销社为主体,乡镇基层供销社为网点,通过对农资的统一议价采购,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农资供给服务网络,切实保障全市农资质量安全可靠、市场价格稳定、供应需求合理、销售渠道畅通、服务网络健全,逐步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创新引领原则。采取合作社统筹、社员分销方式,对全市农资服务进行市场化运营、企业化管理,增强农资市场适应能力,创新引领“质量兴农战略”,构建供销社系统农业前端生产绿色防控体系。
(二)坚持积极参与、联合合作原则。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各区市县供销社主动参与,农资供应商、销售网点自愿参与,通过市、县、乡、村四级供销社纵向联合合作,优化农资供应渠道。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原则。根据各区市县供销社农资经营服务现状,通过多种合作方式,逐步整合全市农资市场,切实构建起供销社系统农资服务网络,更好地服务现代农业生产。
三、主要内容
(一)搭平台。由市供销社发起,按照“1+6”农资服务专业合作模式,各区市县供销社作为股东加入,通过股权方式组建公益性农资服务合作经济组织——广安兴兴农资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农资专合社)。各区市县组建农资分社,整合区域内农资销售企业或经销商,吸收种植大户、涉农国有企业、产业基地和各乡镇、村农资销售网点,共同搭建农资供应市、县、乡、村四级网络服务平台。
(二)建体系。由农资专合社牵头,整合全市农资资源,通过“一集中、三不变、四统一”模式(“一集中”即集中议价采购,“三不变”即各地享受地方淡储旺供政策不变、经营主体不变、储存方式不变,“四统一”即统一门店标识、统一进货渠道、统一产品配送、统一结算),建立集购进、品牌、销售、农技服务为一体的农资供销体系。一是建立集中议价采购体系。根据全市供需情况,选取品质好、价格优企业作为全市供销社系统农资供货商进行考察商谈,集中议价采购。二是建立分销销售体系。整合全市供销社系统农资分销网络,共同组成覆盖范围广、经营服务成熟的销售网络体系。保留原有农资经营销售模式、经营主体、储存方式不变,农资专合社不参与各地农资政策补贴和销售分成。三是建立统一经营管理体系。全市农资服务社及农资服务网点统一使用“供销社”品牌标识,统一进货渠道和产品配送,统一转账结算。
(三)畅渠道。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农资专合社通过建立APP等方式,与各区市县及乡镇、村分销网点建立农资物流信息联接机制,根据需求量进行统一采购。二是畅通配送渠道。整合全市农资物流配送资源,优化物流配送服务,实现对农资流通环节的全过程监管。推动农资区域分销由需求性配送转向为调配性配送、订单式配送等,降低农资物流成本,推动农资流通市场稳定。三是畅通区域销售渠道。通过区市县分社及其分销商网点、仓容资源,建立稳定、快速的智慧农资销售网络,全面打通基层网点农资供应渠道。条件成熟时,探索建立联储联销模式,降低农资分销过程中的涨跌风险、存货风险,减少经营成本,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产需要。
(四)强服务。充分发挥广安农业技术培训职业学院等供销社培训机构作用,定期不定期组织基层网点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农机农技服务等培训,大力培育农资农技服务型人才,增强农资销售服务竞争力,提升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五)严监管。以各区市县农资 分社为主体,统一对系统农资经营网点进行质量、市场、价格的监督和管理。一是加强品牌监管。建立广安“供销社”品牌使用准入退出机制,严格推进“诚信农资”建设,对于私自购买劣质或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网点,坚决予以取缔和查处,保障农资质量,维护供销社品牌“信誉”。二是加强价格监管。市农资服务社组织各区市县分社研究统一指导价(批发、零售价格),严惩擅自提高销售价格造成物价混乱行为,避免内部恶性竞争,稳定农资市场价格,切实保障农民切身利益。三是加强网点监管。主动争取和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销售网点进行安全和质量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提升社会公信力。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至8月)。全面调研全市农资市场情况,组织市、县、乡、村以及区市县农资销售商或代表进行讨论,征求区市县供销社意见建议,形成方案。
(二)组织筹建阶段(7月至9月)。组织区市县供销社、农资经销网点分别签订股权、供需协议,组建广安市农资服务社和县级分社,制定章程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搭建经营班子,实现挂牌营运。
(三)初步营运阶段(8月至12月)。组织专业力量进行货源考察、询价、谈判、采购,建立货源渠道。建立质量监督检查机制,保障农资质量。
(四)全面运营阶段(12月开始)。农资专合社以化肥等为突破口,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农资服务全面合作。在供销社经营服务辐射范围内,适时探索拓展基层服务网点业务,提升农资经营网点生存能力,做大做强供销社基层经营服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市县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农资服务社建设,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专门负责相关工作。要提升工作站位,切实把工作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区市县供销社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在淡储旺销、稳定农资市场、保障农资质量等方面政策。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成为打响土地污染治理战和提升农产品质量的重要力量之一。要加大协调力度,主动争取财政、农业农村、扶贫移民、应急管理、市场管理等部门支持,加大对农资市场不法行为打击力度,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区市县供销社要结合实际,积极宣传农资服务社优势,发动社会各界特别是承担农资经营的企业或经销商、种植大户、产业基地参与。对于触及到基层利益的问题,要及时研判分析,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举措,保障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