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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文种类 批复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9-12-18
  • 发布日期 2019-12-24
  • 文号 广安府复〔2019〕96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武胜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12-24 00:00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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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万隆镇等18个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武胜府〔2019〕80号)收悉。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你县对万隆镇等18个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新学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万隆镇管辖,万隆镇人民政府驻武渝路162号。

  二、撤销金光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万善镇管辖,万善镇人民政府驻万兴路22号。

  三、撤销旧县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沿口镇管辖,沿口镇人民政府驻清平街248号。

  四、撤销八一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烈面镇管辖,烈面镇人民政府驻友谊街1号。

  五、撤销高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赛马镇管辖,赛马镇人民政府驻走马大道1号。

  六、撤销龙庭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乐善镇管辖,乐善镇人民政府驻正阳路44号。

  七、撤销永胜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街子镇管辖,街子镇人民政府驻花园街78号。

  八、撤销白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飞龙镇管辖,飞龙镇人民政府驻为民街5号。

  九、撤销石盘乡,设立石盘镇,以原石盘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石盘镇的行政区域,石盘镇人民政府驻和平街1号。

  十、撤销鸣钟乡,设立鸣钟镇,以原鸣钟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鸣钟镇的行政区域,鸣钟镇人民政府驻金钟街61号。

  上述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和全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加强党的领导,注重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适应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符合新时代基层政权建设定位、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的乡镇行政区划体制。要落实“五个不”的政策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土管理法规政策,统筹做好改革的前后篇文章,真正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综合应对工作,确保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稳妥有序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此复。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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