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文种类 批复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5-09-03
  • 发布日期 2025-09-04
  • 文号 广安府复〔2025〕26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岳池县普安镇会仙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9-04 17:51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岳池县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撤销普安镇会仙桥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岳府〔2025〕22号)收悉。根据《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岳池县普安镇、齐福镇场镇及周边村(社区)改由岳池县嘉陵江丁家石盘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原则同意撤销普安镇会仙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你县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饮用水正常供应和饮水安全。

此复。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添加收藏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