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前府〔2025〕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府呈报的《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前锋区龙滩镇水源村8组0.1732公顷集体农用地(均为园地)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嘉木小院茶旅体验中心项目。
三、你府接此批复后,应依法依规审查审批具体项目用地,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同时,妥善做好被占地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此复。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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