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近日以来,受渠江上游强降雨及电站调蓄影响,广安遭遇20年一遇洪水,给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受灾群众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尽快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7·11”洪水灾后恢复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准确核查上报灾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企业商铺、田间地头、村社农户,全面开展灾情核实核查工作,摸清实情、逐一核实、登记造册,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准确详细掌握受灾情况、摸清受灾底数。要坚持实事求是,分地区、分领域、分行业开展灾损评估,统筹做好核灾报灾工作,统一口径、逐级上报,全面客观反映灾害影响,坚决避免虚报、漏报、错报,为灾后恢复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二、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各地要严格落实各项救助措施,及时调运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医疗救治等工作。要加强日常必需品、生活必备品保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洁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民政、财政部门要突出重点人群救助救济,优先保障弱势群体,尤其是对孤儿、孤老、孤残等“三孤”和五保户、特困户、残疾户等“三户”全面落实各项补助政策,给予特别关爱和特殊支持,在救助帮扶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
三、加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各地要扎实开展水淹区清淤消杀工作,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除生活垃圾、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灾后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重点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防止病死家畜家禽和被洪水浸泡后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流入市场,严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做好饮用水供应及检查监测,督促指导各地确保集中式供水和临时供水水质达标,加强对自备水、井水、分散式供水采取消毒措施,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四、严密防范次生灾害发生。各地要严密防范因洪涝灾害造成的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次生灾害,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要求,组织专业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逐一核实灾害隐患点和风险点,建立完善隐患风险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台账实。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点,要落实专门力量进行实时监测,分类施策制定治理方案,能及时治理的立即落实措施进行治理,不能及时治理的做好避险搬迁,坚决杜绝因工作不实不细导致次生灾害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快受损房屋修缮重建。各地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抓紧开展受损房屋鉴定,经评估通过维修加固可以使用的,及时指导帮助群众加快实施维修加固。房屋损毁严重需要重建的,结合乡村振兴和老旧小区改造,在尊重群众意愿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上,引导鼓励群众进行易地集中修建,新建选址要避开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让受灾群众尽快住进安全宜居新家园。
六、全力修复受损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电力、通信、供水等部门要抓紧修缮水毁基础设施,保证正常供水、供电、供气和排污,保障通信与道路畅通。水务部门要抓紧修复各类水利设施和度汛应急工程,尤其对水库、山坪塘、蓄水池、干渠、渡槽、提灌站等水毁设施加紧修复,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正常运行。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城管执法等部门要仔细摸排城镇河道、低洼地段、污水管网和市政设施,及时组织清淤和排涝工作,加快修复排水管网和市政设施。交通部门要全力抢通保通道路桥梁,全面提升受灾地区通达能力和通行水平。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要认真统计各类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受损情况,尽快修复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早日正常投入使用。
七、全面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各地要重点抓好工农业恢复生产,指导受灾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帮助企业及时清理厂房,修缮受损设备,采购原辅材料,解决好企业恢复经营和生产自救中的具体困难,确保尽快恢复生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各地,按照宜粮则粮、宜菜则菜、宜养则养的原则,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广安银保监分局要督促各保险机构做好查勘理赔工作,让受灾群众得到合理赔偿、减少财产损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推出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扶持力度,帮助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八、积极争取灾后重建资金。各地各部门要编制好灾后重建规划,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库,围绕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等领域编制灾后重建项目,争取更多重建资金。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分行业分领域研究灾后重建和资金争取工作,应急、水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省对口部门的衔接汇报,尽最大努力争取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发展改革、水务、民政、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要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纳入重点争取和支持范围,积极争取国家、省防汛减灾等专项资金。要加强救灾物资和资金使用监管,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监督,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安全使用,把灾后重建项目建成安全工程、廉洁工程、阳光工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是灾后恢复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措施,确保灾后恢复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市级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帮助解决灾后恢复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和恢复生产落地落实。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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