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随着各项扩内需促消费政策落实落细,返乡人员达到历史顶峰,市场消费消费活力显现明显。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5.3亿元,同比增长9.6%,高于全省(6.1%)3.5个百分点。其中,3月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6%,高于全省3.7个百分点。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24.9亿元,增长9.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0.4亿元,增长10.7%。
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29.3亿元,增长9.7%;商品零售156亿元,增长9.6%。在商品零售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商品零售额1.5亿元,增长39.5%。
从热点商品看,限额以上企业(单位)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4.1%,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40.8%,通讯器材类增长36.8%,日用品类增长33.4%,金银珠宝类增长28.8%,中西药品类增长26.3%,汽车类增长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