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医保惠民便民暖民心

发布日期:2024-06-13 10:38 来源: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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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医保部门聚焦巩固提升“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全覆盖、可持续、促改革、提能力、惠民生”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化医保体系“三重保障”制度改革落地落实,加快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提升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水平。

一、参保缴费有资助,基本医疗有保障

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应保尽保,是筑牢防止规模性因病返贫防线的首要任务。我区切实推进分类资助参保,全面落实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已稳定脱贫人口资助参保政策,主动与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进行特殊人群信息数据对接,同时加强与税务以及乡镇(街道)沟通协作,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和解读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看病有制度保障”。三年来,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持续稳定在100%,医疗救助累计资助约21万人次参保,支出资助资金约6000万元。

广安区大龙镇光明村特困人员彭某谈到医保参保,不无感触地说道:“我是政府认定的特困对象,每年的医保费用个人不需要缴纳,今年380元每人对一个家庭还是很大一笔支出,这笔钱全部都是由政府补贴了,我们不仅可以享受基本医保,还有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这些报销政策,真的是为我们解决了后顾之忧。”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实施定额资助,确保应保尽保。

二、待遇支付有倾斜,精准救助降负担

稳定巩固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是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重要举措。我区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持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机制平稳运行,实施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支付政策,同时加大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切实稳定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广安区参保人杨某是中桥街道的低保对象,因患尿毒症等疾病需长期透析治疗。2023年,杨某住院、透析、门诊慢特病共就医50次,前后发生医疗费总额共计33.89万元,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共报销了27.13万元,透析患者定额报销政策医院负担0.24万元。因其是低保对象,符合医疗救助中的倾斜救助条件,杨某2023年倾斜救助共计报销0.95万元,报销后个人负担5.57万元。参保人杨某深有感触地说:“对于我们这种需要长期透析的低保患者,医疗救助早就达到了年度限额,现在倾斜救助政策还可以再给我们报销一部分费用,确实也减轻了一些负担。”

三、监测预警有机制,关口前移防风险

做好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是精准排查返贫致贫风险的重要支撑。我区全面落实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的主动发现、动态监测、信息共享、精准帮扶机制,建立推送台账,定期推送至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住院自付费用超1.5万元的患者名单,由乡村振兴部门进行具体排查,实施综合帮扶措施,切实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2021年以来,主动推送住院自付费用超1.5万元的患者共11225人次。

广安区白马乡石河村村民何某,因患肝恶性肿瘤,2024年1—2月,共住院治疗3次,住院费用总额10.73万元,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6.79万元后,个人自付3.94万元。我局及时通过高额医疗费用患者动态监测预警,掌握到何某的大额费用信息,及时推送给相关部门,经核查认定于2024年3月将其纳入农村低保对象范围,按规定实施了医疗救助。截至目前,何某2024年共发生医疗费用总计22.12万元,共计报销16.64万元。何某的妻子眼眶含泪地说道:“医生建议我们用特药,每个月都要好几千,还要定期住院复查,后期还有放化疗的费用,我们家实在是负担不起了,到处借钱给他治病,现在纳入了医疗救助对象,个人负担的费用要少得多了,感谢医保政策,让我们家能够缓口气了。”

四、经办管理更高效,贴心服务有温度

医保经办是面向参保群众的一线服务窗口,是改善民生、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的“最后一公里”。我区将18项高频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沉至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将参保登记等11项高频医保业务下沉至村(社区),全区所有乡镇均建设2个以上村级示范服务点,推动医保服务延伸,建立区—乡—村三级医保经办体系,构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切实提升了医保便民化服务水平。“三级”联动高效服务,根据分类资助参保人员参保属性、待遇享受属性、待遇享受期限等信息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精准维护、动态更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广安区龙台镇红花村王某身患直肠恶性肿瘤,需要定期复查,2023年1—6月共住院6次,前后共花费3.7万元,医保报销2.05万元。2023年7月认定为低保对象,按照依申请救助政策规定,可对其年度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追溯救助。区医保局通过主动筛查了解到情况后,积极联系王某并帮助其收集2023年1—6月住院的相关资料,2023年10月,通过乡镇民政所填报追溯救助审批表并上报区医保局审批后,于2023年11月将追溯救助的1万元通过阳光审批平台及时拨付至王某的社保卡中。王某称赞道:“感谢医保局、龙台民政所的同志帮我办好了医疗救助,我是7月份认定的低保,没想到之前的费用都还可以享受到救助报销,而且都不需要我自己跑路,钱都直接打进我社保卡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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