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责任体系,优化调整23个县级、185个乡级、277个村级林长责任区域,压实538名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全面推行“一长两员”制度,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552名护林员、299名监管员末端管理效能。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建立林长制运行规则、信息制度、工作督查、考核办法、林长巡林、部门协作等6项配套制度,探索创新“林长制+”工作机制,落实“三单一函”制度,严格执行“周例会、季调度”,定期听取林长制工作汇报,及时安排林长制工作,倒逼林长制年度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提升履职效能。围绕“森林四库”建设、环保督察涉林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督促各级林长履职尽责,主动开展林长巡林,在严格落实林长巡林制度的同时,推动问题闭环解决。今年来,县、乡、村三级林长共开展巡林14039次,发现问题349个,已整改348个,正在整改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