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村

发布日期:2025-12-04 08:50 来源:广安日报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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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上午,广安区人民法院走进广安区大龙镇禄家湾黄坝村,在浔栖江南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开展环资巡回审判,现场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7月19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张某在广安区滨江路南段西溪峡大桥下西溪河水域,用捕鱼器电鱼的方式捕鱼,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将其抓获。

经巡回审判后,认定被告人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

此次巡回审判不仅对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进行公开审判,还现场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破坏环境典型案例的相关资料,对群众进行法治宣传。“通过审判旁听,我明白了电鱼是违法行为。以后,我会自觉保护好渠江流域生态环境。”当地村民洪其华说。(记者 余昌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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